不正常的家庭,產生不正常的孩子
這些工作過度的大人,如果僅是努力,夫妻一心以求改善家境還是好事,比較糟的情況是,家長本身也適應不良,做出違反社會規範或法律的行為,成為犯罪者;或因其中一方「不安於室」,造成夫妻不合,甚至家庭破碎;……在這種種情況下生長的孩子,實在很難避免不出問題。
在不良的家庭環境中成長的孩子,其社會適應過程,自較正常家庭中的兒童困難。他們缺乏正確的學習或模仿的對象,也沒有人好好教給他們分辨是非善惡的標準;日常生活或學業表現,無論好壞都沒有人獎懲;有問題、有困難時也沒有人協助解決;……往往糊婼k塗地由做小錯事犯到違法之罪。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少年罪犯,通常是指十八歲以下的少年,其行為觸犯「少年事件處理法」者。
臺北市少年法庭庭長陳孟瑩指出,目前我國少年犯罪以觸犯竊盜罪者最多。而犯罪原因牽涉很廣,家庭因素是最主要關鍵。少年犯大多出自破碎或管教方式不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