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版權有竅門
即使真的賣版權,其中也有竅門。
漢光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宋定西指出,事前的準備工夫相當重要。例如參展的書必須先摘要、譯成英文。「不必多,五頁、十頁都好,否則別人看不懂中文,如何了解書的內容?」
此外,他建議業者在展覽前先把自己的書目傳真給可能有興趣的對象,標明攤位的位置,並約好面談時間,「否則展場那麼大,碰運氣的話,機會太少了」,他說。
參展老手宋定西還建議出版社要派有決定權、有洽談能力的人前往參展,才能當機立斷、搶得先機。像暢銷書「大未來」的中文版權,就是時報在前年法蘭克福書展中購得的;去年時報又在展覽會場取得戈巴契夫「我的七十二小時」的中文版權,就是編輯部經理親自出馬談判最好的例子。
儘管如此,但由於外國版權的歸屬相當複雜,有的屬於作者本身,有的屬於出版社,有的則屬於經紀人;「門路不熟,沒有洽談國際版權經驗的出版社,很容易找錯對象」,成立將近五年的大蘋果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呂光東指出。
版權媒人——仲介公司
在這種情況下,專業的版權仲介業便因應而生。目前台灣有兩家版權仲介公司——大蘋果、博達。
除了良好的外文溝通能力之外,仲介公司必須對國內外出版業的出版品、市場具有相當的認識,才能「投其所好」,為不同的書找不同的買主。
以博達為例,不論紐約分公司的代表或台北總公司的員工,個個都是出版業出身;至於大蘋果外籍總經理呂光東,歐洲出生、在美國長大,又精通中文,平時往來歐、美、亞三洲,對國、內外出版業動態暸如指掌。
兩家公司的仲介方式不同。大蘋果董事長陳曆莉指稱:「大蘋果扮演的是『中文版權經紀人』的角色,直接代理外國作家與本地出版社簽訂合約。」
成立近三年的博達著作權代理有限公司經理王建梅指出,「我們扮演的則是『中間人』的角色,幫助國內外、買賣雙方協商,而由國外著作權所有人直接與台灣出版公司簽訂合約。」
交易之前,賣方通常會考慮買方的誠信度、銷售能力及版稅多寡。前兩項一般透過仲介公司審核,版稅比例則由買方提出,賣方能接受即達成交易。
「一般學術方面的書,基於文化傳遞,作者較不在意版稅多寡;商業性的書,如暢銷小說、娛樂性書籍等,對版稅的要求比較高」,呂光東說。
發行不再慢半拍
大蘋果、博達不僅幫國內出版社洽購版權,也幫忙銷售版權。透過大蘋果的仲介,作家瓊瑤的小說「煙雨濛濛」即將在日本發行日文版。美國一家出版公司,為了出版一系列亞洲小說,也透過博達找尋有國際賣相的台灣小說。
透過仲介,除了省卻溝通、洽談上的麻煩外,台灣出版業也較過去容易掌握國際最新出版訊息。
過去出版社出翻譯書,多半透過友人「恰巧」從國外「發現」一本好書,再寄回或帶回來,請人翻譯,直到出版;與國外新書上市,時隔半年、一年相當平常。而今國外出版社有了促銷管道,會主動提供新書資訊給仲介公司,博達、大蘋果再將消息傳達各出版社。
「他們手稿一寄達台灣,出版社找人翻譯、印刷,台灣的中文版便可與全球各種語文版本同步發行」,陳曆莉指出:「去年上市的『飄續集』、『我的七十二小時』就是這種情況;部分預計四月出版的新書,目前也在著手翻譯中。」
無論買入、賣出,也無論仲介方式如何,仲介公司的利潤是——抽取賣方所得版稅的百分之十為服務費,買方無須付費。
截至目前為止,台灣兩家仲介公司都仍在虧損中,但他們表示這是「放眼未來」。
「經紀人系統在國外行之有年,已是一種趨勢」,呂光東解釋,對國外著作權人而言,與仲介公司往來比與各別經營狀況不明的出版社洽談省事;對國內出版社而言,透過仲介也比自行成立版權部或設置專門洽談版權人員,更節省開支。」
專事交易的版權部
出版業者對仲介公司似乎仍有許多顧忌。為了能掌握洽談的價碼,避免市場被有限的仲介公司壟斷,新書發行量龐大的遠流公司最近成立了自己的版權部門。目前這個出版界唯一自行成立的版權部,負責與國外聯繫的,也是位熟諳西方出版市場的加拿大籍人士。隸屬版權部的許莉莉指出:「目前我們仍在嘗試階段,由於經驗不是很豐富,取得的條件與過去透過仲介公司相差無幾。」
不過除了嘗試直接買版權,遠流版權部也負責賣版權——積極將新書資料寄給外國仲介公司,再由他們推銷出去——這和國外出版業版權部的功能相同——目前「老鼠娶新娘」、「台灣童謠」兩本兒童書已打入美國市場。
雖然,不論仲介或參展,台灣都尚在起步階段,但所幸我們已開始。
〔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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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書展是版權交易的重要管道,圖為一九九○年六月在紐約舉行的國際書展。(漢光出版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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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國際出版業年會中參展的出版品,「光華」也擠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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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博達版權仲介成功的書種已將近六百冊,此為其中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