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文化產業和文化財的觀念逐漸普遍了起來。對於許多人來說,文化成了財富或產業,乍聽之下,總覺有些刺耳。文化產業也就罷了,文化財這個名詞卻讓人覺得,怎麼孔老夫子也做起生意來了?實在有點不能適應。尤其,挾著資訊時代的傳播速率,一時之間,什麼都成了文化財。不信請到搜尋網站瀏覽,少說也有幾千筆的相關資料,從文化財的理念溯源、應用範圍如古蹟修復保存等學術面的探討,到旅行社促銷觀光點,熱鬧非凡。
其實,在這個知識經濟的時代,文化財的觀念絕對應該被大力提倡與推廣。只是,它的定義需要被澄清,才不致淪為被商業機制濫用的口號。
文化財的「財」,指的是資產,價值在於人類心靈智慧與文化的累積與傳承,而非財這個字令人馬上聯想到的金錢價值,更不能與價錢劃上等號。事實上,無法量化的文化財可以說是一個民族的無價之寶,常常需要大量的有形金錢來修護、收藏與保存,讓一代又一代的人們能夠在先人的智慧結晶中汲取養分,從而創造當代的文明。
如果,年代久遠、具歷史、藝術價值的建築、古蹟僅被當作觀光據點來消耗,書畫雕刻只被當作一檔高過一檔的拍賣品來炒作,那麼,文化恐將淪為消費品,而失去了純淨的創作環境之後,人類文明可能就要劃上休止符了!
到底什麼是人類的文化財?台灣又有哪些珍貴的文化財?我們該如何認識、珍惜與保護它?又該如何讓世界上的更多人來分享這些先人留下的美好足跡?
珍惜、保護與分享民族的文化財,不但是世界潮流所趨,也是知識經濟時代現代人的必備常識,光華因此在輕鬆的暑假檔期特別製作大篇幅的「梭尋古今,神遊台灣:台灣版世界遺產巡禮」封面專題,讓台灣人以普世價值的角度來探尋台灣,也讓國際人士對台灣的地理人文之美,有進一層的體會。
同時,在神遊多位地質、古蹟學者專家所提出的十一個初步符合聯合國「世界遺產」條件的地點之際,我們也希望藉此一探整體文化財的觀念,讓我們在各種時髦的專有名詞紛飛的資訊爆炸年代,不致人云亦云,或是濫用名詞,錯失了深入認識文明之美、並且能深刻反省過去錯誤的良機。
與許多今日流行的語彙相同,文化財這個觀念與名稱,和日本多年來的大力提倡有關,所以要瞭解文化財或文化資產的內涵,便不能不談日本在這方面的成績。事實上,日本早在超過半世紀之前的一九五○年就制訂了「文化財保護法」,把文化遺產分為「有形文化財」、「重要文化財」及「國寶」三個等級。
所謂「有形文化財」,乃指日本歷史上、藝術上,高度評價的建築物、書法、繪畫、雕刻、工藝、典籍、考古資料等,而在這些「有形文化財」中被界定為重要文物者,即是所謂的「重要文化財」。「重要文化財」當中,又被依據世界觀點精選出特具藝術、傳世價值者,便被視為日本的「國寶」,受到國家的保護。
整體而言,日本國寶級的文物共有一千餘件,其中建築物佔五分之一,其餘皆為繪畫、書道、雕刻、工藝、典籍、古文書和考古出土遺物等物件,都是經由專業人士長時期的田野調查後,再經頂尖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審議,之後才提報給文部省訂定頒佈,加以精細嚴密的維護。
在這方面,我國的起步較晚,「文化資產保存法」在民國七十年始制訂,民國八十六年至今數度修法,但目前文化事權仍未統一,而之前訂定的兩百八十多處古蹟,卻有許多被整修得面目全非!顯然,文化財的重視與保護對我們而言,仍是一項新功課,需要政府和民間共同攜手,尊重專業,並虛心參考鄰國日本的經驗及作法,慢慢走上軌道。
認識「台灣版世界遺產」,便是踏入文化財觀念領域的第一步,讓我們一起來重視人類的遺產,為世人留下雋永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