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交通是警察的主要工作之一,也是一般民眾對警察的第一印象。但有人關心每天站在十字路口風吹日曬的他們嗎?(邱瑞金)
八九年到台灣的一位美國記者在目睹那一陣子盛行的抗議遊行中警民對峙、民眾大罵警察、抗拒逮捕等場面時大吃一驚,「台灣警察怎麼那麼沒權威?在美國,誰敢這樣對警察?」他說。
科技器材已廣泛地運用在警察的勤務工作。這是台北市中正第二分局的衛星定位系統,轄區內哪裏有狀況發生,透過電腦銀幕,便可以指揮最近的機動警網前往處理。(邱瑞金)
另一方面,許多民眾至今仍認為警察風紀不佳,有貪瀆吃案、與黑道利益團體勾結等問題。
裝備的提昇使警員在面對治安防治工作時,更能無往不利。圖為每日不定時出巡的機動巡邏車。(邱瑞金)
從維持交通到打擊犯罪,台灣警察的職責紛雜。身繫維護治安重任,人數近八萬的警察大隊,工作繁瑣、壓力沈重超過想像,他們的表現直接影響到民眾的安危、社會的安定。台灣警察的形象為何?他們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與民眾認知有何落差?該怎麼做才能成為人民所企盼的執法者?
去年六月警察節前夕,現代婦女基金會公布一份有關「警察形象」的問卷調查,其中六成三的民眾認為警察仍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最大功臣。而對警察工作,二成三民眾認為「整頓交通」、一成四認為「為民服務」做得最好。但認為對「取締風化」、「偵破刑案」及「預防犯罪」等治安事務做得好的民眾,百分比都在一成以下,更有二成的民眾對於警察的表現「全都不滿意」。
容易滋生犯罪問題的特種行業,是警察查緝的重點。但法規的模糊也使得他們常有力不從心之感。(邱瑞金)
公權力的「代過者」
民眾對警察工作感覺「不確定」,甚或持否定的態度,正反映出社會轉型中警察的尷尬角色。
前警政署署長顏世錫指出,我國的現代警察制度起源於清末,引進自西方國家。由於傳統王朝未有警察這樣專責社會秩序的機制,在建警之初,大家對警察的記憶,常停在古代的衙役、捕快,甚至東廠、錦衣衛等欺壓良民,為權奸鷹犬等恐怖的想像裡。
民國後因為抗戰、剿匪等戰亂,很長的一段時間,警察並未脫離軍隊色彩。加上台灣特殊的歷史狀況──日據時期,警察被稱作「大人」,儼然殖民統治的工具;戒嚴時期,違警罰法管轄範圍廣大,人民對警察是又恨又怕,隨之而來的是解嚴後社會抗爭事件蜂起,警察人員手持木棍盾牌,圍成人牆,又為維持社會秩序而飽受群眾辱罵,甚至正面衝突,「從等同威權到公權力的代過者,」一位警界人士形容,這難道是台灣警察獨特的命運?
理論上現代警察在政府體系的分工,最重要的任務是「維持治安及交通」,但從政府遷台到現在,台灣警察仍然扮演許多「不務正業」的角色。
顏世錫曾為文指出,戒嚴時期太多行政法擴張警察的工作範圍,舉凡催繳稅款、遞送稅單,查緝私宰私煙私酒,取締違建等都曾是警察機關的重要業務。現在警察為其他政府機關「協辦」的業務雖一再「簡化」,但至今仍有四十五項,包括為司法機關送交司法文書,為團管區送召集令等,「從管、教、養、衛到服務人民,」警大副校長劉世林形容,「但在通訊如此發達的年代,還要警察去遞送法律文書,是否不合時宜?」他不禁質疑。
近來周末青少年風行半夜飆車,警察經常前往取締。時間長且不確定,是警察工作的特性之一。(邱瑞金)
回家越多,升遷越慢
警察常年做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像取締流動攤販,「來了又走,走了又來,」刑事局偵六隊隊長邱豐光表示,碰到老人或殘障人士,還會被罵「放著滿街壞人不抓,專門欺負弱者,」他說。事繁壓力大,挨罵和獎勵機會不成正比,警察的人事制度和升遷管道,也是許多員警心中的痛。
依據目前警察升遷制度,警大學生畢業後,即是二線一星的巡官,即是一般俗稱的「二毛一」,而警察專科學校的畢業生,可任一線三星的警隊員。巡官的升遷空間沒有上限,但基層員警除非通過內部升等考試,或評估工作績效良好,否則不易獲取升遷資格,警界出身的國代謝明輝也指出,學歷在整個升遷因素中,仍然佔有重要地位。
一直到現在,軍隊管理模式還一直保留在警政架構中,像由上到下「一條鞭」式的指揮權,「一輪休兩外宿(每周只有一天休假,只准許外宿兩晚)」等休假制度的訂定等,與其他行業比起來,「警察還真是比較封閉的族群,」一位基層警員說。
前刑事局局長楊子敬指出,過去有人笑稱,「不回家」是警察最有特色的「企業文化」,甚至還開玩笑地形容在警察體系裡「升遷速度跟回家的次數成反比」,這都有意無意表現對警政制度的不滿。
台北縣淡水鎮水上警察局刑警隊副隊長蘇漢霖就表示,他因為勤務不確定,沒法安排休閒生活,早已被孩子封為「黃牛爸爸」。一位分局刑事組長也指出,基層派出所員警的工作總在處理公文文書、登錄資料、填寫數不清的報表、執行專案、擴大臨檢,肅槍肅竊緝毒等,「光應付這些例行業務,就把我們搞慘了,」他說。
「警察機關是社會的一環,要跟上社會的脈動,」楊子敬指出,在民國四、五十年他在基層任職的那個時代,「即使不是上班時間,大家也寧願住到派出所,因為派出所有冷氣、電扇等,設備比家裡好很多。」現今的情況卻是相反。「許多基層派出所還是四個人共用一個房間,衛浴設備共用,甚至沒有自己專用的被褥,要跟別人輪流使用,警察待在工作場所的時間比一般人久,警所的設備卻比社會標準低,這樣大家怎麼願意投入警察生涯?」楊子敬說。
兩年前開始,因公殉職的警員可入祀在台北市忠烈祠。警察隨時面對危險、死亡,使這份工作壓力倍增,據統計,全體員警中有七成八想要轉業。(卜華志攝)(卜華志攝)
帶槍的弱勢團體
警大校長謝瑞智也指出,警察在台灣擔負的責任並不輕,但社會卻未必賦予相對的尊重。
「台灣的警察人員總共有八萬,從空中警察隊到水上警察,『海陸空』都有,是政府團隊裡的『多數』,但警察機關的首長──警政署長卻隸屬在內政部之下。同樣是公務員,七萬七千名警察中,簡任官職僅有一百五十七人,與十九萬公務員中五千一百七十一人的簡任官人數不成比例;甚至警大校長的職等為十三職等,也比一般公立大學校長低一職等,」他指出。
「警察是帶槍的弱勢團體,」刑事局副局長侯友宜說。警政機關的行政層級不高但是負擔的責任卻不容小看,特別是大眾關心的治安問題,矛頭全都指向警察。而「破大案」、「高破案率」、「降低案件的發生率」又常成為警政首長檢驗治安的指標。一般民眾常質疑的警政機關「吃案」問題,就是一例。
「吃案」是警政機關對民眾所報案件,沒有持續偵察、往上通報,反而當成案子沒有發生,產生所謂「匿報」或「大案報小」的情形。
警察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葉毓蘭指出,若要溯及警察吃案的源頭,實因於長久以來警政機關常以破案率的多寡,作為評比機關優劣及首長升遷的績效。尤其在基層,這樣的競爭更激烈。「我們轄區的案子如果被別的單位破了,不僅績分受到影響,還要受處分,」大溪分局刑事組長吳森曙無奈地說,這使得各基層派出所之間,甚或與上級的刑事局之間,增加很多互不信任的關係。
「如果我們的警政首長,少一點向民眾或民意機關開出『限期改善』、『限期破案』或『降低犯罪率』等的即期支票,那警政機關因為破不了案,而去做假數據的情況就會少很多,」葉毓蘭說。「真實的犯罪率,是要反應犯罪及治安的情形,而非作為警界據以獎懲的標準,」前刑事局長楊子敬也認為。
都市裏家家裝著鐵窗,直接表示對治安的憂懼,如何讓大眾能免於身家安全的恐懼,這是警察的挑戰之一。(邱瑞金)
風紀第一
當然,上級長官對數據的要求不合理,警察也不能就因此「吃案有理」。楊子敬指出,警察要有職業倫理,案子一旦發生,就是警察的責任,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日本東京有一年發生七、八件擄人勒贖案,警視廳認為足以挑戰社會秩序,為了破案,各級單位每個月演練如何防範,避免歹徒再度得逞,」楊子敬說,「在東京,只要有一兩件撕票案破不了,高階警官就自請處分走路。」
「比起日本警察,我們對治安案件負責的程度的確不夠,」一位警界人士認為。楊子敬也表示,基層員警不能怕因案件多而使轄區臉上無光,匿案不報不但不能「杜絕後患」,反而可能「後患無窮」。他在當屏東縣警察局長時,曾經有一次知道屬下有「大案報小」──強盜案報成竊案的事情。他查實後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辦案,第三天就把該案及這個歹徒過去所做的案子都一併破了。
「如果當初還是以竊案來處理,不僅舉報的竊案破不了,強盜案只怕還會不斷發生,」楊子敬說。
「吃案」涉及警察風紀問題,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在維護警察形象的各個要項中,「警察風紀」(三成八)的排名遠遠高出「偵破刑案」(一成二)、「預防犯罪」(二成五)、「服務態度」(二成)等項,顯然,貪污受賄、包庇不法等直接影響民生的問題,最為民眾在意。
有了員警的慰問,這位獨居老人心裡開懷多了。建立警民連線的治安社區保護網,是目前警務革新的重心之一。(邱瑞金)
警察也犯法?
警察混雜在黑白兩道間,為了要破案,正義與邪惡的分界在一線間。過去在威權時代,人權、法治較不被講究,類似臥底、誘補等在法律模糊地帶的辦案方式,人們也較能諒解,「但是在今天,首先警察辦案心態就要改變,不違法是第一原則,」有豐富辦案經驗的刑事局偵四隊隊長何明洲說。
何明洲指出,以基層員警來說,為了要破案,與犯罪邊緣的「線民」交往仍是獲取情報的來源之一,許多如賭博性電玩、特種行業等業者,會化身為商人或政要等「白道」,刻意與警方接近。當因為辦案需要而處理這些事務時,一定要特別謹慎。像運用線民,何明洲的態度就是「以誠信原則,但不跟他同道;要混,也是以老師等『指導者』的身份,而非朋友。絕不要跟著他們『撩落去』(台語:沉淪、拖下水之意),」他說。
怕的是警察為了「搶功」,自己也不守法。四月間,台北地檢署起訴一名偽造文書的警察,因為他涉嫌製作不實官方明信片,通知一名煙毒通緝犯謊稱其另涉強盜案,而將他誘捕。甚至也有警員要幫派人物買槍交槍以增加績效的事。對民眾來說,類似這樣「執法者違法」的案件,更不能原諒。
但是警察對風紀問題也有話要說。
警察大學外事學系主任李湧清認為,一些非嚴重暴力問題的犯罪,如賭博性電玩、與色情有關的特種行業等,社會對從事這些事情的「違法」與否,還未有共識,而現今的法令裡也有許多灰色地帶(例如賭博性電玩的認定標準不一),這些都使得有心人士有機可乘,滋生利益輸送弊端,「警界風紀」常在此跌了大跤。
就警察的立場來說,根本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是讓色情、賭博電玩等「除罪化」,讓這些行業攤在陽光下,用明確的法令來規範。警察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吳學燕舉例,在美國某些州將娼妓集中在特定區域,讓有「性趣」的民眾到此區域看一些「特許」的色情節目就是一例。
想要轉業的警察
另外,建立合理的待遇及升遷管道,使警察沒有理由接受利益團體的「補貼」,也是有效遏止警察貪瀆的辦法。目前基層員警二年警專畢業,每月待遇在四萬元以上,遠較一般大學畢業生的待遇高,但是等他們升到一定年資,因為警察員額的編制等問題,就「塞車」了。謝瑞智認為,如果升遷制度能更有「願景」,更能提升警員士氣。
曾有人比喻警察是「最容易爆發危險情緒的工作」,並認為警察最大的壓力並不是來自犯罪者所拿的刀槍,而是無聲無息、來自每天的時間壓迫,還有民眾永無止境的情感要求。
兩年前,台北市警察局曾委託台北市立療養院做壓力評估發現,三十歲以下的員警罹患身心症的比例很高,四十到五十歲的員警,則以慢性病居多;七百一十位受訪者中,一半以上有高血壓,二成有胃潰瘍,一成有心臟病。而在長久工作超負荷的情況下,有些人「經常性的神經緊張」、「常習慣性服用鎮靜劑」。
警察自殺的真相
曾擔任過台北縣土城警局副分局長的國代謝明輝對警察做問卷調查時,則發現警察對自己職業的認可,認為「很有榮譽感」的佔四成六,「無所謂」佔二成九,「很怕被人知道」佔二成五。而全體員警中有七成八、一線四星以上的管理階層有六成九「想要轉業」。類似這樣的問卷結果經常在媒體披露,幾年來的結論都差不多,足見基層警員的確士氣低靡。
基層員警士氣不佳,去年一連十三位員警自殺,一時之間,警察的身心狀況成為大家關心的話題。
跟其他行業比起來,警察的確是苦差事,工作時間長,值勤時間不確定,還隨時有突發的危險狀況。「就像路邊盤查臨檢,有人拿出槍來打你,或是到可能藏匿的嫌犯家中搜索,有人從櫃子裡掏槍出來,」有豐富辦案經驗的侯友宜說,這不是加強訓練就可防備的,而是警察工作性質使然。
警察工作有高危險性,因公殉職的警員所在多有,但是拿槍的警察不死於對幹的歹徒之手,反而死於自殺,這毋寧是警政單位最不願面對的事情了。
根據警察大學的統計,從民國八十年到去年年底,總共有七十二位警察自殺,其中二十到二十九歲佔六成以上,自殺原因以感情困擾佔三成一,家庭因素佔二成二,健康因素一成三,工作適應一成二。在居前二位的自殺原因之中,感情與家庭問題看似跟警察工作無關,然而根據行政院研考會的研究報告顯示得知,九成以上的員警認為警察工作影響自己及家人的休閒生活。
因此,「說起來,警察自殺問題,絕非單純的個人問題,而跟警察工作型態有關,」葉毓蘭副教授說。
從「土地公」到好鄰居
警大學生總隊長陳明傳表示,省思警察的工作角色,怎樣讓警察管理回歸到「人性」,同時也讓治安死角消除,警察工作與民力結合的「警民合一」、「社區警察」制度的建立,或是可行的道路之一。
從三年前開始,社區警察制度已經開始在全國各地試行,「主要精神無它,就是落實過去警勤區的巡邏,」台北市中正第二分局局長李正光說,八十六年中正轄區開始與社區鄰里長合作,借助鄰里長熟絡的人脈,提供社區內住戶的出入狀況,遇到過年及寒暑假,「長時間外出的住戶,只要向轄區打聲招呼,一定派員到府附近加強巡邏,」李正光說。如此試行下來,轄區內的住宅竊案從八十五年的一百三十三件,降到八十七年的五十二件,成效良好。
李正光並鼓勵各分駐所的基層員警,只要民眾有需要,就儘量提供協助,像單身女性若一時找不到安全計程車,一通電話到警局,警察也會找無線計程車前去幫忙。若是巡邏車就在附近,還會直接前往護送到府。
「以前民眾將警察當作『土地公』──有事才想到的保護神,現在希望民眾把警察當『7—11』──使您方便的好鄰居,」李正光說。
警察人員的教育訓練,一直著重於犯罪的偵防與破案的技術,但根據統計,警所日常所處理的事務中,與犯罪相關的不超過百分之二十;而在所有的犯罪中,靠民眾提供線索而偵破者佔大多數,「警察一旦捨棄民意,即無立足點,」謝瑞智說,與民同在,才是建構跨世紀警政的重要標的。
我國的現代警察制度,走了將近一百年,曾任中央警官學校校長的梅可望曾形容社會對警察的角色是「期之如聖賢、驅之如牛馬、視之如盜賊、棄之如敝屣」,邁向二十一世紀的警察則期望跟民眾密切結合。 這能不能改變歷來警察的刻板形象,且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