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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間,「食用西施舌中毒事件」及「新制營業稅將延至四月一日實施」,引起社會大眾熱烈討論。
本刊針對這兩個話題,蒐集相關圖文,擇其菁華,讓讀者有全面、深入的瞭解。
此外,深受注目的「錢復返國述職」、「國內暴力犯罪增多」,本刊文摘部分也有專文。
駭人聽聞的「食用西施舌中毒致死事件」,在衛生署宣佈為單一事件後,已經漸漸平息,但在追蹤原因的過程中,也引起社會大眾對海產養殖、食品安全、環境汙染的關切。
西施舌事件的警鐘
文.李豐.民生報一月五日
西施舌事件發生以來,死傷已達卅多人。藥檢局初步化驗西施舌後,推斷其所以中毒,乃是由於西施舌含有一種麻痺性貝毒所引起。於是,馬上呼籲民眾勿再食用西施舌,希望西施舌事件不致繼續擴大。
西施舌本來無毒,不會吃死人。但是,如果飼養西施舌的水中,含有渦鞭毛藻,西施舌把這種非常細小的單細胞動物吃進體內,便變成有毒。由於渦鞭毛藻能夠產生麻痺性貝毒,而西施舌吃了渦鞭毛藻以後,雖然吃進了毒素,卻不會中毒,反而因為食物鍊的關係,西施舌體內的毒素會越積越多,等到人類吃下西施舌以後,便容易毒發致病,甚至死亡。
這種麻痺性貝毒,可溶於水,但卻不會因加熱而分解。因此,西施舌雖經烹煮,所含的毒素卻仍存在,甚至因為有一部分毒素已經溶入湯汁,不但使吃西施舌的人中毒,也會使只吃湯汁、或只吃湯汁沾到的菜餚的人中毒;也就是說,吃生西施舌固然危險,煮熟了吃,甚至只吃湯汁,同樣也不保險。
中毒的時候,開始是先發覺嘴唇、舌頭和臉部會有麻木和熱辣辣的感覺,這種感覺會迅速地蔓延到頭部及身體的其他部分。接著,肌肉會由麻木而轉變為麻痺,會覺得運動困難、關節疼痛、口水增加、吞嚥困難、口渴異常。最後,會因為呼吸肌肉麻痺,以致呼吸困難而死亡。死亡通常發生在中毒以後的十二個小時以內,因為尚未有解毒的藥物,目前的治療都僅止於治標,使病人度過十二小時的危險期,來減少死亡的威脅而已。
海中所含渦鞭毛藻的數量本來不多,西施舌即使偶爾會吃進一些渦鞭毛藻,也會慢慢自行解毒,而不致使食者中毒。但是由於目前各處海灣的工業、農業、畜牧以及垃圾汙染的情形,越來越嚴重,以致海灣的水中,含有的有機物越來越多,這麼一來,渦鞭毛藻的繁殖就越來越旺盛,進而使西施舌含毒,也使食者遭殃。
更值得注意的是,渦鞭毛藻的繁殖過盛,還不只會使西施舌含毒,也會使其他魚、貝類含毒。所以,這次的事件正是響亮的警鐘,它警告再這樣汙染海洋環境,將必有更多的人死亡。
食用海產食品務必小心
文.林美挪.自立晚報一月六日
海產天然毒素受關切
天然毒素食品中毒發生的次數雖然不多,但死亡率卻很高,尤其是西施舌中毒案極可能成為國內藻類貝毒事件的首例時,一向為消費者及衛生主管單位忽略的海產食品天然毒素中毒,頓時引起有關人士的嚴重關切,衛生單位宜盡速擬定因應措施,以解消費者遭受的飲食恐懼。
海產類食物是「天然毒素」食品中毒的大宗,目前被衛生單位列入監視者,計有貝類中毒、河豚中毒、熱帶魚類毒魚中毒和鯖科魚類中毒四種。
貝類中毒即是此次西施舌中毒案,衛生主管單位主要懷疑與偵查的對象,貝類攝食含有Saxitoxin及類似毒素的植物,在卅分鐘之內,誤食者就會感到刺痛、灼熱、嘴唇與指尖麻木、頭暈、言語不清、呼吸麻痺。
根據監視資料顯示,蚌與蛤是貝類中毒的相關食品,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劉廷英認為,西施舌全面普查將是一項重要指標,有關單位將據此研判其他貝類有無受汙染的可能。由於影響重大,衛生單位將以動物試驗為先,化學分析為重,持嚴謹慎重態度進行調查。
河豚中毒係來自河豚類魚類的腸與生殖腺中的河豚毒素Tetrodotoxin,誤食者在十分鐘至三小時內,手指、腳趾會感到刺痛,頭昏眼花、蒼白、口及四肢麻木、胃腸症狀異樣,表皮出血與剝落、雙眼不動、肌肉抽動、麻痺及發紺。
烹調河豚須經驗老到
日本人視河豚類為珍物,食用河豚樂此不疲,因此,負責料理河豚的廚師必須經驗老道,除去河豚類的腸與生殖腺,大意不得。
而熱帶毒魚中毒則是熱帶海魚的腸、魚卵、生殖腺與魚肉中的Ciguatoxin毒素所引起,其潛伏期較長約三至五小時,病發時口部四周會覺得刺痛、麻木、金屬味覺、口乾、胃腸症狀異樣、水樣糞便、肌肉疼痛、頭昏、兩眼睜大、視力模糊、虛脫、麻痺。
珊瑚礁魚類普遍含毒
通常愈大的珊瑚礁魚類,愈普遍有毒,一旦不慎誤食熱帶珊瑚礁魚類的肝臟、腸、卵、生殖腺或肉,即易中毒。
而一般人所熟悉的鮪魚、鰹魚、太平洋海豚若未予適當冷藏,也會造成鯖科魚類中毒Scombroid,它是一種變形桿菌屬或其他細菌分解魚肉中的組胺酸產生的化合物。誤食者在一小時內即會頭痛、頭昏、噁心、嘔吐、胡椒味、喉嚨灼熱、面部腫脹潮紅、胃痛、發癢。
以上四項海產食品的天然毒素中毒,都是明顯的神經傳道系統中毒現象,稍一不慎不是死亡就是神經系統受挫。專家認為,過去雖無正式病例報告,但並不能就此肯定無此類安全顧慮,只能說消費者處於「無知」狀態罷了!
根據國外文獻報告指出,渦鞭毛藻所引起的「紅潮」是不斷發生的水產食品中毒事件的罪魁禍首;目前先進國家美國、日本、加拿大都已立法成立專門機構,配合警察單位管制受紅潮汙染的漁獲流入市場,並密切追蹤紅潮流向。
海域體質轉變莫忽視
而台灣地區處於熱帶、亞熱帶地區、海域四周布滿珊瑚礁,理應有不少棲息於珊瑚礁叢中的渦鞭毛藻存在。專家認為,天文條件上我國或可免於紅潮之禍,但海域體質的改變或正被我們「誤診」、忽視,實值得有關單位心生警惕,及早謀求對策。
食品安全防線再度面臨考驗
文.常玉慧.中國時報一月四日
台灣地區食物中毒年年發生,以七十二年為例,就有八十一件;七十三年五十三件;中毒人數每年在一千到二千人之間,但死亡人數很少,去年七人、前年只有四人。在上述數字襯托下,使得高屏地區一次事件導致二人死亡的中毒,顯得極不尋常。
食物中毒原因,可歸為細菌性、化學性及天然毒素等三大類。然而,由於地方衛生機構並無專責單位處理食物中毒案件,而是並在一般食品業務及環境衛生業務中,一起處理,以致有關食物中毒的資料,一直處於殘缺不全的狀態。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成立後,一般統計資料蒐集得雖較齊全,但綜合最近四年食物中毒原因,卻有百分之六十五以上被歸為「原因不明」,判明原因的總數實在過低。
食品處長劉廷英認為,這可能是長久以來民眾忽略自己的權益;食用不潔食品時,若情況不太嚴重,多抱息事寧人的態度,未立即通知衛生單位,影響處理效果。
其次,從技術層面考慮,在高汙染的環境下,仍有許多病原物質尚未發現,實驗室的檢驗方法靈敏度亦有限,萬一不幸加上採得檢體數量不足,常常花費大半天心血,還是無法判斷中毒原因。
法令上處理食物中毒,亦有其不足處,到現在為止,除公立醫院外,佔全省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醫療院所,不負有報告食物中毒義務。
而此次西施舌貝毒案,尤為值得重視的特案,由於事前幾無從防範,再加以可能波及範圍又不易界定,涉及對象則涵蓋了廣大的近海及養殖漁業,因此益增問題的複雜性。但是人命關天,主管單位面對此一棘手情況,卻又不得不盡早提出解決之道。
一般食物中毒的處理,需要衛生防疫單位、醫療院所與民眾的警覺;類似此次西施舌案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尚牽連到農漁單位等橫的行政聯繫。
然而不論一般性或罕見的食物中毒,民眾都希望有關單位面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能夠有明確迅速的指示和反應,以免讓民眾陷入無邊無際「吃的恐慌」中。
食物中毒為什麼常發生?
文.賴永沛.農業週刊一月十三日
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非常頻繁,遠超過人們所論斷的,也遠超過實際報導的。以美國為例,在一九八一年,只有一萬四千多件食物中毒案,報告到疾病管制中心,但公共衛生專家估計實際中毒的數字是四千四百萬件之多。
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距呢?因為有些中毒後的症狀輕微,被人們忽略,或者罹患者本身不知這就是食物中毒;只有暴發性中毒事件使許多人中毒,甚至發生死亡事故,才被公共衛生當局確實調查而記錄下來。
根據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報導,食物產毒的順序是食物冷藏不良、調理後到食用的時間間隔太長、被已感染病菌的食物汙染、吃生冷食品,及食物烹煮後又被冷凍著,當再吃的時候,沒有適當的加溫。
細菌引起人體食物中毒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是細菌本身,吃下去附在食物上的細菌在人體的腸道內大量繁殖,破壞腸的規則性,產生噁心、下痢與嘔吐,這些罪魁如:沙門氏桿菌、大腸菌與志賀氏桿菌。
第二種是細菌所產生的毒素在作怪,此類細菌如:肉毒桿菌、葡萄球菌;肉毒桿菌可經由煮沸而加以消滅,而葡萄球菌卻沒有辦法用加熱來分解毒素。
沙門氏桿菌——在大氣中與在許多食物上都可以發現到的一種病菌,有一千七百多種,沙門氏桿菌汙染非常普遍,也是食物中毒致死排名榜的第一名;在感染後八至七十二小時內會產生下痢、腹部痙攣、時常噁心與嘔吐,有時候也會發燒、頭痛與發冷;有的在一個月後發展成類傷寒症。
大腸桿菌——全世界各地都會發生,也是旅遊者下痢的頭號禍首。大腸菌是屬於耐氧性細菌,存在人體的大腸內,會隨著糞便排出而汙染他物,例如人們不慎在擦拭中接觸到,沒洗乾淨又拿東西吃,或吃已受大腸菌汙染的貝類與水芹菜。
不良的衛生習慣會增加大腸菌的罹患率。吃下不潔物後八至四十四小時常常發生下痢、嚴重脫水與休克。防治方法是要有良好的衛生習慣,要吃充分烹煮的食物,飲用安全無慮的水。
志賀氏桿菌——大便有血是其徵狀,以衛生習慣不良的人們當作媒體來傳播此種病菌。這些人接觸到液體或是濕潤的食物,如牛奶或乳製品、禽肉、馬鈴薯沙拉等,這些東西若加熱不完全或置放在空氣中太久就會繁殖。感染後一至七天內會發生胃痙攣、胃疼、嘔吐、赤痢;嬰兒、老年人與虛弱的人較敏感,症狀也較嚴重。
萄葡球菌——非常普遍的食物中毒病源,喜歡在高蛋白質食物上產生毒素,加熱也不能破壞毒素。吃下感染食物一至八小時後產生反胃、嘔吐、腹部痙攣、下痢、水樣糞便、流汗、皮膚濕冷、腳痙攣、脫水;死亡率較低,只有少數兒童與老年人情況較嚴重。
肉毒桿菌——發生率較少,但是一旦發生常常會奪取人命。肉毒桿菌是厭氣性的病菌,在有氧氣的場所不能生存,所以常常存在於罐頭內與沒有氧氣的地方。
吃下病源後十二至卅六小時內發作,但也有二小時到十四天發作的例子。早期的症狀包括胃疼、噁心、嘔吐、下痢、疲倦、頭暈眼花、頭痛,同時會發生便秘、眼前雙重影像、話說不出來、東西吞不下去、漸進式的呼吸管道與心臟麻痺,假如不及時用抗生素治療,則會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因準備不及,行政院已經決定將新制營業稅延至四月一日實施,這個與工商界切身相關的改革,受到業者普遍的關心,對於「如何研擬有效對策」的討論,也異常熱烈。認識「她」,監督廠商「順從」她!
文.民生報十二月廿二日
加值型營業稅是每個消費者都該關心的,因為營業稅是由消費者負擔的稅,但是到底什麼是加值稅?對物價有什麼影響?消費者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本報記者特別專訪財政部賦稅署長薛家椽(兼加值稅推行委員會執行秘書),抽絲剝繭詳談加值稅。
問:什麼是加值稅?
答:加值稅就是根據產品的加值來課稅,作生意的都要賺錢,所以每次交易都會有加值,例如八十元買進,一百元賣出,這廿元就是加值,也就是銷項減掉進項。課稅的方法是把銷項該繳的稅,減掉進項時已繳的稅,也就是按稅額相減來課稅。
問:為什麼要實施加值稅呢?
答:現在的營業稅是根據各階段的交易總額來課稅,最大的缺點就是重複課稅與稅上加稅,因為貨品從製造廠商到批發商、零售商、再到消費者,每個階段都要按照交易總額課營業稅,所以是重覆課稅,而事實上稅已經包含在售價中,所以按交易價格課稅等於是稅上加稅。這種稅制也違反了租稅中立原則,也就是說不應該因為課稅而影響到工商業的產銷活動。在目前這種稅制下,例如大廠可以自己買棉花、紡紗、織布、做成襯衫,只有一個產銷層次,沒有重覆課稅,就比較佔便宜;但是如果我是個成衣商,要買布來做衣服,布是布廠向紗廠買紗織成的,紗廠又要向國外買棉花紡紗,這重重的稅最後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與消費者密切相關
問:加值稅和消費者有什麼關係呢?
答:實施加值稅後,如果消費者買的是交易層次較多的商品,由於按加值課稅,消費者負擔的營業稅可能減少,而成為加值稅的受惠者;但如果產品交易層次少,消費者的稅負可能就會加重。
所以加值稅對營業人絕對有利,因為營業人不負擔任何稅,對消費者是沒有利的(但是現在的營業稅對消費者也並不利),因為目前的稅制是由消費者負擔的,只是因為包含在售價內,所以消費者並不覺得。
問:加值稅率定為百分之五,這是怎麼訂出來的?
答:在計算時,以現行營業稅收為基礎,先減掉金融、特種營業和小店鋪三種行業的營業稅收(因為他們都不納入加值稅課稅範圍),再加上即將合併的貨物稅和統一發票的印花稅,這三種共有九百多億,用百分之五點二四來算,正好可以維持稅收。
問:稅收不變,為什麼物價會波動?
答:個別的物價會受影響,原因除了交易層次和加值不同之外,還包括並入部分貨物稅,另有買賣業原來營業稅是百分之一點一五,現在都按百分之五算,所以會有稅負的變化。按理稅負減的物價該跌,增加的可以調整價格,就怕它該減的不減,該增的更增,造成物價風暴,尤其是跟民生有密切關係的產品,如公用事業、農產品,所以推行委員會成立專案小組來估算物價。消費者也不要抱怨政府實施加值稅,有能力消費的就多負擔,負擔不起的就少消費,這也是現代的世界租稅思潮主流。
問:有人以為加值稅訂為百分之五,物價就會上漲百分之五,對嗎?
答:如果過去一點稅都沒有,那衝擊量就有百分之五,但現在還是有稅的,而且許多項目的累進稅率比百分之五還高。現在的問題是把稅負重新分配。
影響物價各項因素
問:依其他國家實施加值稅的經驗,影響物價的因素有那些?
答:這其中有許多種誤會,一種是認為新制按毛額來課稅,事實上我們是按加值課稅;第二是不法商人存心利用新制實施來哄抬物價,這當然不足為訓;第三是新稅率訂得太高,當初越南在阮文紹政府後期,財政情況非常惡化,想利用新稅制增加財政收入,扣稅率提得很高,結果造成混亂。我們現在用百分之五是最低的;韓國實施初期是百分之十三,也是想趁機會多收些稅,後來看情況不對,才減為百分之十。第四是新稅率和舊稅率比較,稅負增加的廠商會趁機會把價格提得更高,稅負減輕該降價的卻不降價。
另外,新制按加值課稅,所以加值越多的稅負越重,交易層次多寡也有關係。還有的就是商場上的習慣,例如燒餅油條的稅增加兩塊錢,商人絕不會漲為十二塊錢,而會是十五元或是廿元,例如雞蛋一打十一元,漲了兩元應該是十三元,但商人一定會賣十五元。
但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事先沒有採取防範措施,可是我們推行委員會物價組,最近就要提出方案,實施前應該怎樣大量儲存物資、怎樣降低關稅、怎樣收縮通貨等,這些都是事先措施。另外,消費者盲目搶購也會影響物價。基本上,物資不缺乏就不應該有搶購的心理。
油電價格原則不漲
問:公用事業和每個消費者都密切相關,實施加值稅後,為什麼公用事業的稅負普遍會增加呢?
答:因為公用事業多半都只經過一個產銷階段,例如電力公司直接把電賣給消費者,水、油、公車也是如此,加工層次較少;另外,公用事業都是自己製造的,所以進項少;又例如台電比中油加值稅少,是在為台電買進的資本財設備比較多,都抵掉了;中油是人工多,都不能抵,所以加值稅多。
問:公用事業價格到底會不會調整?
答:油、電、水、瓦斯這些公用事業,大部分都控制在政府手上,我想,原則上油電不會漲,一方面是盈餘多,可以吸收,油電不漲就等於減價,可以減輕成本,對廠商有利。另外,財務狀況較差的公用事業到底能不能吸收、能吸收多少,等專案小組調查出來後,分別與他們研究。老實講,我們現在最關心的就是交通運輸業,因為交通業的財務情況一向不太好。不過如果市區車票每張六元,百分之五是三毛錢,按四捨五入原則,等於是沒有稅,但其他的回數票,區間車、學生月票,都可能需要稅,還要等調查後再進一步和主管單位商量。
問:政府還要採取那些措施來掌握物價?
答:物價小組固然會採取適當措施,但是我希望消費者、輿論和政府能共同負起責任,抵制不法商人。
問:在物價會起波動的情況下,消費者要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
答:消費者可以看我們編的物價手冊,手冊中會把實施新制前後,稅負的增減變化講得清清楚楚,廠商如果按手冊中的幅度調整價格就是合理的。當然,產地和消費地的價格會有差別。
我們會儘量採取經濟措施,如事先充分儲存大宗民生物資,物資充裕,就漲不起來;又如通貨加以適當管理,使游資減少,要搶購也無從搶起;在關稅上配合調整,讓進口的東西比國內便宜,物價怎麼漲的起來?
問:有些人擔心加值稅以外的因素,如現在游資還是很多,會影響到加值稅的成敗?
答:中央銀行的副總裁也是推行委員會的委員,他們會處理。我們已經全部動員了。基本上我們有信心,因為第一、加值稅稅率訂得低,因此變動幅度不會太大,第二、如果把所有貨物稅一次並入加值稅,加值稅率可能會高到百分之十或十二,所以我們不敢一次並入,以後再逐漸並入。至於物價方面,老實說,現在物資供應很充分,外匯存底也很多,所以只要事先採取適當的防範措施,物價是漲不成的。
房地產價格可望穩健復甦
文.中央社一月四日
由於物價再向下跌的機會微乎其微,以及營業加值稅即將在三、四月間實施,一般預料,在沉寂了多年之後,國內的房地產價格今年可望穩健復甦,預料也將成為我國經濟穩定成長的一股動力。
跟股票市場一樣,房地市場也是一種極為敏感的行業。由於預料房地價格將波動,部分建築商、掮客,甚至是口袋裏有幾個閒錢的消費者,都已有了蠢動的念頭或跡象了。
經濟部物價督導會報一位專家說,在我國,反映物價最為迅速的莫過於房地價格了。物價漲一步,房地價可能會向前邁三步,國人追漲搶買的心理,是往年房地價格一日三市的最體切寫照。
另一個追漲搶買房地產的氣氛,已經逐漸形成,他預料,雖然不久之後的漲勢不會像以往那麼兇,但是「想不漲似乎已不可能了」。
過去幾年,我國的消費者物價,每年上漲很少超過百分之一,躉售物價甚至呈下降趨勢。物價趨低,買賣房地無利可圖,房地價格自然就停滯不動。
房地價格蓄勢待發
展望民國七十五年,因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估計我國經濟將穩定成長,工業生產及對外貿易也將步向榮途,已經形成物價反彈的要素,這位專家預測,物價帶動房地價格上揚,已是蓄勢即發了。
建築業人士也指出,營建業的主要原料,如水泥、砂石、合板、鋁門窗、磁磚等建材的價格,都早在去年十月間陸續調升。
業者分析,建材價格的波動,勢必帶動房屋建築業的生產成本上揚,這項成本的增加不可能由業者本身負擔,房地價格不上漲都不可能了。
加值型營業稅已經決定要在四月實施了。新稅制的實施,據財政部分析,至多僅會對消費者增加百分之五的支出。但物價會報的官員卻擔心,大家預期漲價的心理,會造成若干過度反應,尤其是比較敏感的房地產價格。
物價一動,國人立刻就會想到「保值」兩個字。國人預期漲價心理的衍生,勢必造成若干幅度的物價變動,而物價一變動,消費者最先考慮到的,當然是最具保值效用的房地了。
合理漲價有助景氣
這位官員憂喜參半的預料,在加值型營業稅實施的前後,國內房地產業將會有一番好景出現。
所謂憂喜參半,他解釋,物價的過分穩定甚至趨跌,固然令人欣喜,但因將導致消費者的預期降價與遲延消費雙重心理,會使工商業存貨增多,營業活動減少,造成一般百業蕭條的景象,令人憂心,也為國人所不願見。
另一方面,如果物價波動,只要不是離譜的大漲,他認為不但可以使百業擺脫蕭條,刺激景氣,也將使工商業因需重建存貨而增產,促使經濟的恢復成長。
他認為,在此時此刻,適度的物價上漲,尤其是有火車頭工業之稱的房地產價格上漲,可以說是一劑強心針,對眼前的經濟景氣而言,毋寧說是一件好事。
其實,這位專家分析,除了加值型營業稅外,其他如容積率的實施、利率的趨降、政府適時推出激勵措施等等,也都會使沉寂多年的房地產業欣欣向榮。
台北市實施容積率已漸臻成熟,受容積管制的地區愈來愈多。展望末來,專家指出,可供建屋的土地將逐漸減少,供給量減少,而需求不變或增加,房地產業當然會復甦。
利率的問題也是關鍵,四年來,銀行利率下降了十四次之多,利率已跌到四年前的一半。由於銀行界人士預測末來利率仍將走跌,會迫使更多的游資因「無利可圖」而走出銀行,另尋出路。
游資趨向頗為重要
保守的房地產業界人士判斷,只要走出銀行的游資,有百分之廿左右被房地產業吸收,就應該可以使我國的房地產業欣欣向榮。
此外,譬如行政院經濟革新委員會提出「住者有其屋」方案,以及減免契稅與監證費、貸款額度提高、延長還款年限、放寬國宅貸款條件等促進建築業復甦方案,適時推出,都會促使房地產業的復甦。
經建會一位專家也樂觀的說,只要購屋的條件好轉,有意改善居住環境的「換屋者」,應該比購屋者人數多的多,實力也強的多,這才是我國房地業振衰起敝的最大關鍵。
發票就是鈔票
文.王克敬.工商時報一月十日
新制營業稅實施之後,每一張可以當進項憑證扣抵的統一發票都是「鈔票」,因此企業中的每一個員工都必須「知己知彼」,才能為企業節省稅負。
所謂「知己」是企業中的每一員工必須牢牢記住公司的統一編號。按新營業稅法的規定,營業人所開立和取得的統一發票必須載明名稱、地址、和統一編號。因為在舊營業稅法實施期間,營利事業取得的統一發票在開立時通常未填寫統一編號,而於申報時自行以復寫紙填寫。新營業稅法實施後,為了達到自動勾稽的作用,稽徵機關將所有發票均輸入電腦處理,營業人申報的進項憑證,如果統一編號錯誤、遺漏、或和所列不符時,必定會被電腦挑出,剔除此筆進項稅額,使營業人喪失應享受的利益。
取得統一發票並非只限於採購部門,公司內任何一個員工購買筆記本、原子筆、出差時住旅館、到餐廳吃飯等行為,都會和取得發票發生關連,因此,新制營業稅和每一個員工都有密切關係,因應新制營業稅需要靠企業全體員工的配合。
所謂「知彼」是指員工們應認清交易對手的身分,不要被騙。因為並非每一開具發票的賣方都可以代收百分之五的稅款。按新營業稅法的規定,開立發票時應將銷售金額外加百分之五的稅款分開書立,但小規模營業人、特種飲食業、金融業等三種行業並不在適用範圍內,仍按銷售總額課稅,開發票的方式和現製營業稅相同,亦即將稅額內含在售價內。如果買方一時不察,取得這三種行業故意外加百分之五稅款的發票,此一多付部分只得自認倒楣了。尤其一般小商號林立,是否能代收稅款不易分辨,員工們出外交易時,不要被對方輕易騙了。
因此,記載正確的統一編號和認清賣方身分,是員工們起碼要有的訓練。如何讓每一個員工將公司統一編號琅琅上口,業者恐怕要費一番腦筋了。
外人提供勞務
文.狄雅傑.經濟日報七十四年十二月廿二日
實施加值稅以後,外國的公司、機關、團體、組織在我國提供的服務,也要繳納加值稅,但是繳稅的納稅義務人並不是外國的公司,而是國內接受這項服務的買受人。
在加值稅制度下,除了銷售貨物要課征加值稅外,銷售勞務部分也列入了課稅範圍,但是勞務是一種無形的貨物,屬於抽象性的觀念,許多營業人對勞務這個名詞相當模糊,其實勞務也就是提供的服務。
由於提供服務,也算是一種銷售行為,因此營業人提供的服務,也是加值稅課稅的對象,但是在國際貿易發達的今天,許多的服務業,並不是由國人自行提供,必須由國外提供,對於這種情況,加值稅制特別規定也要課稅。
國外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我國提供服務時,並不一定設立公司或是設立固定的營業場所,因而在規劃加值稅時,為了能掌握稅源,稅法中明訂由這項勞務的買受人為納稅義務人,只要國外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我國銷售勞務,例如承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提供專利權、商標權或秘密經營方法時,都要由勞務買受人負責繳納營業稅。
由勞務買受人在給付報酬時的第二個月的十五日以前,就給付的報酬金額依百分之五的稅率計算稅額,自行向公庫繳納。
舉例來說,一家納入加值稅體系課稅的公司,專門製造農藥售與農民,而製造農藥的配方,卻是向國外的農藥製造商花了一百萬元買來的,國內這家公司在支付權利金的第二個月,就必須申報繳納加值稅,稅額為一百萬元乘上百分之五為五萬元,而這五萬元必須由國內的公司填具繳款書,自動向公庫繳納,否則就構成了逃漏稅的行為。
不過,營業人向國外買進的勞務,如果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購進勞務所繳納的稅額,同時亦為可扣抵的進項稅額,因此為簡化手續,特別明訂不必繳納。
工商界因應之道
文.俞允之.中國時報一月十日
在此次稅制改革運動中,始終居於主角地位的工商業者,基於攸關切身利害的緣故,對此一新制的動向,自然份外感到關切。但是與其惶恐忙亂,還不如面對現實,冷靜研擬新制的有效對策,使新制的正面效益充分發揮,並盡可能驅避各種可能的負面影響。
綜合財稅專家的看法,眼前業者必須及早準備的工作,至少包括下列幾項:
一、精確盤點本身的存貨,並估算改制之後存貨退稅額度,以正確反映於訂價政策上。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為使業者及早享受退稅的利益,已決定大幅縮短存貨退稅的作業流程。原則上,當四月一日實施新制營業稅後,在廿天內業者即可向稽徵機關申請辦理存貨退稅,而稽徵機關亦應在廿天內核定應退稅額。因此,如果業者能於事前積極籌畫妥當,則可在新制營業稅實施之後的第一次申報日(五月十五日),獲得抵扣稅款的利益。
二、體認進項憑證的重要性,並妥為研訂完善的會計制度。因為,新制營業稅的最大特點,正是准許營業人的進項稅額可以扣抵。使其成本中不含稅,而要扣抵其進項稅額,則須具備進項憑證,因此,工商業者務須建立發票為「有價證券」的新觀念,並注意發票開立的時機、填載事項以及可扣抵的進項憑證與不可扣抵的進項憑證的區別。
況且,掌握進項憑證,對於預估進項稅額,乃至重訂售價,均有直接的影響。舉例而言,今後取得電費收據,即可作為進項扣抵——而此時由於政府已宣佈電價不漲,因此將來的未含稅的電費,必然調低,而其附加的稅負,又可作為銷項扣抵。類似的竅門,若能及早作周延的估算,必可為業者的營運帶來直接的效益。
三、重新訂價。因為在新制之下,稅款與價款必須分開列示,同時,由於成本中已不再含稅,因此營業人所生產或銷售的產品成本應較現製為低,此時,售價的重新訂定,尤應及早綢繆,才不會在新制施行初期陷於混亂。
四、跨期合約的訂定問題。由於新制實施日期已定,因此在改制過渡期間的合約訂定事項及其價格條件,必須特別留意配合新制的實施。至於現已簽訂的長期合約,亦宜在精確估算成本與稅負變動狀況之後,由買賣雙方作客觀的協商。
新制營業稅對智慧
文.邊裕淵.自立晚報七十四年十二月廿七日
研擬及爭議達十餘年的加值營業稅終於在七十四年十一月五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部擬於今年四月一日起實施,它的優、缺點也廣受各界討論,但總結是優點多於缺點的一項進步租稅。
良好租稅應具備的條件
我們知道,良好的租稅需要具備二個條件,一是租稅的負擔要公平、二是租稅能導引國家經濟發展的需要方向。而這兩條件是建立在適當的稅率及稅基上;就稅率言,根據新營業稅法第十條,營業稅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其稅率由行政院定之。大體言之,新稅沿襲原營業稅稅率作同一等級的調整。就後者言,對服務業的發展,尤其對智慧產業的發展就屬不利,而智慧產業是我們未來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
智慧產業可分成兩類:一是製造業式的,此即一般所謂的技術密集及資本密集的工業,如資訊工業的硬體;另一則為服務業式的,如資訊工業的軟體設計、一般企業管理、顧問業務、國際金融財務管理顧問業務等。
製造業式的智慧產業與一般製造業相同,較無爭議;服務業式的智慧產業原營業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新營業稅則為百分之五。
由於智慧產業之營業額全部視為附加價值,故相當於將租稅提高二倍多,這對未來服務業式的智慧產業發展頗為不利,且對該產業所予的不公平待遇,也有必要重新檢討其稅基。
未來服務業發展潛力大
服務業式的智慧產業營業額是否可全部視為附加價值,實有待商榷。我們知附加價值,一般是以銷貨收入扣除直接生產成本。銷貨收入即是服務業式智慧產業的營業額,由於一般認為服務業式智慧產業無購買直接生產原料,故無直接生產成本。然而實際上服務業或智慧產業所需的直接生產原料包括兩類:一是所必要的設備儀器,如提供國際金融服務資訊及管理服務,需要一工作場所(類似製造業的廠房)及設備,像租用路透社或美聯社的資訊;二為人力,在一般製造業中人力視為附加價值,但在服務業部分人力則可視為原料,唯有在分析、判斷時之人力才可視為附加價值。
如提供國際金融財務資訊及管理服務,需要用一部分人力蒐集有關外匯資料,這蒐集資料的工作即可視為原料收入。若沒有這蒐集資料的人力投入,無法作進一步的分析、判斷,也就沒有效用,自然也就沒有附加價值可言。
這些有關外匯資料是已存在的,不加運用就無效用,但僅僅蒐集資料,未加分析、判斷也仍然無效用,就像電子元件是製造一台電腦的必需品,但若單獨存在實在無從發揮其功效,故可視為一台電腦的投入品或成本之一。同理,資料蒐集在服務式的智慧產業也可視為原料投入。
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上,服務業的發展潛力甚大,而服務業的產業結構也在轉變中,由傳統的零售、交通運輸、銀行(存、放款傳統業務)的勞動密集的服務業,轉變為資訊軟體、各種設計業、各種專業知識顧問業、管理業、國際金融業……等智慧密集的服務業。
智慧式服務業對台灣這樣地區狹小、資源不多的經濟條件地區最宜發展,同時經過卅餘年的教育,也具備這項產業發展的條件。
此外,隨著經濟自由化及國際化,這項產業的發展更具迫切性、必要性以及潛力。
對產業發展有不利後果
鼓勵這項產業的發展最有效的辦法是租稅獎勵,就現行加值營業稅的辦法非但無獎勵反而予以歧視,這對該產業發展將產生相當不利的後果,當予更改。對服務業式的智慧產業所課徵加值營業稅時,不宜以現行的營業額為稅基,而需將其所需的工作場所租金、設備、儀器等折舊及有關的費用視為投入品,甚至將部分人力也視為投入品,加以扣除,而以價值增加部分作為課稅的基礎,較為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