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羅馬教廷聖赫院為了因應時代變遷,修訂天主教的原罪,將「濫用禁藥」列為新7大罪(濫用禁藥、操弄基因、虧德實驗、污染環境、社會不義、造成貧窮、不當斂財)之首。
2006∼2007年,聯合國光是防制毒品與犯罪的經費,就編列了2億8,300萬美元,在全球各地對青少年進行毒害教育與生活技巧訓練。
從168年前的中英鴉片戰爭,到近年知名藝人胡瓜、庹宗康、大炳及女星蕭淑慎等先後吸毒被捕,藥物濫用一直是個難以消弭的社會問題。更令人驚恐的是,吸毒早已不是成年人的專利,青少年已逐漸淪為最主要的受害族群。
台灣青少年毒害問題是否日趨嚴重?未成年的孩子為什麼碰觸毒品?要如何有效防治青少年藥物濫用?
4月清明假期剛結束,原本被視為年度防「毒」重點的墾丁「春吶」、「春浪」音樂祭,出乎眾人意料外的「乾淨」。或許是過去幾年強力宣導與警方的查緝奏效,除了4月6日凌晨在恆春鎮及滿州鄉查獲兩起轟趴,其中3人涉嫌持有毒品外,春吶現場已不復往年般「毒影幢幢」。
早在今年3月,警方在雲林、高屏地區破獲製毒工廠,查扣了500公斤、價值1億5,000萬元的K他命,這批為墾丁狂歡節準備的K他命,為了改良口味以吸引年輕人,甚至還在毒品內加入古坑咖啡豆。
名列第二、三級毒品的搖頭丸、K他命,(見毒品分級表),這幾年似乎與青少年「轟趴」、大型音樂會劃上等號,叫人驚嘆之餘,不禁思索──家庭、學校與社會究竟要如何看待這一代青少年們搖頭、吶喊、狂舞的青春歲月?
苦悶的青春,需要狂嘯吶喊,在迷幻的聲光與雜沓的舞步中,有人得到解脫,卻也有人就此迷途......
搖頭的滋味
「忠告對情人是無效的!理智的人,無法瞭解醉鬼的感覺!」──中東智者Rumi詩作(見《在春天走進果園》),將失足墜入情網者比喻為醉鬼;吸毒和戀愛當然不同,但相同的是,未曾嗑藥的人,的確難以體會嗑藥者的心情,與用藥後的感覺。
「爽!」曾經使用搖頭丸的小齊(化名)如此形容搖頭丸的滋味,他說那是一種「全新領域的快樂」,不過並不是每次都能得到同樣的快樂,「10次中大約有3次真的非常快樂。」他說,這種感覺很容易讓人產生心理依賴,讓他在朋友的召喚下,忍不住一再嘗試,只不過藥效過後,一種很累、很沮喪、被掏空的感覺會油然而生。
2005年出版的《搖頭花e-Flower》,是一對同志戀人描述5年共同泡舞廳、「搖頭」歷程的作品,作者大小D都曾在媒體工作,這也是我國用藥者首次公開的心路歷程之作。
「我前所未有地知道,我的身體在哪裡,包括所有的心跳、律動和關節的轉動;從不知心裡有那麼多的秘密和真實的感受,在那時,都離我好近好近,對自己很誠實。」
「MDMA(搖頭丸)會創造一些片段,在我的大腦裡滋長繁衍,自成一個完整荒謬的故事,...像是跳得很厲害的片子...前後無法銜接、又不知所云...我並不害怕這些幻覺,我知道它是假的,也傷不了人,只是幻想的旅程。」
「每次幻旅完,我總是憂鬱,做什麼事都不對勁,只能躺在床上,沈到世界的最底,靈魂行走在城市的邊緣。...只有我一個人,我在另一個世界,沒有任何人和我一起被遺棄...」
不論用藥時有多high,藥退後的憂鬱都會加倍索討回去,那種舖天蓋地席捲而來的憂鬱,有時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搖頭花》中描述,有人嗑藥後憂鬱到看到電視裡的豬在跑,都會哭得稀哩嘩啦;有人興奮過後,看完政論節目《2100全民開講》,竟憂國憂民地哭了3天3夜。
好奇與情境是青少年染毒的危險因子,在青少年群聚的網咖、電玩場所中,毒品特別容易在暗中流竄。
誰在嗑藥?
成人對自己服藥後的躁與鬱可以抽離,可以分析,但那些少不更事的青少年呢?電子媒體上出現不斷破獲的「搖頭轟趴」,孩子們以衣服蓋頭、被集體送警察局驗尿的驚悚畫面......,深刻烙印在許多人的腦海中揮之不去,對曾經輔導他們的觀護人來說,更是一場艱苦的拉鋸戰。
阿宏,19歲,出生時難產,半邊神經輕微麻痺,身體上的殘缺,導致他心理與行為的叛逆。
14歲那年,阿宏在撞球場交了一群壞朋友,沾上了安非他命,開始幫朋友拿貨送貨;出了事,自以為義氣的他一肩扛下,成了警察認定的「藥頭」。在觀護所關了2個月,判刑3年、緩刑5年,並獲准交付保護管束。期間他也想振作,沒想到一遇到以前一起嗑藥的朋友,又忍不住誘惑再度沈淪,再一次以販毒的罪名被捕入獄。
前後加起來6年6個月的徒刑,讓阿宏深受打擊,幸運的是,他有一個健全的家和愛他的家人,在觀護人及父母的鼓勵下,阿宏真心懺悔,並且發誓一定要重新站起來。他利用服刑期間完成了國中學業,目前假釋出獄後就讀夜補校,白天協助舅舅從事代書工作。
「我17歲,我不再吸毒!」另一名煙毒犯小傑信誓旦旦地說。這個一共犯下竊盜、恐嚇、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等5次前科的叛逆少年,在吸安一年多後,在法院舉辦的愛心活動中找回了自己。
小傑與一群同樣在接受觀護的少年,在一個晴朗的假日,與慈濟基金會的志工老師來到八里愛心教養院,餵食坐在輪椅上的畸形兒時,個性好強、桀驁不馴的小傑突然禁不住淚流滿面,對於自己擁有健全的身體,卻吸毒、甚至割腕自殘自傷的行為,感到懊悔不已。目前已獲免保護管束的小傑,除了白天工作,晚上上職校,假日仍主動到愛心教養院服務。
數字成謎
台灣青少年嗑藥問題究竟有多嚴重?
「數字成謎,」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兼中心主任楊士隆指出,近年我國對於藥物濫用者,採「除刑不除罪」原則。初犯者,一律視為「病人」,雖然不必判刑或坐牢,但若吸食的是一、二級毒品,須接受10天的勒戒;至於再犯則兼具「病人」及「犯人」雙重身分,勒戒期長達一年;三犯則在強制勒戒後,還需判刑入獄。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在2003年7月修訂公布,將鎮定安眠類的管制藥品──Alprazolam(蝴蝶片)、Diazepam(安定、煩寧)──等增列為第4級毒品,但在「除刑」原則下,對這類毒性較低的3、4級毒品,無論持有或施打都沒有罰則,再加上部分藥品成癮性低,較少戒斷現象,沒有進行隔離勒戒的必要,因此從官方數字看來,真正進入戒治體系的青少年人數不多。以台中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所為例,2007年戒治人數為13人;2008年3月時的在所戒治人數,只有6人!
板橋地方法院少年保護調查觀護人盧蘇偉指出,10年前,觀護人手上300多件保護管束案件中有一半以上都是毒品案件,但1999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一次修訂,提供初次施用毒品者一次勒戒自新、無需保護管束的機會後,少年犯罪案件數量急遽下降,目前他手上70到100件案件中,與毒品相關的約佔一成。
官方統計看不出青少年藥物濫用的盛行率,但從學者的調查研究仍可窺出端倪。
2000年,陽明大學公衛系教授周碧瑟與中研院生醫所研究員鄭泰安,曾針對台灣在學青少年做過調查,顯示青少年藥物濫用的盛行率介於1.0∼1.5%之間,即每100位在學青少年中,約有1至1.5人曾經沾染毒品。
針對街頭青少年所做的調查數字更高,2002∼2004年間,台大公衛系主任陳為堅在台北市東區街頭訪問青少年所得的「自陳報告」,曾經使用藥物的盛行率竟高達10.8%;台北縣則為5.09%。以往青少年最常使用的非法藥物──安非他命、強力膠,也逐漸被新興的2級毒品「搖頭丸」(第一位)、3級毒品「K他命」(第二位)取代。
盛行率VS.成癮性
然而,青少年藥物濫用的「盛行率」,並不等於藥物「成癮率」。一來,像K他命、搖頭丸、FM2等,屬於對神經傷害度較小、人體耐受度較高的「軟性藥物」(soft-drug);相較於海洛因、古柯鹼、安非他命等對神經傷害較大、耐受度低的「硬性藥物」(hardcore),其「成癮性」──不吸就坐立難安、具有戒斷現象──較低,甚至低於可隨手取得的菸酒。
雖然軟性毒品的成癮性仍在爭議中,但無論如何,藥物濫用就像喝酒一樣,用多必定傷身,特別是對身心都尚未成熟的青少年而言,絕對是一大傷害。
究竟要如何避免孩子在「慘綠少年期」遭到毒害呢?楊士隆指出,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去年針對毒品防制,提出「減少風險因子,強化保健因子」原則。
「憂鬱的青少年,使用藥物的比例較高,」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吳齊殷指出,越來越多研究顯示,青少年的憂鬱向度、家庭成員間的互動模式,在青少年身心發展上扮演一個非常關鍵的角色。「部分憂鬱的青少年會將吸毒當作排遣憂鬱、逃離現實的一種方式。」
「家庭緊密的互動,是防止孩子接觸毒品的最佳良方,」少年觀護人盧蘇偉也如是說。
趨吉避凶
從強化家庭與學校功能著手的「保健因子」,是一項長期固本的浩大工程;至於減少染毒的風險因子,則是為人父母者或孩子本身都可以時刻提防、引以為戒的。
青少年染毒的危險因子有哪些呢?
危險因子1
──好奇與情境
根據周碧瑟的研究發現,台灣青少年第一次使用藥物的主要原因為「好奇」(比例約5成),其次為朋友引誘不好意思拒絕。
「機會點很重要,」吳齊殷指出,成人要有機會出入夜店、PUB等場所,才有可能接觸到毒品,而青少年用藥與成人不同,通常必須兼具「場合」與「情境」兩種條件,比較不會有「藉酒澆愁」式的獨自用藥情形,也不容易沈溺其中。
所謂的「情境」,指的是像舞會、轟趴等集體喧鬧、縱情的聚會。過去生活簡樸單純,台灣的孩子少有機會群聚在一起,然而近20年來各類聚會增加,無形中也增加了集體用藥的機會。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楊士隆也指出,新興毒品如搖頭丸、K他命、搖腳丸等,除了在與舞廳、PUB等傳統管道流通外,近年更向青少年群聚的撞球店、遊樂場和網咖滲透,宛如一股風潮,讓許多青少年難以抗拒。
危險因子2
──「毒」與「藥」的迷思
認知上的差距,也是青少年會不會輕率用「藥」的關鍵,尤其部分毒品同時也兼具管制藥品的身份,毒與藥本在一線之間,可以由醫師開立處方使用,因用量、用法、用途不同,而有迥異的結果。
「有些青少年認為搖頭丸、K他命是放鬆助興的『藥』,不是毒,」楊士隆指出,藥物與毒品認知上的差距,使得青少年輕忽了它們的危害。
「有些青少年雖然常出入複雜的場所,但卻能忍著不碰毒品,」吳齊殷指出,對毒品有強烈警惕心和正確認知的孩子,較能對毒品say no;也有人即便嘗試過,但認為「不好玩」,甚至有頭痛、噁心的不適感,也就不會身陷其中。必須小心的是,也有部分「鐵齒」的孩子,自認為「絕對不會上癮」而輕易嘗試,反倒因為缺乏戒心而淪為毒害犧牲者。
價值觀的混淆,也讓現代青少年對於毒品越來越不設防。
楊士隆指出,很多青少年認為,吃「藥」只是想「自己爽一下」,並沒有危害他人,「總比去偷去搶好」;若再加上身邊的一堆哥兒們也起鬨用藥,那麼一起沈淪的機率更大大增加。
此外,也有部分團體認為,新興的軟性藥物成癮性低,也不像早一代的安非他命類可能引發暴力傾向,屬於「無受害者犯罪」的一種,「除罪化」的呼聲不斷;甚至有人認為,反毒政策是一種「意識型態的產物」,是「國家機器對人民的規訓和箝制」。
「這些標榜個人自由主義的言論,對青少年用藥族群產生很大的影響,甚至會藉此合理化用藥行為,」楊士隆說。
危險因子3
──花樣翻新,量多便宜
除了管道多元外,生活富裕與科技進步,都助長了毒品的普及與低齡化。過去,青少年嗑藥的經濟門檻並不低,而今拜網路四通八達之賜,再加上各類新興毒品不斷湧現,競爭激烈下,價格越壓越低,受害年齡層也向下延伸。
台中戒治所秘書蘇維擴指出,一般成人若吸食海洛因等一級毒品,一天的吸毒費用高達4,000到10,000元不等,青少年沒有這樣的財力,不可能天天嗑藥,使用毒品的層級也只有較便宜、一顆300到800元不等的K他命、搖頭丸。至於傳統適用於長時間工作、以提神為主的安非他命,雖然更便宜,但因藥效不同,在青少年間受歡迎程度已不若以往。
少年觀護人盧蘇偉則提醒,青少年較少使用貨源少、價格昂貴的第1、2級毒品,但也正因亂吃成分複雜、來路不明的各種新興藥物,風險更高,甚至可能造成終身的傷害。
危險因子4
──從菸酒入門
拒煙、禁酒,也是青少年反毒作戰的有效方法。
根據研究,青少年開始使用各種非法藥物的平均年齡在14∼16歲之間;而開始吸煙、喝酒的平均年齡則在12∼13歲之間。換句話說,抽煙、喝酒等行為早於嗑藥。
「煙、酒是入門藥,」楊士隆指出,許多研究都證實,酗酒與嗑藥有相似的社會及心理背景因素,抽煙與喝酒者不必然成為藥物濫用者,但卻經常是濫用藥物的前奏警訊,不可輕忽。
從say no 到say know
「中輟生才是高危險群,」楊士隆認為,目前針對校園進行的反毒宣導,成果實在有限,因為根本沒有切中要害,即便在宣傳品上畫上黑色骷顱頭,嚇阻性也不大。
「反毒作戰應該從『say no』走向『say know』,」楊士隆指出,青少年如果清楚瞭解毒品的危害──例如:吸食毒品雖能暫時「助興助性」,但最後結果卻會「陽痿」,效果可能較大。
事實上,毒品的危害不止於性功能而已。
以2級毒品「搖腳丸」為例,這種作用於中樞神經的迷幻劑,會讓人產生判斷力混淆、脫離現實、錯幻覺等感受,還有人會有焦慮、恐慌、精神分裂、自殘等暴行。使用過量甚至會導致腦部及周邊循環血管攣縮、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長期使用「搖頭丸」(中樞興奮劑),也會引發毒性,導致高血壓、心律不整、凝血障礙及急性腎衰竭等病變,醫界也有過幾個體質特殊、第一次吃搖頭丸就猝死的個案。「誰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中獎,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永遠不要嘗試第一次!」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局長簡俊生表示。
年少輕狂
話說回來,從青澀的少年過渡到成年,吳齊殷認為,「純粹從孩子的角度來看,偶而腳步踏錯無須大驚小怪。」他表示,從小孩變大人的過程中,若遭遇父母離異或家暴等家庭失能、學業低成就、誤交損友等等問題,難免要經歷一段「狂飆期」(13∼19歲),不過,根據國、內外的研究,最後85%的孩子都能回歸正軌。
盧蘇偉也指出,犯罪高峰期從14、15歲到25歲,之後就開始下降。從生命史的觀點來看,青少年時期本是一段社會化前的摸索過程,難免失足、犯錯,因此,無論是法律或社會,都要給未成年的青少年一個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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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有點超自然、難以捉摸、有時可愛有時也很可怕,你摸不太著它,它卻可以深刻影響你,甚至改變你......」,意識到年華逝去、體力不再,而逐漸退出搖頭行列的《搖頭花e-Flower》作者大小D指稱,自己並沒有要替藥物「讚聲」的意味,只是忠實地記錄一段歲月的高潮與低潮,然後航向人生的下一個旅程。
大小D或許是誤入險境又安然復返的幸運者,但正如書中所說「希望隧道的那一頭依然有光」;與其希望,不如堅定決心,抗拒隧道的誘惑,以免後悔莫及吧。
新興毒品與危害
搖頭丸MDMA | 搖腳丸(LSD) | FM2 | GHB | K他命(Ketamine) | |
毒性 | 2級毒品 | 2級毒品 | 3級毒品 | 3級毒品 | |
類別 | 中樞神經興奮劑 | 中樞神經迷幻劑 | 中樞神經抑制劑 | 中樞神經抑制劑 | 中樞神經抑制劑 |
藥效 | 產生思緒不斷流轉、無法抑制的快感、多話、活力亢進等感受。 | 產生震顫、欣快感、脫離現實、幻覺 | 產生快感、語意模糊、嗜睡、昏迷 | 昏睡、暫時性記憶喪失 | 產生幻覺、興奮感、意識混亂、脫離現實 |
危害 | 食慾不振、噁心、心悸、血管疾病、急性腎衰竭、高血壓等 | 精神分裂、自殘、昏迷、死亡 | 低血壓、呼吸困難、視覺障礙、嗜睡、昏迷 | 高劑量會導致昏迷或死亡 | 恢復期會有無理行為及瞻妄現象,長期使用會產生耐藥性及心理依賴 |
俗稱 | 快樂丸 | 加州陽光、方糖 | 約會強暴丸 | 液體搖頭丸、笑氣 |
毒品分級表
第一級毒品 | 第二級毒品 | 第三級毒品 | 第四級毒品 |
海洛因 | 安非他命 | FM2 | 蝴蝶片 |
嗎啡 | 搖頭丸 | 小白板 | 安定、煩寧 |
鴉片 | 大麻 | 丁基原啡因 | |
古柯鹼 | 搖腳丸 | K他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