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一向不喜歡「腳踏兩條船」的「牆頭草」。最近,少數擁有雙重國籍的公職人員在「國籍貞操」方面引起質疑,儼然一場犯起眾怒的「忠誠風暴」。
在我們這樣一個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這些擁有雙重國籍者有何「非戰之罪」?
前陣子,才上任不到一百天的台北市交通局長濮大威、財政局長洪德生,因為被市議員揭發擁有雙重國籍而黯然下台。離開市府當天,由太太陪著散步回家的濮大威心事重重。太太問他在想什麼,沒想到他說:「我在想怎麼改善台北的交通。」
就在許多人惋惜台北市痛失施政人才之際,這股「清算風」由台北市蔓延到台灣省,五位省政委員隨即自動請辭。其中被省長宋楚瑜大力延攬,打算針對省營事業加以整頓的生產力中心總經理石滋宜,不諱言他擁有雙重國籍。
向國家效忠,是從事公職的基本要求。如今雙重國籍人士在這方面受到相當大的質疑。(符鼎偉攝)(符鼎偉攝)
罪與罰
繼政界之後,校園中也興起了對雙重國籍的批判聲浪。一向靜謐的台南成功大學,教授聯誼會要校長吳京清查校內擔任系主任、所長、院長等行政職的雙重國籍者,並要求「依法處理」。使得被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從美國邀請回來,放棄了美國籍的中研院院士吳京,在提昇成大學術水準的努力上,碰到了攬才的困境。
而國內雙重國籍比例最高的政府單位——國家太空計畫室,這次當然也成了箭靶子。太空計畫室一百四十多人中,有近三十位擁有雙重國籍,將近百分之二十。因為比例太高,立法院在審下年度預算時,一氣之下,刪了他們一億一千萬元。
此外,立法委員周伯倫並要求:為免「國家貞操」受到戕害,行政院長連戰應該展開「國籍總清查」,將雙籍或多籍公職人員一網打盡,以肅官風。
為了回應民意代表的要求,太空計畫室採取行動,取消部分組長級的行政職,改採計畫主持人方式,讓這些擁有雙重國籍者只管技術,不管政策、行政。
「太空計畫涉及國家機密,我們不願外界在忠誠度方面挑戰我們」,太空計畫室主任徐佳銘說。
憲法賦予人民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國籍法卻規定:取得外國籍的國民不得擔任公職。(薛繼光)
被質疑的「政治符號」
雙重國籍問題愈演愈烈,消息傳到海外。
石滋宜本來不想讓遠在加拿大的太太知道他辭職之事,但是世界日報卻把它登出來了。在報平安的電話中,線路那頭的石太太忍不住表達了她的不平:「你孩子都不要了跑回台灣,我在加拿大受了那麼多苦,結果還被別人懷疑,真是荒謬。」她說要投書回台灣的報社抗議,石滋宜趕緊說,「好啦好啦,我來寫,這些話我來講。」
雖然和自己沒有切身關係,許多華人卻也不勝感慨。陳香梅在寄回台灣的一封信中提到,「最近台灣又為了雙重國籍人士擔任公職而起鬨——真的,中國人何處是歸程!」
的確如此,這些人才不都是我們從國外延攬回來的嗎?我國既是一個認同雙重國籍的國家,為什麼這些雙重國籍者被批評、被質疑,不是因為工作表現,而是一個政治符號呢?
「如果只靠純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太空計畫根本執行不起來」,徐佳銘坦承。他表示,過去國內完全沒有太空方面的基礎,現在我們要發展太空科技,找這些已經由美國訓練好了的人回來,可以事半功倍。否則,要請很多外國顧問,會花很多錢,而且事倍功半。
「在美國要進太空界,就要簽同意書,加入美國籍,這是無法選擇的」,太空計畫室衛星本體計畫主持人祝飛鴻說。
面對現在外界要求主管不得擁有雙重國籍,他認為,從防弊的角度來看,這沒有什麼不對。但是他個人不會為了主管的「位子」而放棄美國籍。「我回國來,只要能把衛星送上去,不管做什麼職務都可以。我只是不願被人說沒有忠誠心。」
這正如石滋宜抗議的:如果今天我們採行的是單一國籍,不管別人怎麼罵他都可以;但今天我們是雙重國籍國家,人民擁有第二個國籍,是絕對合法的。至於雙重國籍不能擔任公職一事,「法律禁止沒有話說,但不能和『沒有忠誠心』劃上等號。這對我不公平,對很多人都不公平。」
(薛繼光)
仇外情結?
事實上,我們的國籍法雖然容許雙重國籍,卻在施行條例第十條上規定:「國籍法施行前及施行後中國人已取得外國國籍仍任中華民國公職者,由該管長官查明撤銷其公職。」
根據憲法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既然雙重國籍者也是我國人民,為什麼國籍法要把他們排除在公職人員範圍之外呢?
國籍法從民國十八年立法至今,已經有六十多年了。當時為什麼如此規定,其立法精神已無案可查。但根據銓敘部長關中的分析,可能有幾個原因。
第一,公務員要求對國家的忠誠。一般人只要不犯法就可以了,而公務員代表國家制訂政策、解釋法令,執行公權力。既有這個權利,就有義務接受更高的要求。
第二,單一國籍是世界趨勢。一八九六年,「國際法學會」決議案和後來的聯合國「國籍公約」,都主張一個人不能有雙重國籍。因此現在全世界採行單一國籍原則的國家佔大多數。
「第三,是我自己的揣想」,關中表示,民國十八年,正是我國訓政時期。國家北伐剛完成,正致力於廢除不平等條約。「由於國人長期受外國人欺負,所以對二鬼子三毛子回國擔任公職,不以為然。」
我國華僑多,過去曾有僑選民意代表因擁有雙重國籍,而引起社會爭議。(薛繼光)
對公務員的最低要求
雙重國籍就對國家不忠誠嗎?仔細探究,國人取得雙重國籍的情況有許多種,實在不能一概而論。
我國國籍法目前仍採父系血統主義,只要父親是中國人,一生下來就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相對的,許多國家採「屬地主義」,例如美國,只要在該國出生,自然擁有他們的國籍。因此,許多在美國出生的中國人就擁有雙重國籍。
此外,還有人是因為收養、結婚、移民取得外國籍的,在我國沒有強制選擇單一國籍的情況下,也成為雙重國籍人士。
人事行政局長陳庚金認為,在海外的人擁有雙重國籍,我們會認為他是對國家有信心;但相反的,在國內還擁有雙重國籍,捨不得放棄,就表示他對國家沒有信心。「當然從事一般民間職務,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政府職務是國家的公器,還是不宜由外國人或雙重國籍的人來做。」
關中也認為,出任國家公職,放棄外國籍是國家對公務員最低的要求。「擁有外國籍,你到底是哪國人?普通老百姓會怎麼想?你能容忍一個外國人來決定你的權利義務嗎?當老百姓提出這樣的質疑時,政府如何自處?」
他表示,他不懷疑雙重國籍者的服務熱忱、理想。但是現代社會人人要守法,服公職更要守法律。
有缺失的是,現在公務員相關法令中沒有這一條,只是在國籍法規定,並不妥當。「人家在接任公職時,不會想到去翻國籍法來看。今天因為雙重國籍而去職的人,實在沒有被指責的理由」,石滋宜說。
此外「公職」一詞範疇太模糊,許多爭議因而產生。
我國留學生多,早年人才外流嚴重。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些人在海外獲致崇高的學術地位,正是現在值得延攬的對象。(黃麗梨攝)(黃麗梨攝)
執法由寬到嚴
民國五十二年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四十二號解釋令,公職包括民選民意代表、中央及地方的公務員,以及依法從事公務的人。
但是這樣嚴格的規定,卻在用人時發現不能符合實際需要——過去台灣留學生多,人才外流嚴重。因此,延攬師資的教育部和主管公務員任用資格的銓敘部,都曾對國籍法的規定做放寬的解釋。
例如銓敘部在民國五十三年表示,為發展科學技術,若是本國不易覓得的人才、擔任技術性科學性不涉及國家機密的職務、並以約聘方式任用,可以延攬外籍人士出任公職;教育部也曾在民國七十三年表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教師得聘外籍人士擔任。而根據大法官會議第卅八號的解釋,大學教授在兼任行政主管的部分(如系主任、所長、院長),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此外,雖然有雙重國籍限任公職的規定,過去並未嚴格執行。公職人員在進用時,也沒有被要求申報國籍。直到民國七十六年,民眾向監察院檢舉:中央民意代表中有人擁有雙重國籍,才在當時的媒體上引起一陣喧騰。
贊成放寬限制的法律專家楊崇森認為,我國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就有楚材晉用,而後每到國力發皇的朝代,常有延攬外國人擔任要職。例如唐代回紇人入仕中廷,馬可波羅曾在元朝為官,利馬竇曾在清朝擔任欽天監,清末英國人赫得曾為我國創辦海關,而且主持關務達數十年之久。而因應外交需要,彌補洋務人才不足,更有延攬外國退休使節予以重用之例。
「在風氣閉塞,嚴夷夏之辨的古代,都能以寬大心胸對待外國人;何況今天世界趨於大同,擁有雙重國籍者本來就是我炎黃子孫,更沒有嚴予排拒之理」,他在八年前的報刊上寫到。
雙重國籍風暴也吹進了大學校園。已經有人表示要放棄台灣的職位,回美國去。(本刊資料)(薛繼光)
昨是今非
但當時另一派意見更受社會輿論認同。著名律師陳長文認為:民意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政權,參與國家法令及政策的制訂,觸及國家機密的機會甚多,基於不能兩全的原則,不應該擁有雙重國籍。
因此,政府在民國八十年修訂選罷法時規定:民意代表當選後,就職前,要放棄雙重國籍。從此民意代表與依法考試任用的公務人員一樣,在雙重國籍問題上受到較多輿論的監督。但是對學術界、公營事業等機構,當時社會上的要求還是比較寬鬆。
像是中研院幾位所長在前院長吳大猷邀請回國任職時,提出國籍的疑問。當時吳院長向政府詢問得到的回答是:只要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就可以了。
沒想到國內環境演變得如此快速,過去大家可以接受的事,今天卻備受抨擊。現任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很無奈地表示,中研院有五位所長擁有雙重國籍,如果一定要他們立刻抉擇的話,有很多人將會離職。
既然受人非議,為什麼不乾脆放棄外國籍呢?就像自立早報一篇社論中寫的一樣:「台灣納稅人有權利排斥不『單一效忠』台灣人出任公職;決心對台灣盡心貢獻,而又想擔任重要公職的人,也應該有義務讓台灣民眾能放心讓他們任職,不是嗎?」
家家有本經
但是每個人有不同的考量。李遠哲表示,中研院有兩位所長表示願意放棄雙重國籍,但是需要給他們一點時間,因為他們在國外還有研究計畫,要負責很多研究人員的生活,不能說斷就斷。
台大公共衛生學院院長林瑞雄則表示,他願意放棄美國籍,但若真的這麼做會使國家利益受損。因為九年來他就是持有美國護照,才得以順利到世界各國,推展我國的國際衛生外交。
石滋宜更是表示,雙重國籍是他不出任公職的擋箭牌,為什麼要放棄?「除非有一天我真的對國內政治不滿意,要自己出來參選,否則沒有必要放棄。」
對許多回國不久,卻再過不了幾年就要退休的雙重國籍者來說,要他們放棄外國籍,更可能造成生活上的困境。
太空計畫室工程師康哲行表示,他五十五歲從美國提早退休,打算回國再工作十年,把工作經驗傳給國內年輕的一代。他在台灣沒有房子,沒有退休金,如果放棄美國籍,將來養老都有很大的問題。「回來帶起年輕人,也是一種奉獻,為什麼一定要放棄美國籍?我們是第一代移民,我們的認同,還是在台灣啊。」已見白髮的他,說得情緒激動起來,似乎對外界的質疑,有著百口莫辯的痛苦。
世界不「大同」
主管國籍法的內政部戶政司長簡太郎,從世界趨勢來看這個問題。
「我發現這幾年來,主張單一國籍法的國家其實並沒有嚴格執行。」據他的分析,十八、十九世紀時,民族主義發達;但近幾十年,工商業興盛、國與國之間往來頻繁,很多人不是為政治,而是經濟、文化等因素,必須在幾個國家間往來。基於事實上的需要,這幾十年來擁有雙重國籍的人日益增加,「許多採單一國籍的國家,逐漸傾向默許雙重國籍。」
他舉例,像美國、日本、中國大陸,就有這些現象存在。因此內政部傾向於修改國籍法,將一些不需要顧慮其國籍問題的人排除在法律規定之外。例如高科技、稀少性、約聘人員,及公營事業等機構的非主管者。現在修法草案已經送到行政院,待院會通過,就可以送到立法院了。
「要成為地球人,還是小島人;是要設限,還是開放,這是大家思維的問題」,石滋宜表示,對於修法,他只希望不要再走回頭路。
國家用人,既要興利,也得防弊。但回想春秋、盛唐的古人,現代人是開闊了,還是嚴謹了?我們不知道。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世界並沒有更「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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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賦予人民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國籍法卻規定:取得外國籍的國民不得擔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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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華僑多,過去曾有僑選民意代表因擁有雙重國籍,而引起社會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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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留學生多,早年人才外流嚴重。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些人在海外獲致崇高的學術地位,正是現在值得延攬的對象。(黃麗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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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風暴也吹進了大學校園。已經有人表示要放棄台灣的職位,回美國去。(本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