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台灣地多肥沃,吸引了大量的閩粵移民前來開墾。有些土地的水源在農田附近,但地勢較低時,農民便使用龍骨車,雙腳踩踏,打水灌溉。(取材自《台灣三百年》)(取材自《台灣三百年》)
有人對這幾年台灣史研究的變化形容說是,「從『險學』到『顯學』」。雖然是戲謔之言,但也的確說明了某些事實。
明清大量移民前,台灣已住有高山及平地原住民,但漢人的勢力範圍伸展至高山地區,則在清同治末期(一八七四年)以後。(取材自《台灣三百年》)(取材自《台灣三百年》)
走過歷史,從光復後就致力於台灣史蹟研究的林衡道,他用什麼眼光來看待台灣歷史?與史學界人士相比,這位常說自己是「被錯愛」的歷史研究者,又如何訴說日治之前的台灣歷史?
我在日本東北帝國大學念的是經濟,但是回顧一生至今,似乎跟經濟沒有緣分,一直以來工作、經歷,都跟歷史關係深厚。許多人錯愛我,說我是歷史學家,事實上我對這個稱號,始終汗顏。但我現在將錯就錯,就將台灣的歷史,從頭說一遍。
台灣跟大陸最早發生關係是在澎湖群島,基於軍事的原因,元時已被中國納入版圖,當時也有漁民零星地來此拓墾,但較多漢人來台還是在明代。當時來台的漢人,北部多居住在雞籠(基隆)、淡水附近,南部在屏東東港、西港(高雄旗津)、赤崁(台南)、笨港(北港)、蚊港(嘉義東石鄉)一帶。
(上)荷蘭治台時期,糖是台灣輸出大宗,此圖刊登於一八五九年十一月五日的倫敦畫報。(取材自《先民的足跡》)(取材自《先民的足跡》)
當時台灣住有原住民,平地為平埔族,山地為高山族。當時漢人與原住民的第一類接觸,開始於做生意。做什麼生意呢?就是原住民喜歡吃的「鹽」,漢人從大陸帶來鹽巴,換原住民的鹿皮、鹿肉回去。當時原住民並不會採礦,也不知鐵的造法。對漢人來說,帶點鐵來賣給原住民是一本萬利。當時,原住民並沒有錢幣,只能用鹿皮、鹿肉來付價。在西方人的介紹裡,當時全世界的鹿皮,台灣最多。這是第一階段。廈門官吏斷送台灣?
大陸人來台開墾農地,當時的土地全是原住民的,漢人想要開墾,沒他們的份,碰到很大困難。於是來台的漢人就跟原住民商量說,「你做地主,我做佃農,我們一起來開墾土地,好不好?」原住民從來不知有這麼好的地主、佃農制度,紛紛答應了。於是在官府力量尚未到達的時代,漢人用此方法開始在原住民的土地上定居。中國從秦漢開始的地主、佃農制,就此搬來台灣。以上是漢人拓殖台灣的第二階段。
當時的台灣雖為蠻荒,但土地廣大、物產富饒,在在吸引閩粵沿海的漢人,根據史料,當時的閩粵沿海也因為人口稠密,山多地少,更加吸引漢人來台。在明末清初年間,漢人成群結隊來到,一直到明天啟四年,荷蘭人開始佔有台灣南部。
(下)清時,艋舺碼頭曾經帆檣林立,後因河水漸淺,只能停靠小型船隻。(取材自《台灣三百年》)(取材自《台灣三百年》)
荷蘭人為何要佔有台灣呢?當年,荷蘭人是世界上第一強國,世界上最大的海權國,控制世界三大洋。當時世界上最重要的貿易品是白絲綢,主要產地在中國大陸,掌握世界重要貿易的荷蘭人想在大陸開通商口岸,最先計畫到廈門,但是廈門當局怕外國人,不肯開通商口岸,加以嚴拒,荷蘭人想到廈門對岸的「三不管」地帶的台灣,荷蘭人於是到台灣。我們現在的說法是荷蘭人「竊據」台灣,我認為是不對的,是廈門的地方官吏,將台灣平白地送給荷蘭人。台灣南部自耕農多?
荷蘭人佔有台灣之後,在「一鯤身」(鄭成功以後改作「安平」),建很多倉庫和商行,用非法的手段將中國的白絲綢轉運到歐洲、廣南(越南)、日本,博取巨利,不在話下。荷蘭人並且在南部佔有廣大的土地,宣布台灣的耕地歸荷蘭人所有,設「王田」制,即田地歸「國王」所有,實際上歸荷蘭東印度公司管理。荷蘭人並強迫中國人種蔗糖,賣到歐洲,因為當時歐洲沒有蔗糖,只有甜菜,而甜菜的「步留」(日文,榨汁的甜度比率)很低,因此種蔗糖是最佳的生意眼。
荷蘭人統治台灣三十八年,後來被鄭成功趕走,鄭氏放火將甘蔗田燒掉,改種蕃薯,台灣田間作物又再一次轉變,這也難怪,因為在鄭成功未來之前,台灣的人口,只有十萬人,鄭成功一來,又帶來許多移民,光是軍隊的人數就有七萬人。因此鄭成功下令先種蕃薯,讓大兵充飢再說。
鄭成功的兒子鄭經承繼後,廢除「王田」改「官田」,許多田地正式成了官家田地。但是跟荷蘭人不同,除官田外,鄭經還鼓勵開「營盤田」。一方面也是因為來台的軍隊、移民眷口太多了,由官府應付並不可能,於是軍隊開始有自耕自食的田,也就是「屯墾制」的意思。如今這些屯墾制的遺跡,在台灣南部的地名中仍可探知端倪。
(上、下)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台民在大街小巷張貼公告,痛罵簽署馬關條約割讓台灣的李鴻章。全文悲切之極,讀之令人鼻酸,而台灣也自此進入一個殖民的時代。(取材自《台灣三百年》)(取材自《台灣三百年》)
例如左營、右營、上營、中營、下營、林鳳營(林鳳將軍開的營)、查畝營,前鎮、後鎮等都是。清掌握台灣後,這些軍隊大多就成為自耕農,台灣南部大平原自耕農特別多,也由此來。此外,清代官府也鼓勵百姓開闢私田。將軍港有施琅官庄
台灣在清康熙二十二年時歸清,清政府很大方,維持自耕農制,官田、私田的制度也留下來。但是公家在此仍得到一些好處,有些官吏將一些田地納為己有,收租。例如施琅將南部最好的地方拿走了,稱為官田。台南縣有將軍港,此處有施琅官庄。如今的將軍港、將軍鄉等地名,都是那時留下來的。
清初,由於台民居恆思亂,清廷不願意台灣人口增多,禁止、限制大陸人民移居台灣,到清乾隆時,禁止、限制之令廢除,閩粵人民蜂湧進入台灣,台灣人口頓漸增加。
當時台灣北部,由大租戶開墾。大租戶的墾區很大,從這山到那一山,無窮無盡的,於是大租戶便招攬親戚朋友來共同開墾,將土地分給小租戶。但是儘管土地分給了小租戶,開墾的範圍仍然很大,於是又有人寫信到大陸去,請流民來開墾,台灣在清中葉時形成的「三階段土地制」,從大租、小租,到佃農於焉完備,經營土地的形式,雖仍不脫地主、佃農制,但已有不同內涵。這在台灣的地名上仍可見蛛絲馬跡,如由小租戶或流民開墾的土地稱田寮、上寮、中寮等,還有些以農具例如三張犁等,也是當年移墾制的遺緒。
當時,台灣北、南部因為地理等因素,形成聚落的型態不同,南部大平原,基本上是集村的性質,北部山丘起伏,是散村的形式。這也有水源上的理由,南部缺水,因此聚落需要集中於有水的地方,北部地形複雜、山丘起伏,有山有水,因此成為散村。一圓買兩包半米
大租戶跟小租戶的分成如何算?通常大、小租戶並不負責開墾,今天的話來說,只是土地擁有者。大租戶將土地分給小租戶之後,小租戶得建田寮、要找實際墾殖的農民、買農具等,因此穀物收成的五分之四,歸小租戶所有,大租戶只是土地的所有人,並不管實際開墾事務,因此只得收成的五分之一。像我的祖先板橋林本源家族,就是清乾隆時來台拓墾的大租戶。除了擁有土地外,大租戶通常還擁兵勇,以壯聲勢,這也是移民社會的特殊之處。在大陸時,私人擁有武力是不允許的,但是台灣的大租戶「藉口番民為害」養兵源,有的甚至養到了四、五千名兵勇。
日治時代,日當局發行公債徵購大租權。因為一地有兩主,不適合發展近代資本主義經濟。於是小租戶成了地主,一地一主之制就成立了。對於原先更大的地主大租戶,林獻堂提倡得到公債的前大租戶出面設立彰化銀行,也就是今天的省立彰化銀行。
清代的土地制度,還有很重要的「稅」的問題。當時官府抽土地稅「正供」,由大租戶負擔,還有「丁銀」,即人頭稅,每個人都要繳,女人只繳男人一半,原住民繳漢人的一半。但是在當年戶口不發達的時代,要逃稅很容易,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收稅時躲起來,或是對官廳的人說「我家沒有兒子」,因此我們說清代官書記載的「隱田」很多,一百甲的土地,大概只記錄三十甲。中國歷代有許多苛捐雜稅,咸豐以後的台灣,還有關稅。
講完稅之後,順道再講錢幣。鄭治用的錢幣跟清代很不一樣,用「番銀」,即西班牙人留下來的錢幣,也就是墨西哥銀,有時也用荷蘭錢。清代用銀圓,一圓等於一千文,以清同治年間,距今一百三十年前來說,一圓可買兩包半的米。當時在新莊山腳下,明志書院山長的薪水,是每年三百圓。只管收稅跟打老百姓屁股
在鄭氏時代,台灣沒有店舖,鄭氏政權有三百多條船在海上展開貿易,往來柬浦寨、暹羅、麻六甲、日本之間,展開國際貿易,世界上各國的物資,鄭家都是自己有,因此沒發展出店舖。當時一般老百姓買東西在寺廟門前的市集,例如台南東門的彌陀寺。
台灣到了清代才發展出店舖,分批發、零售兩種,以前店舖都是自製自銷,由官府委託公會管理。為方便管理,店舖因此集中一處,於是有各種貨物街出現,如帽子、鞋子街等。鹿港一直到現在,都還有杉行街、米市街。當時批發的生意由公會管理,著名的台灣府城批發公會便是所謂的「三郊」,各從事不同地方的交易。例如北郊做天津、牛莊(營口)的生意,南郊做福州、廈門、汕頭及廣州的生意。
台南的三郊會館在海安宮附近。鹿港至今仍有泉郊會館的遺址,艋舺的頂郊會館則在龍山寺。頂郊是商人公會之外,也是當時重要的公權力組織,其功能有如小型市政府,管商人事務之外,還管義渡、巡更、冬令救濟等市政事務,過去的官府似乎什麼事都沒做,他們只管收稅跟打老百姓屁股(治安),所以都市的市政,乃由商人組織共同體來自行管理。
龍山寺做這麼多事,當然要有武力,最高時期擁有兩千名以上的勇,表面上是保護艋舺,實際上是地方角頭,用來欺負漳州人的。當時漳泉械鬥時常發生,艋舺的泉洲人,經常與板橋十三庄的漳洲人械鬥不絕。如今中和的地名,實際上是從漳和——跟漳州人講和來的,日本人改成中和,我們不瞭解過去,不改回清時用法,仍沿用日本人的稱謂。
以前的商人公會,以鹿港泉郊的財產最大。但好景不常,清咸豐年間,台灣開了通商口岸,台灣的沿海貿易歸洋行掌握,過去由中國人領頭的「三郊」沒落了。
洋行來台灣主要是推銷鴉片跟西藥,再買一點米跟赤糖回去,當時洋行最多的地方,南部在打狗、府城,北部在淡水、大稻埕、雞籠,當時採購茶、樟腦、硫礦回去,也有船大多停在雞籠加煤,台灣的樟腦,就是在那個時候大半賣光的。當時全世界樟腦的出口,台灣佔百分之九十五。
台灣人開始種茶始自嘉慶,距今已兩百年。當時台灣農民生活水準很低,沒有人喝茶,洋行進來之後,埔里以北的山丘全部種茶。當時茶是國際商品,價格起起落落,於是在那些年頭,有人賺錢,有人賠錢,這樣一來,過去穩定時期的農業生產、商業系統,批發、管理等制度被破壞了,有人生意失敗,被逼上梁山,成了土匪。當時出現很多土匪窩,如北部觀音山的凌雲寺、乃至苗栗的獅頭山等,都是土匪的巢臼。
從來歷史上都是賺錢的人少,賠錢的人多,台灣進入國際市場,祇使一些人買辦得利,一般人只是抽進口鴉片,身心受損很大,就像現在中產階級永遠吃虧一樣。我認為台灣開港,也只圖利少數買辦階級,更嚴重的是,整個台灣的資源,一步步為英國所掠奪,成了半殖民地,一直到光緒二十一年下關(馬關)條約後,成為日本的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