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台北人而言,逛夜市、買地攤貨,已成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份。地攤貨的價廉物美,所售物品的豐富,使得台北市有「購物者天堂」的雅號,令許多國外同胞懷念或豔羨不已。人們一方面因地攤貨便宜、購買方便,喜歡它們的存在;另一方面卻又擔心攤販所造成的髒亂與交通問題,會影響台北市的觀瞻進步……。攤販到底如何形成?該不該取締?如果取締,他們又將何去何從?
臺北車站前熙熙攘攘的人羣終日不斷。「人客,涼喔!」賣檸檬冰的小販對著一個剛從公車下來、滿身是汗的年輕人喊著。「八粒一百」「八粒一百」一旁賣蘋果的也不甘示弱,八個蘋果才一百元,實在便宜,不少行人停下腳步選購。另外賣點心的、賣獎券的、賣鑰匙鍊的……也在紅磚道上各有據點,頻頻招徠路人。還有婦人提著小籃子,穿梭在行人與車輛之間,向路人兜售芬芳的玉蘭花。
路橋上就更熱鬧了,販賣各色物品的小販紛紛吆喝著,物品種類多得令人眼花撩亂,有:電子錶、打火機、腰帶、手帕、恤衫,有台灣玉、大理石、瑪瑙和景泰藍飾品,還有各種電動玩具也就地示範,價錢都比一般商店便宜許多。忙碌的行人不免會受到吸引,駐足觀看,只要有一人停下,往往就會有更多的人停下腳步;只要有一個人掏錢購買,圍觀者往往也會跟進。小販忙著收錢、找錢,不時仍起勁地喊著:便宜,便宜,不買一定後悔!
依戀傳統與追求現代化難以並行——攤販問題考驗台北市民的理智與感情。(魏嬡)
職業婦女愛逛「午市」
南京東路、松江路一帶大廈林立,公司行號特別多。在這附近上班的婦女,喜歡利用中午休息時間,成群結隊的上街去走走逛逛。商人看準了這點,便帶來各種衣物在這裏擺地攤向她們兜售。
不知是地攤吸引了人潮,還是人潮吸引了地攤,四平街一帶逐漸成為臺北市有名的午市攤販中心。這堻c售的衣物確實價廉物美,名聲也不逕而走,除了附近公司行號的職員外,經常有人不遠千里趕來此處選購。顧客也不再只限女性,男女老少皆有,貨品種類也愈來愈多。
忠孝東路四段愛群超級市場一帶,本已有不少販售廉價衣物的商店,設在附近大廈的地下室或一樓裡。今年年初、農曆春節前後,附近的紅磚道上不僅擺滿了地攤,還有攤販乾脆擺置了懸掛大衣、套裝的衣架,一架又一架地掛滿了高級成衣,其旁並設有活動更衣室,設想周到、價錢便宜、貨色齊全、品質又高,一時生意興隆,附近商店全不是競爭對手。
依戀傳統與追求現代化難以並行——攤販問題考驗台北市民的理智與感情。(魏嬡)
公館夜市頗具聲名
羅斯福路四段公館一帶是年輕人的天下,許多中年人對此地也有溫馨的回憶。東南亞戲院專演二輪西片,票價低廉,青年學生趨之若鶩,附近因此冰果店、小吃店林立。店家之外,攤販也群集於此,以吃食攤來說,就有:烤雞腿、豬血糕、炸芋條、烤蕃薯、雞蛋糕、甜不辣、烤玉米、甘蔗汁、桂圓湯、楊桃汁……等,食品種類因寒暑時序而有不同,一樣的是:香味四溢,令人不由得食指大動。
除吃食攤外,由於公館是交通轉駁要站,上下車的人多,羅斯福路的紅磚道上也擺滿各式地攤,從公館直擺到台大。加上搭車和趕電影的人潮,遠遠望去,只見黑鴉鴉的一大片。
說起這兒的貨品,真是應有盡有。賣洋裝、牛仔褲、圍巾、飾物的,總是吸引較多的女性顧客;而各種運動器材、球衣、球鞋、登山用具的攤子,則是男性注意的焦點。情侶們手牽著手,喜歡看掛在路邊樹上的中國式紙燈罩,及花販賣的一簇簇鮮花。緊靠著路邊牆角,還有一盆盆綠意盎然或含苞待放的小盆栽。再過去則是一幅幅貼牆而置的油畫、明星海報。這堛瘍U客以青年學生為主,因此書攤多也是一大特色,有新書,也有舊書。有的學生路邊一站,拿著書,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
依戀傳統與追求現代化難以並行——攤販問題考驗台北市民的理智與感情。(魏嬡)
士林夜市歷史悠久
傍晚時分,士林陽明戲院附近洋溢著濃郁的豆干香,而那條通往大東路的窄巷,早已被攤販與顧客擠得水洩不通,幾至寸步難行。這條巷子裡,有經濟實惠的自助餐、冰果店;也有賣成衣、褲襪、皮包、皮鞋和各種飾物的商店與攤販。另一邊還有賣豆干、滷味、五香肉包、芝麻餅的車攤和地攤。有店鋪的和沒店鋪的一起營業,似乎誰也沒有礙著誰。人們一旦走入巷中,因為舉步維艱,很自然地會瀏覽端詳那些五花八門的貨色。
逛得累了、餓了或渴了,市場內有花枝焿、蚵仔煎、四神湯、甜不辣,可以帶走的大餅包小餅……,與各種冰品。陽明戲院另一邊也有不少賣吃食的流動攤:臭豆腐、烤香腸、烤魷魚、烤玉米……,香味盪漾在空氣中。
依戀傳統與追求現代化難以並行——攤販問題考驗台北市民的理智與感情。(魏嬡)
攤販由「趕集」而來
攤販,可說是我國傳統農業社會裏極古老的一項商業行為。在神農氏時代,便有「日中為市,食足貨通」的攤販行蹤。這種交易方式,本應隨著時代的進步,工商社會的發展,各種商店及大型百貨公司的興起,而逐漸沒落與消失,但以臺北市而言,情形似乎恰好相反。
近幾年來,臺北市不僅到處可見攤販,有些地方還攤販群集,成了有名的「購物勝地」。於是大批小商人群起效尤,專業或副業皆有,攤販就如癌細胞一樣迅速蔓延開來。除了歷史較久的圓環、華西街、萬華、士林、城中市場等地外,各地天橋、地下道、辦公區、住宅區等也竄出了不少新興攤販。攤販們吸引了大批大批的顧客,熱熱鬧鬧的做著生意,令百貨公司必須競相打折才能引起顧客的注意。
到底是什麼因素,使得我們的商業活動開了倒車?我們採訪了許多專家學者,從經濟背景分析,歸納出下列幾點原因:
—、經濟結構轉變,都市人口過多
當台灣經濟結構從農業社會轉入工業社會時,大量農村人口湧入臺北市。這些人由於缺乏專業知識或技能,在都市就業不如想像中容易,於是許多人一本中國傳統自力更生的秉性,自行創業以謀取生活。
自行創業需本錢,大本錢籌集不易,於是只需小本錢、又不必冒大風險的攤販生意,就此運應而生。
二、生產過剩,外銷貨流入國內市場
近幾年來,由於全球性的經濟不景氣,波及我國許多外銷廠商。有些廠商因生產量大,庫存貨太多,短期內恐怕接不到外銷訂單,於是乾脆廉價拋售。這些貨品若是批給中盤商,多半得到一張為期二月至三月的期票,這對極需資金周轉的廠商來說,不啻「遠水救不了近火」。於是只有批給取貨不多,但立能付現的攤販商人。現金交易,積少成多,對廠商而言,不無裨益。而擺地攤是流動性的,那兒生意好就往那兒去,不需負擔店租、水電費、裝潢費與營業稅,因此售價比一般商店、百貨公司低了許多,生意自然不惡。於是從表面上看,攤販盛行對三方面有益:對廠商來說,他們得到應急的資金;對攤販來說,他們每天的收入都很可觀;對消費者而言,很方便的買到了廉價的物品。那麼,攤販交易究竟有什麼值得憂慮之處呢?為什麼政府要嚴加管理與取締呢?這一點下面再討論。
經常逛地攤的人往往會發現,擺地攤的小販,有的過去還是工廠老闆。他們在工廠經營發生困難後,有的結束生產,一方面把貨品批給商人,一方面自己也以部分存貨出來擺地攤,反正賣一件,賺一件,總比堆積在倉庫堶n好。有的是工廠仍繼續營運,老闆白天管工廠,晚上出來擺地攤,銷貨之餘,藉此結識更多的小商人,說不定可為產品找到更多的銷路。反正毋須再投資,付出的不過是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有擺就有賺」,攤販間常這樣說,可見生意好、利潤大,絕對超過正規商店的營收。
三、如果利潤不厚,那來這許多攤販?
如前所言,開設商店除了要辦理營業登記外,還有房租、押金、水電費、清潔費及繳稅的負擔。而擺地攤卻可以免掉這一切。一位賣成衣的小販說,他以每件一百元的價錢向工廠買進的成衣,開價總在二百五十元左右。因此,即使顧客殺一百元價,每件還是有五十元可賺;有時論斤買來外銷退貨的成衣,利潤就更厚了。
據攤販們表示,在正常情況下,擺一個晚上的地攤,淨賺千元以上是常見的,每個月賺個六、七萬元也沒什麼稀奇。因此擺地攤的並不全是無法從事其他行業的可憐小民;而利潤的優厚,亦遠非許多薪水階級可比。有人生意做得好,請他們轉業,他也絕不考慮;有人本來有份穩定的工作,但他嫌薪水少,寧可湊錢去擺地攤;還有人白天上班,晚上營個副業——擺地攤。在「利之所趨」的情況下,無怪乎攤販要一日日增多了。
四、中國人特有的消費型態
現代百貨公司是近代西方都市文明的產物,乃是順應西方人的消費文化型態而產生的。對西方人而言,上街傾向於純購物,他們日常生活重視效率和省時,因而百貨公司採開放形式及不二價的方式夾經營。但是,對中國人來說,購物活動往往並不只是為了買東西,而是有另外的社會意義存在。
對中國人而言,逛街購物往往具有四個特性:
1.本無明確的購買計畫,只是興之所至地逛逛,看到中意的即買,因此逛街本身是一種休閒活動。
2.購物是與朋友產生親密人際互動的重要方式。有空時,與朋友邊談邊逛,邊商量某樣東西該不該買……,是一種增進朋友間情誼的活動。
3.逛街既是一種休閒活動,往往就與「吃」離不了關係。走累了,或渴了、餓了,就需要坐下來吃點、喝點,路邊攤所販賣的各色食品,滿足了這項需要。
4.由於通常並沒有固定的購買目標,抱著無可無不可的態度向商人殺價,往往就這樣買進一樣極便宜的物品,少不了心中要得意一番。這種討價還價的做法,是中國人傳統購物習慣中的一項。
臺北各地午市或夜市,對臺北市民來說,雖然沒有百貨公司現代化的氣派,但卻有鄉土味與親切感。在這裡,人們可以滿足吃、喝、玩、樂的需要,及討價還價的樂趣。因此有人說,攤販市集之所以受歡迎,是基於人們對傳統的依戀。
五、你賣我買,方便便宜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攤販之所以存在,無疑是消費市場上有需要。
就一般消費者的立場來看,攤販供應的商品確實比一般商店便宜,可以節省開銷。
除了便宜,有人買地攤貨還是因為方便。一位家庭主婦說:「我喜歡在地攤上買日常用品。你知道,他們把各式各樣的貨品攤開來擺,一目了然,應有盡有;而且攤販多允許我們隨意翻動,也不在乎我們精挑細選。如果去店媔R這些東西,進店門之前得先想好買那一樣,因為店家老闆或售貨員常會急切地問:『太太,要什麼?』令我覺得很拘束。如果耽擱得久一點,而只買一件價錢低的東西,或甚至沒有看中、不想買,心裡負擔就會很重,害怕看臉色或聽冷言冷語。」
此外,攤販所售的貨物都是因時因地製宜的,例如,夏天在火車站前擺個冷飲攤;在戲院門口擺零食攤;在住宅區賣些蔬菜、水果、日用品等,都能適應當時當地進出人口的購買需要,給人很大的方便。
依戀傳統與追求現代化難以並行——攤販問題考驗台北市民的理智與感情。(魏嬡)
攤販帶來不少問題
以市政府主管機關的立場來看,攤販可區分為固定攤販和流動攤販二種。
臺北市的固定攤販在民國六十一年時,經警察局調查登記發給營業證的,共計六千二百二十三攤。六十一年以後,攤販的衍生日益嚴重,到六十八年再次調查時,臺北市的固定攤販多出了四千九百九十五攤。合計起來,固定攤販就有一萬一千多攤。
至於臺北市的「流動攤販」究竟有多少?有人估計約有五千攤,但因他們到處跑,出沒不定,真實的數目實在難以統計。
這些散佈在臺北市街頭巷尾,為數達一萬餘的攤販,雖然帶給消費者很大的方便,維持了許多人的生計,但也為我們這首善之都帶來了下列嚴重的問題:
一、妨礙交通及市容觀瞻
攤販擺攤講究選擇地點,人多的地方當然是好地點,很多攤販就為了爭地盤而形成「搶市」。搶市的結果,攤販佔去了陸橋、地下道、騎樓、人行道甚至慢車道的大量空間。攤販一擺,又招來路人的圍觀,嚴重影響交通的流暢。
除了阻礙交通,掛在路邊的衣服,擺了滿地的鞋子、化妝品、皮包,與一個個的飲食攤,也破壞了臺北市的市容與秩序。
二、飲食攤衛生差,影響市民健康
飲食攤包括的種類很多,喝的有:楊桃湯、酸梅湯、甘蔗汁、檸檬汁、冬瓜茶、清草茶、苦茶、桂圓茶……,吃的有魷魚哄B肉哄B米粉湯、炒麵、肉丸、魚圓湯、碗粿、粽子、四神湯……。若是用季節來分,夏天可以吃海鮮、喝啤酒,或來一碗愛玉冰、蜜豆冰;冬天則可以吃火鍋、鐵板牛排或炒鱔魚……,花樣之多,足可讓老饕樂此不疲。
但是如果注意一下攤販對杯碗盤勺的處理方式,可能會令許多人因此卻步。一個流動冷飲攤多半只攜帶一桶清水。客人喝完了的杯子丟入桶中,涮一下,即拿起來繼續使用。我們姑且不論飲料本身是否合乎衛生,光是杯子就不知經過多少客人的嘴,而那桶用了再用的水,也難保不是病菌孳生繁衍的好地方。
流動攤販由於位置不定,清水獲得自然較為困難,那麼固定飲食攤的衛生應該比較好了?事實上固定飲食攤大部份也是擺在街道兩旁,沒有水龍頭或清水的來源。他們的水源大多是自己帶的三桶水:一桶烹煮用;一桶是洗油膩碗盤的肥皂水;另一桶則是用來清肥皂水的「清水」。三桶水做一晚的生意,肥皂粉往往殘留食器之上,清水亦是一片渾沌,洗和不洗差不了多少。
許多消費者為了滿足一時的口腹之欲,吃了路邊攤的東西,卻因此染病上身。已有醫生鄭重指出:肝病的傳染,主要來自路邊不潔的餐具。
三、攤販不必負擔租稅,造成社會不公平
由於原來擺攤做營生的都是些身無一技之長的小市民,政府為體恤他們謀生不易,決定對攤販營業不予課稅。直至目前,仍是如此。
攤販數量增加,一方面使政府稅收減小,另一方面會造成社會上的不公平。過去擺設攤販者多半是低階層的貧困民眾,而攤販生意也僅足糊口,不必繳營業稅符合政府照顧低收入者的原則。但現在情形已不同了,一方面由於工商業發達,產品種類多,競爭激烈,廠商常削價以求,攤販業者進貨種類多,成本也降低,生意好做。另方面由於社會經濟發展,人們消費能力提高,除了增加購買量外,也講求品質,攤販賣高級物品,價錢較高,利潤也就增加,獲利率較過去提高很多。
如今擺設地攤的人,各種年齡、各種背景的都有,至於收入,每個月賺一、二萬算少的,一般為七、八萬元,還有些賣成衣的,月入甚至高達一、二十萬。不少擺地攤的在賺夠了錢之後,買進機動性的小貨車或旅行車,批貨和搶市更為方便。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柴松林指出:賦稅制度的不公平,將助長國人的投機心理。攤販營業既可不必繳稅,除進貨外,其他幾乎沒有什麼成本負擔,如此本輕利重,攤販數目愈來愈多,對商店、百貨公司構成嚴重的威脅。有些廠商產生不平之心,也不願付擔租稅,轉入地下經營,更助長攤販業的興盛。
柴松林說,攤販是所謂「地下經濟」的一種,就短期而言,雖然可一時解決就業問題,並令許多消費者獲得物質上的滿足,但就長期而言,卻會破壞正常的經濟體系,阻礙工商業的正常發展。
他又說,地下工廠製造、攤販出售的結果,使商品沒有經過嚴格的品質管制,最後受害的還是消費者。
依戀傳統與追求現代化難以並行——攤販問題考驗台北市民的理智與感情。(魏嬡)
你追我跑,你抓我藏
許多愛逛地攤的人都有這樣的經驗:正當攤販與顧客在熱絡地進行交易時,突然一聲「來了」,這訊息像閃電般的傳遞下去,攤販們以極迅捷的速度,紛紛偃旗息鼓,走避他去,整條街馬上見不著一點商品。顧客們失措地站在路中間,只見兩個警察從路的另一頭走來。
許多地攤主在擺東西的塑膠布四端縫上帶子,警察一來,只要提起四個角,便可收成一個大包袱,躲到騎樓下或附近的商家堙F擺在小貨車上的車攤,則只要一發動引擎,就可以馬上開走。警察離開後,他們立刻又回來,繼續未完的交易。
有時候警察一直不走,他們只好決定今天休息一天,或者轉移陣地到其他地方。但特地前來逛街購物的顧客看到突然變得冷清的街道,往往抱怨:「取締什麼嘛?……為什麼這時候來取締嘛?」
攤販和逛街的人都不歡迎警察,那麼警察的立場如何呢?一位執行巡邏勤務的警員說:「攤販盛行,嚴重影響市容、秩序,並影響正常商業行為的進行,他們的營業是違法的,我們職責攸關,不得不予取締。但因我們必須在其交易行為進行時取締,否則不算數,這一點常有困擾;且罰款又不重,攤販們都不大在乎。要靠警方的力量來禁絕流動攤販,實在不容易。」
警察據以取締攤販的條文有二,一個是「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中的妨礙交通一項,罰款是二百銀元以上、四百銀元以下(即新台幣六百至一千二百元),另一則是違警罰法中製造髒亂一項,罰款是五十銀元以下(即新台幣一百五十元以下)。由於罰款輕,不足令攤販們畏懼;而警員任務繁多,也不可能鎮日佇立街頭抓攤販,因此取締流動攤販對警察來說,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整頓攤販有近程、遠程計畫
臺北市政府對於攤販所造成的影響市容、妨礙交通、製造髒亂等問題,一直十分重視,並且也瞭解單靠警力取締流動攤販,不足以奏功,因此於民國六十八年製定了短程及長程的整治計畫,期能達成維護臺北市的市容、交通及安寧的目的。
市政府指出,近程整頓方案可分為三部份:(一)民國六十一年調查時,登記有案的固定攤販,市府承認它們,並就地管理,使之整潔、美觀。(二)民國六十八年調查所得的新增固定攤販,分配至六十二個地段營業,集中管理,且發給「臨時攤販證」。(三)無案的流動攤販,將全面取締。
長程整頓計畫的目標,是使街上攤販絕跡。因此,臺北市政府於去年年底從基層建設經費項下,撥出新台幣六億四千多萬元,預計在兩年內興建十八個攤販市場,連同正常年度預算興建的市場,待全部完成後,可提供六千餘攤的營業場所,使「攤販市場化」。另外為了使攤販有更多的選擇機會,臺北市國民就業輔導處還訂立辦法輔導攤販轉業與就業。
輔導的項目包括:1.就業輔導:輔導有能力而願意轉業者就業。2.職業訓練:訓練無一技之長而願接受職業訓練者,目前共有十個職種。3.創業貸款:貸款額為,甲種新台幣八萬元、乙種六萬元、丙種四萬元、丁種二萬元,每戶以貸款一種為限。貸款人如因創業規模較大,得以合夥方式聯合申請貸款,但以五人為限。創業貸款不計利息,還款期限為六年,於領得貸款之日起計算,自第十三個月起,按月償還貸款總額六十分之一,於五年內全部還清,借款人也可以提前償清。
整頓時遇到許多瓶頸
去年十一月,臺北市政府依據六十八年所做新增固定攤販的調查,開始做整頓的工作。這些攤販中賣魚、肉、菜類的有一千多個,多在菜市場附近,由管區警察就地整理。剩下近三千個攤販,計畫分別集中在六十二個地段營業與管理。
地段的選定由各區公所、民眾服務社、管區警員及地方人士等共同決定。由於立場不同、意見分歧,地點甚難選定。例如:區公所與警方的立場,希望攤販集中處所以不妨害交通、市容為主要原則;而攤販則希望在愈熱鬧、人口流動量愈大的地方愈好;還有些店家過去讓攤販在門口擺設,收取租金,攤販集中後,這項既得利益勢必喪失,因此全力反對攤販遷走;預定集中地附近的居民,想到攤販可能帶來的髒亂,也全力反對……。因此到今年三月底止,完成初步地段選定的只有五十個,尚餘十二個地段未定。
在流動攤販就業輔導方面,從民國六十九年八月開始辦理,至七十年八月告一段落,總共登記的攤販有七百六十四人。最後接受就業輔導的僅五人,接受創業貸款的僅十五人,而竟沒有一個人願意接受職業訓練。
為什麼攤販對輔導措施興趣缺缺?負責就業輔導意願調查的社會局人員透露,輔導辦法恐有點不切實際,亦未能提供一個較好的遠景。一位賣五金的中年人說:「就業輔導後的薪資僅七千元左右,根本無法養家。職業訓練,雖可學得一技之長,但受訓一期需半年,這半年內家計如何維持?至於創業貸款,最高額僅八萬元,八萬元創業不夠,要找合夥人,也不太容易。」
部份不願接受輔導的攤販業者為老弱婦女,他們是因年齡、健康情況等的限制,無法接受職業訓練或轉業。
幾個關鍵問題有待突破
攤販問題勢必要解決,市政府、市警局等有關單位也不遺餘力的在努力。但如上述,許多計畫卻施展不開,進展遲緩,原因何在?專家們指出了下列幾個問題:
—、市場的增加速度太慢
臺北市人口增加迅速,尤其許多新興的住宅區如景美、木柵、士林、北投等地區速度更是驚人。人口增加,市場沒有增加,人們只好從流動攤販或定期市集中購得日常所需的食品與用品。以北投區為例,北投二十年前人口只有二、三萬,現在卻已近二十萬,增加了約十倍,而現有市場僅是過去就有的北投公有零售市場一處,及後來興建的私有石牌綜合商場、自強綜合市場和復興商場三處,有供不應求之勢。
市府在全面推動基層建設方案中,雖計畫於兩年內興建十六個市場,以北投區為例,只有雙溪市場一處,完工後,仍只能解決部份的問題。
許多市民指出,設立足夠的市場,使居民能就近買菜購物,不必再依賴攤販,攤販問題必能加速解決。
二、許可證申請條件不符實際
根據攤販營業管理規則,許可證的申請必得是年滿五十五歲以上登記有案之貧民或經查明確無其他謀生事業者。但事實上我們街頭所見年滿五十五歲以下的攤販業者比比皆是,這些人無法申請到許可證,又不肯轉業,流動攤販自然無法根絕。
政大法律系教授林山田就認為,年齡限制是不必要的,而徹底消滅攤販也是不可能的。他說:「中國是一個古老的民族,流動在街頭的交易行為是我們古老的傳統之一。我認為,即使收入和生活水準再高,攤販還是會存在,例如,任何一個社區的一樓都有店面公寓,很少純住宅,喜歡做生意,好像是我們的民族性。」
因此他提出,以開闢廣場,或在部份街道,以定時、定點的方式讓這些不願轉業的攤販營業。他說:「我們看歐洲的幾個廣場,非常有人情味。大家在那地方聊天、散步、吃東西、買東西,不但有賣東西,還有賣唱的,非常生動。我不認為攤販一定代表髒亂,只要管理得好,弄得有特色,也會很漂亮,延吉街的花市就是一個例子。」
以定時、定點的方式來管理流動攤販,可給流動攤販一個出路。交通問題也可以交通管制的方式來處理。攤位集中,愛逛地攤的消費者也有更多的貨色可看。
三、收取租稅才合公平原則
許多商人從合法的商場轉入攤販業,主要的還是為逃稅。攤販業不必繳稅,投機者有利可圖,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政府有關單位雖很早以前就開始計畫對攤販業徵收營業稅,但因種種困難,至今未能定案。今年,在整頓固定攤販、頒發證書的同時,徵收租稅一案勢必要重新討論。許多經濟專家因此呼籲:除對固定攤販訂定合理的徵稅辦法外,對違法流動攤販的處罰也應加重,使其在繳稅與繳罰款兩相權衡下,自動放棄投機的行為。
四、集中管理,首重公共衛生
市府近程整頓攤販案中,決定將部份固定攤販集中管理。在集中的攤販中,以飲食攤可能產生的問題最多:若無自來水,則衛生問題堪虞;而廢棄之汙穢物若無排除系統,就會帶來市容的髒亂與病菌傳播的媒介,因此攤販集中區的公共設施(指供電的安全措施、自來水逐攤設置、汙穢物的排除系統等)實應特別重視。同時,往後亦應經常做衛生抽查,不合標準的予以罰款或吊銷許可證等處分。
五、建立完整的社會安全福利政策
在流動攤販業者中,有一些是因經濟不景氣、工廠倒閉而失業的工人;也有一些是家計貧困,但又年紀老大,無法從事其他工作的人。對前者給予實際、有效的轉業輔導,或發給失業救濟金以待謀得新職;對後者可發放生活救濟金或提供更多的安養福利,都是今後我們有待努力的課題。
忍耐短期的不便,期待長遠的發展
個人的舒適便利,與整體的進步發展,有時是難以並行的。傳統的生活方式,在現代化的社會裡,有時也需要重新估價。改革和變遷,有時會令人反感和抗拒;但理智地想想,若能於整體和長遠有益,我們理應給予諒解和支持。善加管理的新式攤販區,相信是人們在理性上和感性上皆可接受的一個做法,唯願攤販業者多予配合,使我們的購物方式更合理與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