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脫學科枷鎖,摸索知識的樂趣
大學聯考時,他決定填選理組科系中最貼近人群的心理學,而且志願卡只畫了台大、政大、中原等5所學校。放榜後,劉宏恩如願考上第一志願。
台大自由的學風讓他盡情在課堂之外,探索知識。當時台灣剛解嚴,農運、學運蓬勃,社會瀰漫一股改革氛圍,他也加入健言社與台大學生議會。
參與社團時,劉宏恩不時搖著筆桿,抒發時政,因為常與法律系社員辯論,對法律萌生興趣;而透過參與台大學生議會,劉宏恩見識到法律條文由原初的雜亂無章,演變為具有規範效力的神奇效果。
這和他的心理學專業,以人為本,以個體為研究對象的分析途徑大不相同。好奇之餘,他決定選修憲法、民法、刑法等艱澀課程,了解自己是否喜歡法學。
一年後,劉宏恩已可掌握兩門學科的分野,也看見心理學的侷限。他說,心理學僅止於理解人的行為,解決問題也是由個人的心理諮商、輔導著手,無法有效遏止錯誤的行為。能對社會整體產生制度影響的唯有法律條文。
升上大4後,劉宏恩開始思索畢業後是否該轉讀法律系,此時教育部也剛好公布大學雙學位選修辦法。他心想,何不如選修法律系,紮實從頭學起。
然而,若在大4才開始選讀法律系課程,勢必得延畢。和同班同學相比,有人已經念完碩士學位,有人已經當兵退伍,準備踏入社會。「我的人生進程落人一截,值得嗎?」劉宏恩自問。
「但人生從來不是執著於眼前,該以一輩子為規劃。」他轉念一想,如果多花2年,可以換來探索生涯與追尋知識的樂趣,何不放手一搏!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鼓勵年輕學子,應捨棄一系定終身的傳統思維,放膽跨域嘗試,探索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