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台灣光華雜誌》
「影像對話」攝影徵件活動辦法
一、主辦單位:外交部《台灣光華雜誌》
二、活動宗旨:
《光華》月刊於1976年創刊,以多元化報導配合雋永圖文呈現台灣發展脈動,目前以中英對照紙本及中日對照網路版行銷全球一百餘國家及地區,近年來亦發行印尼文、泰文及越南文三語版雙月刊向東南亞國家傳達台灣發展現況。《光華》雜誌「影像對話」單元一直是許多攝影家發表的園地,也見證了台灣攝影發展之歷史軌跡。《光華》邀請您透過您的雙眼與鏡頭捕捉台灣之美,共同串聯起台灣意象,一起發掘這塊土地的美好。入選作品將被收錄於《光華》月刊影像對話單元中,為台灣留下彌足珍貴的影像紀錄!
三、攝影主題&截稿日期:
2025年2月刊「推薦外國旅人體驗的城市氛圍—新北市」:即日起至2025年1月3日止
四、 活動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不限年齡與國籍,免費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外交部所屬單位員工及其家屬不得參加。
徵件作品需為原創作品。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各攝影主題徵件截止日為止(電郵時間為憑)。
六、報名方式:
徵件作品需為個人創作,共同創作之作品請自行取得共同創作人同意始得參加。徵件照片檔名請敘明參加拍攝主題、作者、作品說明(例:建築美學_王小明_台北101夜景)。每張投稿照片請加註100字以內的圖說。各主題每人至多投稿三張。
徵件資料請依相關規定方式辦理,並以電子郵件寄至 taiwanpanorama2021@gmail.com 馬先生收,未符合規定及逾期交件者不予受理。電子郵件主旨請敘明參加活動、投稿者(例:光華徵件活動_王小明)投稿者需接到主辦單位郵件回覆,方為報名成功。相關徵件活動問題可撥專線:02-3343-2750 趙小姐。
七、作品規格:
一律以數位檔案送件,不收紙本照片,彩色黑白不拘。每張照片單獨保存為JPEG格式,圖像dpi設定為300dpi。
投稿者可自行裁切照片,但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3,000像素。
八、獎勵辦法:
徵件獲選作品,加註著作權人名刊登於《光華》雜誌,並由主辦方提供每張圖片獎金新臺幣3,000元、當期雜誌12本。
九、評審方式及徵件作品:
徵件活動由主辦單位成立評選小組進行評審,徵件結果另於台灣光華雜誌臉書公告(https://www.facebook.com/TW.Panorama/),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獲選人,未獲選者不另行通知。
十、附則:
徵件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投稿者須尊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投稿者應確認擁有作品著作權並同意授權徵件作品由主辦單位使用、出版及上載於網路及社群媒體等所有權利,如作品涉及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或投稿者如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賠償或法律責任,概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台灣光華雜誌對徵件作品得以適當之方式發表,保證對徵件作品之使用方式,無誤用、曲解之情形;並得為出版、推廣之需要,合理編輯使用之,相關授權及合理使用範圍如下:
台灣光華雜誌所發行之平面刊物光華雜誌各語文版、專書刊載使用。
台灣光華雜誌所建置、管理之相關網站,如官網及臉書、IG等社群平台,推廣報導使用。
外交部所建置、管理之相關駐外單位網站及社群平台,以及所推廣之管道,進行影音及平面宣傳報導及活動推廣使用。
凡參加本次徵件,視同已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以符合實境情況之需,並於台灣光華雜誌社群公告之。
若徵件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各主題徵件得以從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