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報紙社會版就會出現有學生被老師體罰受傷的新聞。不少家長似乎都同意老師可以「適當地」體罰,坊間也有英文補習班以「打出成效」成為口碑;甚至還有廠商生產出一種長長的棍子,一頭接著皮製的小手,稱做「愛的小手」的教鞭。
自古以來,「嚴師出高徒」就是中國人的名訓,但在教育部已經明令不准體罰的今天,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緘默的大眾支持體罰?老師丟下了教鞭,又該如何「管」學生?
住在台北市的張媽媽,自從去年暑假大兒子升上國小三年級換了一位新老師後,就因老師嚴格的管教方式時時得擔心兒子在學校會不會出什麼狀況。
一次上課時,因為有蚊子在兒子頭上飛來飛去,兒子拿筆將蚊子揮走,老師走過來搶走筆,丟進垃圾桶,並警告說,「下課也不准撿回來」。兒子回家滿腹疑問地問她:「筆還可以寫,為什麼不能撿回來?」
張媽媽和其他家長聯絡,才知道其他家長對老師的嚴教也深感困擾。懇親會上不少家長都提出意見,希望老師不要太過嚴厲,面對比自己年輕的家長,教學四十多年的老師一一反駁,並一再告誡家長,「你們不要把小孩寵壞了。」
什麼是「體罰」?
也許有其他老師或家長會說,老師嚴格管教有他們教學專業的考量,不值得大驚小怪。但張媽媽認為,「現在的老師都知道對學生施以身體上體罰,絕對理虧;其實,老師在言詞上冷嘲熱諷的傷害也很可怕。」
如果嚴教也算體罰,老師的言行將會動輒得咎,究竟什麼樣的處罰行為算是體罰?
去年九月,人本教育基金會曾公布「國中小學校園體罰狀況調查」,他們詢問教師、家長、學生三方意見「哪些處罰方式算體罰?」結果多數人都認為,打手心耳光,造成身體疼痛;罰站罰跪使身體勞累;羞辱性懲罰,例如在臉上畫圖,以及言語羞辱、限制行為等,都是體罰。
比較有爭議的是,增加課業、勞動服務或罰錢,算不算體罰呢?
人本的調查發現,百分之十一的學生認為,罰他們抄書也是體罰。百分之六•二九的家長認同這種標準,但老師部分,只有百分之五•九三的人認為罰寫功課是體罰。
由於體罰涉及教師管教權,人本公布調查結果後,「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就透過新聞稿指出,如果「身體勞累」、「增加課業」等模糊意涵的行為都算體罰的話,學校或家庭中的所有管教措施都可能涉及體罰。
全國教師會政策部主任、台北市蘭雅國中教師高永遠說,教育部雖然「口頭上」三令五申不准體罰,但卻沒有明訂教師可以如何管教的辦法。八十六年教育部公布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就有很多疑義,其中雖明列老師管教學生可以採取「勸導、取消課外活動、課後輔導、扣減操行成績」等措施,但最後一項「其他適當措施」就讓很多老師感到無所適從;教育部所說授權各校會同教師、家長、學生代表自定管教辦法的「內規」,又能保護老師到什麼程度?「如果老師真的把學生打成傷,行政命令也不能和刑法傷害罪對抗,」高永遠說,教師會的態度是,希望老師遵守最低標準,法律不允許的行為就不要做。
讓親師關係緊張
常因體罰議題挺身而出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吳麗芬表示,他們確實曾因體罰問題和學校、老師的關係幾度緊張,但檢驗教育改革的成效,其中一個指標就是體罰,因為這攸關學生的基本人權。
吳麗芬預估,「在可預見的未來,體罰不可能消失,但會舒緩。」其中關鍵在於家長態度的轉變,十年前的家長就算心理有疑惑,也不敢表達出來,但現在很多教改議題都會得到家長的支持。
幾年前當兒子入小學就自願擔任導護爸爸,一路關心教改的台北市家長會聯合會理事長林文虎說,台灣教育界這五年的變化,比過去五十年的總和還大,「家長如果還用過去經驗參與孩子的成長,完全行不通。」
「管教是老師的義務,但管教方式可能不止一百種,很多老師以為拿起鞭子就可以一棒走天下,當然不會去想其他九十九種的管教方法。」林文虎說,他反對體罰,理由很明顯,因為體罰阻絕了老師的成長,讓孩子的學習充滿了負面的情緒,也讓親師關係緊張。
不出手、不在學生身體上留下傷痕,似乎是大家可以接受的最低標準。但近兩年經媒體揭露的體罰事件,還是有不少把學生打成傷的案例。
去年台北市一所國小五年級學生,因不服老師口令,被老師推倒在地,導致手部骨折。台南市一所國小老師,對忘記帶課本的學生施以罰跪和罰寫處分,並要求沒有寫完的學生不准站起來,連吃午飯也要跪著。
台中市一所國中規定學生不分寒暑,一律得穿長統白襪,去年夏日有學生不耐酷熱,穿著短襪到校,被罰以青蛙跳。
彰化縣一所國中一名三年級學生早上到校時,因衣擺外露、未繫鞋帶,被校長糾正,參加朝會時校長發現該名學生的儀容仍然未整理好,以手上竹子打他,學生以髒話頂撞並和校長拉扯,事後學生向校長下跪道歉,校方開會決議記該名學生兩個大過並勒令退學。
每天都有學生被打?
數年前還有老師因體罰被判刑的案例發生。
民國八十年高雄縣一所國小兩位老師被法院處以三十天拘役,緩刑二年。八十四年,台北市也有一所國小老師遭家長指控,孩子每星期都被罰跪兩次,三學期下來已經造成孩子膝蓋畸形,後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判賠新台幣四十四萬元的精神損失。
值得討論的是,少數幾起被報導出來的體罰事件,是老師情緒失控的「個案」,還是透露著不為人知的普遍現象?
「師生不會因為單獨一件事起衝突,而是日積月累的結果,為什麼今天老師罵這位學生特別兇,可能是相互刺激的結果,」高永遠說,體罰反映出師生互動出了問題,也許學生以前就不喜歡這位老師的教學方式;而老師也早就說過上課不要講話,今天教室卻特別吵鬧,情緒就被激起,每一個事件都是單獨個案。
吳麗芬卻不同意曝光的事件只是個案的說法,「每個個案都有其普遍性,都有值得討論的地方,因體罰被判刑的案例不多,可是每天都有小孩被打。」
擔任教職十六年、台北市河堤國小校長邢小萍表示,「是不是每個學校都有體罰?可能吧。但是不是每個班級都在體罰?那就不見得。」
如果我們檢驗過去十年來台灣教師對體罰的看法,他們的態度已經逐漸鬆動。
輔仁大學應用心理系副教授林文瑛在八十一年以問卷詢問八十七位教學十年以上的國、高中老師意見,其中曾體罰過學生者佔百分之九十五;高達百分之八十八的老師贊成體罰,其中三分之一者的理由是,體罰是教育方法之一,老師是教育者,有權決定使用那一種教育方法。
去年九月人本教育基金會詢問四百七十多位國中小學老師的意見,百分之六十的老師認為,目前校園內體罰的情況並不嚴重。問及個人是否贊成以體罰作為管教學生的方式?百分之三十三贊成、百分之三十八不贊成、百分之二十七沒有回答。
不做升學主義的幫兇
從多數老師贊成體罰,到贊成、反對者大約旗鼓相當,雖然還是難以達成共識,但可以確定的是,沒有人喜歡打人,沒有老師會以打學生為樂。
「人本」的調查曾經詢問老師體罰學生後的心情如何?結果百分之二十二覺得「沮喪後悔難過」;百分之二十八表示「生氣學生不長進」,百分之十五則是「生氣自己控制不住」。
老師打學生後,普遍覺得心情低落,那麼究竟為了什麼而必須「出此下策」?
「人本」發現,讓老師無法忍受,非揮教鞭不可的主因是,學生不守秩序、沒有規矩;其次是學生太愛玩、作業沒做好,以及和同學衝突。
課業上的問題,如考試成績不理想、背書背不出來或上課答不出問題等,只佔很小比例。
由此我們是否可以推斷:長期以來常發生在國中高中校園,每當月考考完,各科成績公佈後,達不到標準分數的學生就準備「領打」的現象,已經舒緩?台灣學子為了聯考、為了擠進好學校的升學壓力,已經不再是師生衝突的主因?
根據吳麗芬的觀察,造成老師體罰的原因,城鄉差別很大,「中南部老師為了行為而打,都會區為了成績而打。」
「學校教育本來就不應做升學主義的幫兇,」她強調,升學是小孩的事,學校可以提供學生、家長意見,但這不是學校的唯一責任。一旦老師不用負擔這種責任,教學才能正常化。
以目前國中升高中的管道來說,教育部自民國八十六年推行「多元入學方案」,以推薦甄試、申請入學、保送等方式,代替聯考入學的部分名額,期望能舒緩升學壓力,這樣的措施是否有幫助呢?
蘭雅國中老師高永遠比喻,多元入學管道只是「開了很多門,但是房間還是一樣大,大家還是要擠,還是有升學壓力。重要的是,把房間變大、變多,例如廣設高中。」不過他同意,很多老師已經不為成績打學生了。以他教學十三年的經驗來說,沒有為成績打過學生,「我當然也希望我的班能考全校第一名,如果他們真的做到,我會為他們拍拍手,但這不是我權衡學生的指標。」
暫時性疼痛?
值得注意的是,國小升國中並沒有升學壓力的問題,大部分國小老師會動怒,都是因為學生上課吵鬧,或者太過頑皮。顯然大人普遍存在「小孩不乖就該教訓」的心理。但這樣的方式有效嗎?
去年台北市國小有五件體罰較嚴重的案例向教育局申訴,五件都和成績無關,而是因為不服老師口令、頂撞師長等。
河堤國小校長邢小萍的女兒在另一所國小念二年級,她曾經收到女兒老師詢問家長贊不贊成體罰的調查表,贊成打小孩的家長就在意見表上簽名打勾。
「老師竟然要以家長的一紙契約書來自保,我們可以看到老師的無力。」邢小萍簽下她不贊成體罰,但加註「如果我的孩子做錯事,請糾正她,罰她抄書或者剝奪她下課去玩等應享受的權利。」邢小萍表示,現在仍有很多老師、家長認為體罰是「必要之惡」。
也許就在社會現實的壓力下,教育部曾在民國八十五年宣佈,有條件地同意學校可以用打手心方式,讓學生感到「暫時性疼痛」,以收管教之效。這樣的措施大都基於「學生有錯,在不傷害身體的前提下,打打手心,讓他有所警惕,」應該是大家可以接受的「適度」體罰。
但這樣的想法卻因遭到輿論、民意和教改團體大肆批評,認為開放體罰是對教育理想的一大反挫而作罷。
吳麗芬表示,「所謂適度體罰是一種迷思,我們永遠不可能釐清什麼叫適度?」對乖的學生,根本不須打他,只要用眼神、口頭指正,他就已經很害怕了;而真正調皮搗蛋的學生,打一次也許暫時有效,但如果老師不去了解他頑皮的原因,再犯時,難道不會越打越重嗎?
其他九十九種管教方法
不過也有老師認為,學生上課吵鬧、甚至干擾其他學生,都是每天要面臨的實際難題。問題就在,難道除了打,沒有其他較好的管教方式嗎?
當教育部提出「暫時性疼痛」的措施時,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會曾表示不同意,也提供了一些管教方式,供老師參考。
以當時已經有很多學校實施的「代幣法」來說,老師可以用「笑臉代幣」鼓勵表現好的學生,學生若表現不佳時就發給他一枚「哭臉代幣」。笑臉代幣累積到一定數目,可以換獎品,以培養他們的責任感。
「教育界提供很多管教方式,但很多老師只是模仿前人的動作,以為打就是立即有效的辦法,」河堤國小校長邢小萍說,這和老師的成長歷程、專業背景都有關,小學老師常用不准這、不准那來限制學生的行為,但都是消極的措施。
邢小萍表示,「教室管理」是每位老師唸書時的必修課目,其中都會討論到「靜場技巧」,讓學生的注意力能集中在老師身上,因為「良好的教室秩序是可以創造出來的。」
去年上任後,她就建議學校老師,開學後和學生一起訂定教室規則,如講話前先舉手、上課前把書本文具準備好等,讓學生有參與感,他們會比較願意遵守。
其次,學生犯錯時要以「一對一」方式處理,為了避免傷害他們的自尊心,不要在大庭廣眾之下訓誡他,輕微過失可以用眼神糾正,再利用時間和學生單獨面談;較嚴重的違規時,送他一張藍卡,一週有三張藍卡就罰留校半小時,並通知家長等等。
邢小萍表示,老師也是人,也有情緒,如果真的很生氣時,可以暫時離開教室幾分鐘,先請隔壁班老師看一下,讓自己情緒平靜下來,再回到教室。
校園不是叢林
不守教室秩序的情況當然也會發生在國中生上。
蘭雅國中理化老師高永遠說,他也曾經嚴厲指責學生,但通常都發生在緊急狀況下。
「每一年上理化實驗課時,我都會事前告訴學生,一進實驗室我就像瘋子,就會盯著你看,我說可以動的東西才可以動,」他說,有一次上國三實驗課時,他在一旁指導學生做實驗分組時,聽到不遠處有學生互相指責,走過去一看,發現酒精燈已經打翻在桌上,但其他學生只是站在一旁責罵那位闖禍的學生。他趕緊先拿溼抹布將酒精燈熄滅,之後高聲斥責他們,「如何熄滅酒精燈是國二必考題,大家都會寫答案,卻不會用在生活上。」
「其實學生是很單純的,他們清楚知道哪位老師對他好或不好。如果真的有錯,只要基於公平正義原則,他們不會計較你打他一下或兩下,老師若不公平,你打多了也沒用,你給他糖吃他也不會喜歡你,」高永遠說。
真用嚴肅態度討論體罰議題,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董事、台大數學系副教授史英曾為文指出,其中隱藏著文明與野蠻的分界。他認為,人類文明發展至今,雖然還無法避免同類相殘,但對待幼小者,是可以完全去除暴力的。因為幼小者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實質威脅,他頂多冒犯了成人的威嚴,或者違反了成人的要求。
史英的看法有其真實性。為什麼高中高職生被體罰的比例較國中國小少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少高中生站起來的個頭已經比老師高,若對他們動手,難保學生不會反抗。
有人就說,小學老師把學生打成傷,錯應該都在老師,這就像「轎車欺負腳踏車、大羊吃小羊,小學生哪有能力反抗老師?」
現實生活中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不應在校園上演,二十一世紀將是一個揚棄暴力的時代,教育也該有更大的創造力!
p.83
考不好就該打;罰站不聽話就領打;集合動作太慢,被罵。孩子在負面情緒中學習成長,他的未來成就會不會受挫?
p.85
學生犯了什麼大錯,讓老師如此動怒?而這棍棒重重打下去,老師也許消了氣,但也已經觸法。(李達民攝)
p.87
全班一起罰背書,下雨也不能免。這一幅撐傘背書的奇景,恐怕只有台灣才有!(李達民攝)
p.89
上課說話,給你一個奶嘴塞嘴巴,十幾歲孩子自尊心強,這種處罰比打罵還傷人。(李達民攝)
p.90
一方戒尺,上書「持棒者為王」。這種「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就是我們想要教給孩子的觀念嗎?(李達民攝)
p.92
循循教導,氣氛和諧歡樂,學習本來是一種享受。(邱瑞金攝)
(薛繼光)
學生犯了什麼大錯,讓老師如此動怒?而這棍棒重重打下去,老師也許消了氣,但也已經觸法。(李達民攝)(李達民攝)
全班一起罰背書,下雨也不能免。這一幅撐傘背書的奇景,恐怕只有台灣才有!(李達民攝)(李達民攝)
上課說話,給你一個奶嘴塞嘴巴,十幾歲孩子自尊心強,這種處罰比打罵還傷人。(李達民攝)(李達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