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不景氣,打孩子出氣?媒體披露的兒童受虐事件,一年比一年更駭人聽聞。
一月中旬,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公布二○○○年十大兒童受虐及福利新聞評選結果,「三寶學院小沙彌集體控訴住持性侵害」及「兒童人權指標連續四年不及格」分別高居榜首。
兒童人權是什麼?為什麼一向最重視兒童教育、甚至被認為最會寵孩子的台灣,竟然在兒童人權上考了個不及格?到底,台灣孩子成長環境如何?應該如何改善?讓未來的主人翁許我們一個美好的社會?
台灣的兒童快樂嗎?
根據兒福聯盟在民國八十八年針對小學五、六年級學生所做的「跨世紀兒童生活狀況調查」顯示,現代兒童「功課壓力沈重」、「遊戲空間、時間不足」、「未具足夠的人格尊重」、「缺乏足夠的安全保障」,有將近九成的孩子,經常或偶而有煩惱。
去年,兒福聯盟所做的「千禧台灣兒童家庭溫暖指數調查」發現,每三個孩子就有一個曾經想要離家出走。
兒童因何煩惱?又為什麼逃家?這與台灣兒童人權現況又有什麼關連?
心事誰人知?根據調查,有九成的孩子有煩惱,每三個孩子就有一個想要離家出走,誰來聽聽他們的心聲?
國際孤兒
二次大戰後,許許多多經過戰火蹂躪的人士,由於經歷飢餓、疾病的痛苦生活,「人權」的概念開始被廣泛的重視和討論,一九四八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
兒童人權的概念則形成得較晚。一九五九年,聯合國發表兒童權利宣言,直到一九八九年才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向全世界明白揭示:「所有兒童,絕無例外,一律有權享受此等權利,不因其本人或家庭之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國族或家世、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所軒輊或歧視。」
「兒童權利公約」是第一部完整規範兒童權利的公約,自從一九九○年公開讓各國簽署以來,已有一百九十幾個國家簽署,是所有聯合國相關國際人權公約中最受到支持的,但我國卻因政治因素而無法加入。
「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指出,台灣因無法簽署「兒童權利公約」,而不能參加兒童商業性剝削、跨國嫖客司法合作等雙邊或多國合作關係。
去年,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二十幾個團體組成「台灣加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推動聯盟」,推動聯盟召集人、立法委員賴勁麟指出,雖然加入國際組織的路途漫長,但是過程比結果重要,「我們真正的目的是在喚起台灣民眾對兒童問題的認識與瞭解,並督促政府落實保障兒童人權。」
孩子理應是父母的最愛,然而,並非每個孩子都能得到最合理妥善的照顧,許多父母迫於生計,也無暇顧及孩子。(邱瑞金攝)
「發現」兒童
兒童人權包括哪些項目?台灣兒童享有人權嗎?
中國人權協會自民國七十八年開始從事「人權指標」調查,四年前進一步展開「兒童人權指標」調查。
「台灣地區兒童人權指標調查研究」,包括基本人權、社會權、教育權、健康權四個類屬、十四個指標,主要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再因應國情稍微調整。
調查主持人、兒福聯盟執行長馮燕指出,在受調查的百餘位菁英,包括兒福學者、機構主管、社政主管、社工實務者、醫療、教育、法律、媒體、立委等瞭解兒童的專業人士眼中,台灣地區的兒童,既沒有享受到「平等主義」取向下強調的被尊重與社會參與權,也沒有得到「保護主義」取向下應提供充分安全與福利等保護措施。
過去有人質疑,社會菁英的批判性較高,打分數難免嚴苛。去年中國人權協會與《明日報》合作,首度增加網路調查,結果各種人權的網路調查分數都比菁英調查低,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柴松林指出:「換句話說,一般人的感受比專家還不如!」
兒童是未來的希望,有快樂的兒童,才有快樂的大人,也才有健全的社會、國家。關懷孩子的大人們,許我們一個有希望的未來吧!
社會權敬陪末座
在兒童人權指標調查中,「社會權」不僅連續四年都敬陪末座,而且進展不大。
社會權的指標包括:福利與保護、社會參與機會、社會平等與司法正義。其中一部份是政府公部門的職責,一部份則是社會觀念和既有社會機制的問題。
馮燕指出,在福利與服務項目中,兒童福利相關法令與規定其實已經達到及格的標準,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令若不能落實,兒童福利也只是空談。其中特別是對未婚及單親家庭照顧養育兒童提供的協助最不足。
司法正義的部分,我們的社會對觸犯法律的兒童是否給予足夠的尊重、保護與公正的審判呢?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委員邱晃泉律師指出,法律上賦予大人、小孩同樣的權利,但執行時,孩子卻無法得到同等待遇。
去年七月,台中市光明國中一位國一新生,不慎將一顆網球丟出校外的人行道上,受到驚嚇的路人邀同檢察官進入學校、偕同校警到教室將學生帶走審問,最後這名學生被少年法庭裁定保護處分。
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因為丟一顆球,在課堂上被抓走,讓許多從事兒保工作者震驚莫名。
馮燕指出,去年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時,特別強調「轉向制度」,也就是希望少年事件若非情節重大者,不要進入司法體系。然而,在此事件中因為大人認為應該給予懲罰,否則孩子不會得到教訓,而選擇重懲孩子,可能造成莫大的傷害與後遺症。
孩子是學來的,不是教來的。在許多抗爭的場合中,都可以看到兒童的身影,大人提供孩子的是怎樣一種「身教」呢?(張良綱攝)
重視而不尊重
至於社會權中的「社會參與機會」,則是觀念問題。
為了解台灣社會對兒童人權的重視程度,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去年十月委託民進黨民調中心進行一次「兒童人權民意調查」,結果頗令人玩味。
民進黨中央黨部社會發展部主任李文英指出,調查結果發現,兒童的隱私權最不受尊重,百分之七十三的受訪者認同「大人有權檢查孩子的書包及書信」,將近百分之九十四的受訪者認同「大人應仔細過濾孩子結交的朋友」。
「大人、小孩在我們的社會中被隔離在不同的介面,」馮燕指出,大人總認為孩子會撒謊、沒有表達能力,舉凡家長、老師、政府等規範制訂者,都以自己的想法加諸在孩子身上,孩子根本沒有參與的空間和學習的機會。
「台灣將兒童幼稚化、低能化,由來已久,」邱晃泉指出,大人動不動就要兒童讀書,提倡「兒童讀書年」;要兒童有正確的性觀念,一味地將大人的價值觀灌輸在兒童身上。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初等教育系教授湯梅英指出,父母眼中的孩子是依附的、沒有能力的,為孩子做決定、替孩子成長的例子,在我們的社會中比比皆是。
湯梅英以市立師範學院的學生為例,許多學生聯考的志願是父母填的,因為父母認為小學老師的婚姻市場不錯,又能照顧家庭,因此要孩子以當老師為職志,但這卻不是孩子自己的選擇,有些學生入學後頗有怨言。
「大人幫孩子做決定也許快,但孩子卻因此錯失了學習的機會,」湯梅英指出,這樣的孩子長大後,依然徬徨,依然要仰望權威、領袖,但人生有很多事情沒有人能告訴你答案,於是有人就只好求神問卜或交由別人決定。
家長往往唯恐孩子輸在起跑點上,但不知過早負荷太多學習,首先輸掉的是孩子的健康。小學惡補風氣是三十年前的舊事,台灣兒童的近視率卻仍逐年攀升。(黃麗梨攝)
還我健康權
連續四年,「健康權」都是台灣兒童人權四個指標中得分最高的項目,可見社會富足、醫學進步,現代兒童在營養、健康上都有長足的進步。但即使如此,仍有許多大人在危害兒童健康而不自知。
一位孩子就讀國中的媽媽指出,她就讀國一的兒子每天早上七點半就要到校,一星期遲到三次就要記過,「孩子連好好吃頓早餐都做不到,哪來的健康權?」
此外,像學校「換季」也是說換就換、毫無變通的餘地,學生無法因氣候變化作因應,大熱天穿長袖、大冷天穿短袖的情況所在多有。
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點上,許多家長更不惜「殘害」孩子的健康。衛生署在八十九年底發表五年一度的「全國學生近視調查」,發現五年來,國小一年級學童的近視率已由百分之十二增加到百分之二十•四,每五個初入小學的孩子就有一個已經近視。
為此衛生署保健處呼籲家長,不要讓幼稚園的孩子學寫字,十歲前不宜使用電腦,也不要太早催逼孩子費力看譜學才藝,每天看電視不要超過一小時,才能讓台灣的孩子免於過早成為四眼田雞。
「我不是故意把飯掉滿地的!」專家提醒大人,要求或教養兒童需瞭解兒童每個階段的發展,有些事孩子做不好是因為做不到。(王瑩提供)
電視謀殺兒童
此外,「二○○○年兒童人權指標報告」中也特別強調大眾傳播對兒童的影響。「改善兒童人權,從拒絕媒體沈淪開始!」馮燕如是說。
根據兒福聯盟的調查,現代兒童最常做的「親子活動」,以「看電視」排名第一位,佔了將近百分之七十八。然而,電子媒體對兒童的影響卻相當負面。
東吳大學社會系教授楊孝濚在「大眾傳播對兒童的影響」一文中指出,傳播媒介對兒童有五項消極影響:暴力與色情的誤導、粗俗與低劣的誤導、偏差價值觀的誤導、錯誤飲食習慣的誤導、文化侵略的誤導。他還進一步分析指出,現代的兒童逐漸有功利主義的傾向、自我中心的價值觀,及傾向以金錢為衡量一切價值的唯一標準。
台灣師大教授方逸芸在「電視暴力對兒童的影響」一文中也指出,電視扮演了保母和休閒的角色,但研究顯示,收看暴力電視會產生三方面的負面影響,一、鼓勵兒童習得攻擊行為與態度,二、培養兒童對無電視世界害怕與悲觀的態度,三、使兒童對真實世界與幻想的暴力不敏感。
除了暴力、色情、低俗、八卦,媒體傳播的內容與學校教育、現實生活也嚴重脫節,「這些企圖娛樂成年人的東西,在未成年人心目中卻是偶像、權威,這是很值得憂慮的,」馮燕說。媒體傳達給兒童的價值觀,對孩子造成的影響或許已經顯現。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指出,如今台灣少女從娼的主要因素並非「貧窮」,而是錯誤的價值觀導致。「當媒體花大篇幅講名牌、談瞎拼,明星為了出席頒獎典禮,動輒花二、三十萬置裝,在這種環境中,不能完全責怪青少年愛慕虛榮。」
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社會價值觀中,無法在學校取得認同的少年,只有在街頭狂飆?(薛繼光攝)
不打也可以成器
另一個嚴重違反兒童人權、但在我們社會中卻不時上演的,就是「虐待」。
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的統計,民國八十八年計有五千三百五十三件兒少受虐案件,平均一天就有十五個小孩受到不適當照顧。
湯梅英指出,大人總說孩子「不打不成器」,卻從不去思考如何讓孩子「不打也可以成器」。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指出,體罰最大的問題是讓孩子把「愛」與「打」聯想在一起,造成矛盾的價值觀。
學校體罰學生的問題,這幾年已受到重視,一般認為情況應該改善很多,但事實上卻未必。人本教育基金會前年針對國中、小學作的調查,直、間接體罰的比例高達百分之九十八,去年再做一次調查,結果直接被體罰的也有四、五成。「十幾年來的努力,只是進步一些,老師覺得體罰不太好,打之前會遲疑或想一下。」
「體罰代表控制,」馮喬蘭指出,很多人在情感上同意不打小孩,但又不知道:「不打怎麼辦?」「放棄體罰後,如何互動?」
兒童虐待不見得就是毒打、怒罵、性侵害,不適當的對待對兒童也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去年高雄發生一件兒虐案,三個分別為十二、十三、十五歲的兄弟,長期遭受母親不適當的對待,母親將三個孩子視為病人,十多年來不斷在各醫院、神壇、廟宇求診,試遍中西藥、針灸、草藥,甚至因此引發藥物中毒,送醫急診。
此外,「情緒虐待」、「語言暴力」雖然看不見體膚上的傷口,但對兒童心理的影響卻很深遠。根據警察大學專任副教授黃富源與專任講師黃翠紋的研究指出,目擊婚姻暴力就小孩子而言,即是一種情緒上的虐待。不管兒童是否在婚姻暴力中遭受攻擊,父母的婚姻暴力行為,都很可能使他們在情緒和行為上出現嚴重的問題。
快樂天堂?
「兒童權利公約」中明示,兒童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在教育權方面,台灣的就學機會已經及格。然而,除了就學率外,更值得關注、探究的是,孩子真正學習到什麼?這樣的教育教出怎樣的小孩?
福林國小教務主任陳錦蓮指出,現在的小學生非常恐怖,動不動就動手打人、動口罵人,她認為,大人們抗爭、遊行等「身教」,和失敗的家庭教育,已給下一代帶來不良的影響。
至於兒童在學校是否享有人權?「在學校人權是比較敏感的議題,」陳錦蓮指出,學校老師對兒童人權已有認知,但不一定認同。
陳錦蓮過去擔任了十六年的級任老師,她坦承自己是比較威權的老師,在參與「人權教育種子教師工作坊」,接觸兒童人權議題之後,態度已跟著轉變,改用鼓勵、計分的方式代替處罰,「孩子的榮譽心是很容易被激發的,」她說。
改變觀念
觀念的改變並非朝夕就能看出成效,不能太過苛責家長或老師,但許多傳統的價值觀或想法若不破除,講兒童人權不過是掛在嘴上的口號罷了。
內湖國小輔導組長李章瑋指出,學校老師對兒童人權教育的迷思不外:「推動兒童人權會不會侵害教師的人權啊?」「現在的孩子權利已經夠多了,應該多教他們一些義務的觀念。」「兒童人權很重要,但先別教給學生!」「人權教育是西方的產物,不適合在國內發展!」
就連部分家長也擔心:「你們在學校教我的孩子兒童人權,他回家還會不會聽我的話?」
「當家長開始不把孩子當工具、財產,才有機會談兒童人權,」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如是說。
過去在父權社會中,兒童被視為附屬於家庭的財產,近年隨著社會的變遷,兒童成了社會的「公共財」。但在傳統觀念影響下,仍有不少父母將兒女視為自己的財產,賣女為娼、攜兒自殺的事件仍時有所聞。
「親權和兒童人權之間的關係是緊張的,」李麗芬指出,父母師長都害怕講兒童人權會造成管教上的困難,「這是觀念上的問題,與其講親權不如講親職來得恰當。」
信誼基金會執行長張杏如則主張「人本教育」,「教育應該是以兒童為主體,而不是考慮大人好不好教!」
先聽孩子的話
「千禧台灣兒童家庭溫暖指數調查」發現,有三成以上的兒童曾有家裡沒有人關心自己的經驗,有將近五成的兒童表示,家裡沒有人肯好好聽他們說話。有七成的孩子不想與父母分享自己的小秘密。
曾經也是兒童的大人們,也有過相信世界上有聖誕老人的天真歲月。據說,聖誕老人住在北極像耳朵一樣形狀的Korvatunturi山上,因此,聖誕老公公可以聽見世界各地小朋友的心聲和心願。雖然聖誕節已過,但希望所有大人們能停下手邊的工作、彎下腰來用心聽聽孩子的心聲。
法國著名作家聖修伯理名著《小王子》中的一句話:「所有大人都曾是個孩子──但是他們大都忘記了。」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