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9年11月1日,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在台北中山堂舉行成立典禮,由柴松林教授擔任第一屆董事長。這個由民間主動成立的團體,從此展開漫長的「好管閒事」之路,也開啟了台灣的消費者意識。
經過25年來的耕耘,消基會已成為台灣民眾心目中最親切又值得依賴的老朋友。透過媒體,消基會三不五時就會跳出來昭告社會大眾,哪些商品經過檢測後是有安全顧慮的,又提醒消費者千萬要注意消基會所發布的商品黑名單。而消費者一旦購買到了不實商品,或者是面對不合法的廠商時,第一個反應也是:打電話到消基會去申訴!
與過去相較,今天台灣的消費者意識大幅提升,消費行為有一定的保障,消基會的努力實在居功厥偉。3月適逢「國際消費權益日」,回首消基會的奮鬥歷程,有欣慰,也有更多的期許。
讓我們把時光倒流回二十多年前的台灣,看看消基會當時成立的動機。
情人節送玫瑰?消基會要民眾小心農藥殘留。春節吃香腸?消基會又要大家留意肉品衛生。為了維護民眾權益消基會像一隻烏鴉,連連發出警示,換來的是民眾的安心與感謝。
貨物既出,概不退換
或許現在的消費者會感到不可思議,但40歲以上民眾應該記憶猶新,當年台灣由於政策關係,一切以經濟出口為導向,對於民生消費的不重視,使得社會上充斥大量的仿冒與偽造品。食品普遍未作任何標示,商品架上到處充斥過期的罐頭與奶粉,商店門口明目張膽地標示:「貨物出門,概不退換」。就連當時的銀行也與現在不太一樣,辦事員坐在比人還高的櫃檯後面,櫃檯前冷冷地張貼著:「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當時的汽水都裝在玻璃瓶內,由於熱脹冷縮,每到炎夏,就會陸續傳來汽水瓶爆炸、炸傷學童的事件,卻找不到應該負責賠償的廠商。
今年82歲,滿頭華髮,精神仍然相當矍鑠的柴松林教授,回想起當年台灣消費者權益完全不受保護的年代,至今還是感到相當痛惜。
他以藥品「沙利竇麥」為例:當時孕婦為了降低懷孕期的不適,普遍服用這種具有鎮靜效果的藥物,不料卻造成嚴重的畸型胎兒問題。「沙利竇麥殘障兒」遍布全球,但台灣受害者卻因申訴無門,處境更加悲慘。
當時由於戒嚴法令的限制,民眾不能集會抗爭,也缺乏保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消費者權益和勞工權、婦女權及環保權等重要人權一樣被漠視,於是柴松林開始四處呼籲,透過演講與文章,希望喚起社會大眾的注意。
人擠人的展覽會場原來也暗藏危機?消基會總在消費者埋頭享受購物之樂時,替大家冷眼把關。
多氯聯苯與假酒事件
就這樣呼籲了好幾年,一直到民國68年夏天,當時中部地區民眾因為食用了彰化油脂工廠製造販賣、受到滲漏污染的米糠油,造成嚴重的多氯聯苯中毒事件,受害者多達二千餘人,且多是屬於經濟弱勢的族群,沒想到加害廠商非但不肯賠償,甚至以脫產方式來逃脫責任。
這件事大大凸顯出當時消費者未受保護的嚴重程度;接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年冬天因為商人囤積米酒,消費者搶購下,造成假米酒大量出現在市面上。少數消費者喝了含有高濃度甲醇(工業酒精)的假酒後瞎了雙眼,直到某位交通大學教授也因為假酒事件失明,引起社會譁然,大家才開始警覺到自己可能會是下一個受害者。
隔年,一群青商會會友因為看過柴松林呼籲的文章,於是結合社會熱心人士與專家學者,大家出錢出力,借用當時李伸一律師的辦公室,並聘請柴松林義務擔任第一屆董事長,在一桌、一人、一支電話的情況下,克難成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開始名正言順地管起消費者的「閒事」。
當時政治情勢緊繃,一般社運團體則傾向用激烈的街頭抗爭來衝撞體制,但消基會自始即強調「和平、理性、科學」,要用更實際的方式為消費者權益扎根。
為了彰顯消基會功能,加速提升消費者意識,柴松林決定從食品開始著手,因為這是和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的事。當時市面上販賣的蝦子大多添加了可以使肉質鮮脆有彈性的硼砂,蔬菜也因為加了過量的農藥,連一隻菜蟲的影子都沒有。他努力蒐集這方面證據,一旦發生因食物出現人命傷亡的重大事件時,便趕緊對外宣布。柴松林感慨地說:「一般人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如果不是出了人命,大家都會覺得事不關己,不痛不癢。」
接著,他找了一群義工,每天到各個市場去調查,檢查所有的食品是否標示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每天公布檢查結果,並大力宣導食品未標明清楚的嚴重性。結果在社會已形成共識的情況下,「商品標示法」很快就在立法院通過;不到一年,連小學生購買東西時也會開始注意食品上的標示期限了。
近年「綠色消費主義」興起,在拒絕購買有害地球生態環境產品的原則下,皮草衣飾已成眾矢之的。
內規嚴謹,杜絕爭議
由於消基會需要對各種商品進行抽檢,因此成立之初便籌設一個簡單的實驗室,可以隨時作基本的檢測;至於更進一步的專業檢測,幸好當時包括台大、榮總,以及聯合工業研究所都給予很大的幫助,成為消基會的有力後援。
消基會成立半年後,柴松林開始創辦「消費者報導雜誌」,訂閱一年付費1000元,甫一出刊就創下三萬多份的銷售量,可見當時的消費者趨之若鶩,急於了解什麼是正確的消費觀念、如何維護自身消費權益,並以實際行動來表達對消基會的認同和支持。
為了讓消基會成為民眾心目中具有公信力的組織,身為第一屆董事長的柴松林訂定了幾項內部原則,包括消費者報導雜誌絕不刊登商業廣告;建立兩年一任的董事長改選制度,避免「家天下」;以及義工若參與政治活動,必須退出消基會活動等,迄今仍被消基會成員奉為圭臬。
情人節送玫瑰?消基會要民眾小心農藥殘留。春節吃香腸?消基會又要大家留意肉品衛生。為了維護民眾權益消基會像一隻烏鴉,連連發出警示,換來的是民眾的安心與感謝。
最佳人民保母
連任兩屆消基會董事長,在位共4年的柴松林說,消基會由於常常「擋人財路」,草創時期處處受到打擊與挑戰,但艱苦地走過來後,聲勢逐漸在民間攀高,消費者權益也開始露出曙光。
首先是政府態度開始改變,逐漸重視台灣消費者的權益與立法的重要性;其次是法院改變做法,開始接受與消費者權益相關的訴訟案件;第三是企業的觀念也在改變,逐漸體認消費者才是企業的衣食父母;最後是來自台灣民眾的改變,大家開始正視自己消費的權益。
民國83年初,經過漫長努力,消基會推動了十幾年的「消費者保護法」,終於正式立法生效。這項立法不僅明定廠商對商品與服務的責任,更賦予消費者保護團體一定的法定地位與任務。同時,政府體系也設立消費者保護組織(簡稱「消保會」),以落實對消費者的保護。
現在消基會在一般民眾的印象中,似乎是無所不管,包括一般民生必需品、旅遊保險、921地震受災戶賠償、信用卡糾紛、購屋賣屋、瘦身美容等食衣住行大小事件,就連去年台灣NIKE促銷活動引發的NBA籃球巨星喬丹快閃事件,消基會也出面為消費者據理力爭。
柴松林指出,過去「消費者主義」所關切的只是產品是否安全無害,但隨著企業品質要求的提升,消基會也開始注意更根本、更深層的面向,例如經營者理念、員工服務態度,以及定價是否合理等,都在消基會「插手」的範圍內。去年11月接下消基會第11屆董事長任務的李鳳翱,在2005年一開始仍是繼續馬不停蹄地四處奔走,為消費者權益請命。
年初因為爆發邱小妹妹虐童案的醫療人球事件,當社會大眾仍停留在憤怒指責醫師見死不救的時候,消基會已決定全力推動「全體醫師強制保險」制度,希望消弭醫師為了怕引起醫療糾紛而「選擇性看病」的心態。
今年42歲,本身也為人父的李鳳翱,談起這起人球案件,心情不免有些激動,他說:「消基會一定要『雞婆』到讓每一個人都不敢冷漠、讓整個社會環境都改善過來!」
(插圖)
教育消費者也教育企業
究竟,消基會「好管閒事」到什麼程度呢?
李鳳翱舉例,當年就是消基會的義工注意到國產汽車的擋風玻璃由於採用標榜防刮傷、防撞裂的強化玻璃,結果在車禍劇烈撞擊後反倒容易造成駕駛者眼球遭刺傷,而籲請業者改採安全膠合玻璃,後來政府便修法改正過來。之後消基會又發現有些大樓為了防止小偷闖入,在逃生口也使用不易敲破的強化玻璃,嚴重影響逃生功能,也建議政府納入規範。
就連便利商店內提供加熱的微波爐,也是因為正好消基會的工作人員開車等待紅綠燈時,忽然望見一家便利商店內有小男孩在微波爐旁近距離地好奇張望,便決定來檢測便利商店的微波爐是否有因為爐門老舊關不緊,導致輻射外洩的情形。沒想到真的發現問題嚴重,經消基會不斷公布示警,外洩的情形已大幅改善。
當消費者沈浸在購物的樂趣時,消基會的工作人員卻忙著睜大了雙眼,豎著耳朵,主動出擊,到處蒐集可疑產品做檢測。例如今年初資訊展在台北及高雄世貿熱鬧展開,當大家都在興高采烈討論展覽內容時,消基會卻把注意力轉向展場內惡化的空氣品質,令人頭暈的二氧化碳濃度、懸浮微粒與總生菌數,並連續檢測三次,嚴辭要求主辦單位儘速改善,為消費者的健康權與呼吸權嚴格把關。
李鳳翱說,常有商家抱怨消基會為何如此好管閒事,李鳳翱便會回答:「我們不是找麻煩,是希望你們更好。」
有些企業聽進去了,日後碰到問題,還會主動打電話詢問消基會;但是也有被消基會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曾經用跟蹤與打電話騷擾的方式,希望阻嚇消基會的多管閒事。
最令李鳳翱印象深刻是,有一回召開記者會,準備公布不法的企業商品時,忽然場外來了許多穿著黑西裝的朋友,氣氛頓時緊張起來。當時身邊友人不斷地輕扯著李鳳翱的褲子,要求他不要再講下去了,以免生命有危險。
「當時我的心裡也是七上八下毛毛的,但是我還是決定豁出去了,」李鳳翱說:「如果消基會瞻前顧後、畏首畏尾的,什麼人都不敢得罪,那就不用做事了。」
不管是留學補習、房屋租售、旅遊或購買家用品,消基會的「閒」事永遠管不完。(徐宥馮攝)
正義光環的背後
消基會雖然對台灣消費者貢獻良多,但一般民眾對於消基會卻很少主動去了解,只是透過媒體習以為常地接受消基會的檢測結果。許多民眾甚至以為消基會是政府組織。其實,它只是一個民間自力的組織團體,長久以來仰賴微薄的社會大眾捐款,努力堅持理念。
李鳳翱苦笑著說:「其實消基會是最有活力的窮單位。」可能是消基會的行動力太強,許多民眾都以為消基會的人力、財力雄厚;事實上,走進消基會辦公室,處處可見經費困窘的情況,一台冷氣機已經使用超過20年,地板剝落情形嚴重,桌椅東拼西湊,大大的會議桌從創立不久就一直陪伴至今。
李鳳翱說,消基會一年會接到5000到6000件申訴案件,平均一個月至少有四、五百件,在每年經費都呈現赤字的情況下,只能聘請3位專職的工作人員,他們以半志工的心態每天忙碌到半夜,假日也常來加班,如果沒有一點奉獻的精神,還真是做不長久。
就像這些年來他全力投入消基會工作,有一天提早回家,忽然發現女兒竟然兩歲了,因為過去他都是深夜回家,只能看到女兒熟睡的臉龐;而女兒看到他也嚇得躲到媽媽背後,因為她都是從螢光幕上認識爸爸的,搞不清楚爸爸怎麼會從電視裡跑出來。
不管是留學補習、房屋租售、旅遊或購買家用品,消基會的「閒」事永遠管不完。(徐宥馮攝)
五種消費者義務
這些年由於經濟不景氣,原本為消基會固定財源的消費者報導雜誌,訂閱量已從三萬多份大幅跌落到一萬多份;加上媒體發達,常常消基會公布的檢測名單剛出爐,立刻被眾家媒體「接收」並進行後續追蹤報導,也使得月刊型的消費者報導雜誌處境更加艱困。
李鳳翱指出,美國的消費者報導雜誌可以發行到300萬份,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家都覺得有義務去支持這樣的一個團體,國外消費者組織不必頻繁舉行記者會以維持曝光熱度,一般媒體也絕對不會搶著刊登檢驗結果,民眾若要了解相關的消費資訊,就應該自掏腰包去購買與支持。
相較之下,「台灣的消費者依賴性太高了,」這是李鳳翱最大的感慨,消費意識雖然提升了,絕大多數民眾卻只想享受權益而不願盡義務,不但消費者之間不會主動幫忙,也不願具體去支持消費者團體。
柴松林教授也說,台灣的消費者雖然較以前精明許多,畢竟仍嫌不足,因為大家的閱讀不夠,不會主動充實消費新知,加上喜歡占小便宜,希望不勞而獲,才容易受到不實的廣告引誘而受騙。
他分析國外消費者在消費認知上較進步的原因,就是購買商品前肯花時間去做功課與蒐尋相關資訊。因此,誇大渲染的廣告在國外比較不容易奏效,就算民眾真的受騙,也會抗爭到底,並把事情宣揚出來,避免繼續有人受害。
「消費者的權益和義務是相對的,」柴松林指出,「認知」、「抗爭」、「團結」、「關懷」和「環保」,是消費者應盡的五種義務。
以環保來說,近年國際社會大力推動「綠色消費主義」,希望全球消費者不買會導致物種滅絕的產品(如犀牛角和象牙製品)、多買能循環再生或是有節約能源功能的產品,但台灣消費者在這些方面的表現十分冷漠,「消費倫理」還有待提昇。
消基會創會董事長柴松林,是國內備受推崇的社運界啟蒙導師。雖然年過80,依然神采奕奕,充滿熱誠。
國際消費者警察
這些年來大環境迅速改變,新型態的消費方式紛紛出籠,特別是網路虛擬消費打破了地域的限制,而跨國集團全球產銷以及消費無國界的趨勢,更為消基會帶來更多的挑戰。
由於跨國企業採全球化經營,因此,「任何一國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都可能危害到其他國家的消費者,」柴松林指出,目前國際消費者聯盟正致力於「國際消費者警察網」的建立,不管是藥品的雙重標準、基因食品的認定,以及富國對窮國的公害輸出等,都在關切之列。
前不久才剛從日本考察回來的李鳳翱說,日本為了保護消費者,食品來源都有相當嚴苛的規定與詳細說明,令人印象深刻;消基會希望未來兩年內也能在國內推動「食品履歷」制度的建立,讓消費者對於自己入口食物的來龍去脈能有所瞭解,一旦發生問題,才能追本溯源去解決。但這又是一個大工程,以消基會有限的人力財力,只能慢慢推動了。
展望未來,當別人都希望自己事業越做越大時,柴松林教授卻說:「消基會努力的目的,是為了最後不再被社會所需要。」他期許台灣每位消費者都能懂得保護自己,不僅重視消費權益,更要善盡消費者的義務。
「不管生產或消費,都只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柴松林說,人類從事經濟活動的真正目的,是在於提升人的品質,實踐人生意義。如何帶領民眾,從有自覺、有意識的消費者,進而蛻變為充實圓滿的「生活者」,是消基會下一階段的方向,希望也是全民共同的努力目標。
情人節送玫瑰?消基會要民眾小心農藥殘留。春節吃香腸?消基會又要大家留意肉品衛生。為了維護民眾權益消基會像一隻烏鴉,連連發出警示,換來的是民眾的安心與感謝。
情人節送玫瑰?消基會要民眾小心農藥殘留。春節吃香腸?消基會又要大家留意肉品衛生。為了維護民眾權益消基會像一隻烏鴉,連連發出警示,換來的是民眾的安心與感謝。
不管是留學補習、房屋租售、旅遊或購買家用品,消基會的「閒」事永遠管不完。(徐宥馮攝)
剛接任消基會董事長的李鳳翱不僅自己「雞婆」,也鼓勵社會大眾一起發揮力量,讓整個環境都改變過來。
不管是留學補習、房屋租售、旅遊或購買家用品,消基會的「閒」事永遠管不完。(徐宥馮攝)
近年「綠色消費主義」興起,在拒絕購買有害地球生態環境產品的原則下,皮草衣飾已成眾矢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