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千峰「非典型」卻絕對精彩的律師際遇,恰恰說明「考試」或許是自我成就的過程中,最需要「看淡」的一環……
出身於台南望族,成長於黨外運動年代,政治上深受美麗島事件啟蒙的魏千峰,坦承自己求學時代更想當的是政論家或文學家,「奉家族之命」才走上法律之路。
法律系畢業前,他先考上書記官卻無心赴任,畢業不久偷偷報考工商時報記者,複試時卻被家人「半途攔截」──在報界服務的姊姊叮囑主考官:「這小子必須繼續考律師,請不要錄用!」個性反骨卻重視家規的魏千峰,不甘願地向法院報到,而後考上研究所邊準備考試,卻因不會應付考試,歷經「八年抗戰」才取得律師執照。
有意思的是,他的「抗戰」時期,恰好見證律師考試名額從「戒嚴」到「解禁」的過程。
早年,國民黨政府長期限制律師錄取名額且優先保障軍法官轉任,律師窄門成為黨外運動針砭的不公義現象之一。然而,在(尤其台北以外的)律師公會反制下,律師錄取率始終低於3%。直到1980年代末,全國律師總數也只有七百多名。
1988年,一位台大法律系畢業生藉著跳樓自殺,終結了十多年黯淡的考試生涯。該位考生的大學同窗、在當時國會號稱「民主戰艦」的朱高正,為此寫下了〈一個大學生之死〉投書報紙,並在立院質詢時數度跳桌發飆,落榜考生們也在考試院門口散發傳單應和。群情沸騰下,隔年律師考試一舉開放錄取288位(錄取率14%),魏千峰終於列名榜上。
事後檢討,魏千峰覺得好幾次以一分之差落榜或許與「字不漂亮」有關,也跟自己「不願意全力準備考試」有關,「我自認實力夠,努力『排隊』總會輪到。」然而更重要的是,「假如我真的很快考上,可能就不會去念研究所,也不會當了律師之後又去念博士班。」
這是魏千峰的「塞翁失馬」理論:相較於同儕中很會考試的人,他在「考運不佳」下潛心進修,日後才有能力將國外進步的法理與勞工法、人權法的判例引進台灣,為司法改革貢獻心力,還有機會投身教育、參與公益,「我覺得這樣的人生,比較圓滿。」
持續進修才能頂尖
魏千峰贊成開放律師考試錄取名額:「量的提升有助於專業分工與質的提升,對接受法律服務的當事人而言是福氣。」此外,他也以實際行動支持手下助理參加考試:報考律師或司法官者,每週多放一天假,薪水照算,考前一個月更允許一週來兩天,安心唸書下,在他事務所工作的助理「有80%考得上」。
然而,要當一個好律師,「考上」只是開始而非結束。魏千峰建議年輕一輩的法律人,以目前固定為8%的錄取率,認真準備3年應該能考取,然後便可到中、大型事務所磨練,接觸社會百態也累積辦案經驗,2年後存些本錢(不該靠家裡養),就可選擇要「進修、當法官或是繼續當律師」。總之,為自己定出專業上的目標志向並持續進修,是成為頂尖律師的必要條件。
回到自己身上,「學者性格」的他,最得意自己雖不會賺錢卻「賺了滿櫃子的書」,最喜歡一個人邊備課邊做筆記的沈潛喜悅。紅衫軍事件過後歷經二次政黨輪替,外界還在好奇探問他是否從綠轉藍、有無從政意願,他卻回應:「其實他們都誤會了,我的理念是,律師就是在野,永遠監督當政者執政黨,因為古今中外,最常侵犯人權的,就是為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