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五次才辦成!
「關鍵在於——不少人是先生下孩子,才耐著性子辦完結婚登記!」康年旅行社副總經理李金蓮以她經手過的疑難雜症指出。
難道兩岸佳偶比較不願謹守禮教嗎?其實不是,是兩岸婚配的結婚登記太麻煩了。
在大陸辦結婚,首先要台灣配偶出示「單身證明」——由本人持戶籍謄本,親自到台灣地方法院公證處去辦理宣誓認證,拿到證明,接著去大陸各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結婚登記,再去公證處辦理公證。
「在大陸,結婚並不是『兩情相悅』就可以算數的」,一位「辦了五次才辦成」結婚登記的台灣配偶抱怨。除了正常程序外,為了怕「台灣丈夫遺棄大陸妻兒」,有些地區會要求先生出具職業證明、財力證明、健康證明、甚至繳交「保證金」。總總名目,因地、因承辦人而不同,構成重重關卡。
有些地區把嫁娶台胞當成「涉外婚姻」,要到省城裡去辦。不少鄉下新娘,連縣城都沒去過,也不會講普通話,每辦一次手續,都要先生陪著跑來跑去;先生若在台灣工作,就只能偶爾有空時才飛去大陸處理這些事情。結果,結婚登記還沒到手,孩子就呱呱墜地!
傳統上孩子的教導責任主要落在媽媽身上,但媽媽不能來台、或是不瞭解台灣的教學內容,對這些啟蒙階段的孩子多少是項遺憾。(張良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