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剛退休的先生常起磨擦的玉英,時常想起已逝婆婆驚天動地的「革命」:一向拘謹持重的婆婆,在年高6旬、當上阿嬤時,突然堅持跟公公離婚,而且「一天都不能再忍!」原來公公從年輕時就風流成性,兩人早已形同陌路,婆婆的吞忍都是為了將子女養育成人。
玉英猶記,離婚後的婆婆搬到異地獨居,每逢過年,子女還得兩地奔波拜年,「原本嫌麻煩,卻漸漸能『體諒』,因為那是她這一生中過得最快樂、最有尊嚴的時光。」
心理學家指出,「老伴」不等於另一半,若能多結交「老來作伴」的親朋好友,生活可以更愉快。
內政部統計指出,台灣去年(2011)有5萬七千多對夫妻離異,從男性的發生年齡來看,雖然最易離婚的年齡層在35~49歲,但50~64歲的離異人數卻較10年前多出3.11倍,成長幅度最高。
此外,根據2009年內政部最新的老人生活狀況調查顯示,55~64歲的國民中,離婚或分居者的比例由2005年的5.65%,上升到2009的5.82%,約14萬人;65歲以上離婚或分居者的比例,則由2005年的2.48%上升到2009年的3.53%,約8萬6,000人。顯然有愈來愈多的銀髮族群重返單身行列。
台灣不是特例,放眼全世界,熟年離婚的增長幅度不但大幅昇高,而且比年輕世代來得猛烈。
今年3月,美國鮑林格陵州立大學社會學教授蘇珊‧布朗和台灣輔仁大學出身的學者林一芬發表的「銀髮離婚革命」報告指出,2009年在美國每4對離婚夫婦就有1對超過50歲,比20年前增加2.5倍。值得注意的是,離婚發動者主要是女性,原因是越來越多二次大戰後出生的嬰兒潮婦女勇於追求自我,以及經濟的相對獨立。
鄰近的日本,很早就攔不住熟年離婚的浪潮。據統計,2005年時,結婚20年以上的日本夫婦,離婚對數是1985年的2倍;結婚30年以上的熟年夫婦,離婚對數更是1985年的4倍。
日本評論家多把熟年離婚歸咎於男主外、女主內的二元分工,以及日本傳統的大男人主義;由於日本企業以往的終生雇用制將妻子的家務勞動報酬包含在丈夫的薪資中,使得日本男人以勤奮工作為天職,平日與家人的互動交流相當貧乏,一旦退休賦閒在家,又習慣端起大男人的架子,往往會激發妻子「也想從家庭主婦崗位退休」的念頭。2007年,日本通過夫妻退休年金分配新制,明訂離婚時妻子可主張擁有丈夫一半退休金的權利,更引爆新一波熟年離婚潮。
一樁兒女的喜事,竟讓失聯多年的離婚夫妻重掀戰火?公共電視2008年人生劇展《誰來坐大位》,道出離婚後仍有許多待解難題。
回看台灣,雖然不見美國的高離婚率,也沒有日本離婚潮的戲劇化,熟年離婚卻同樣與女性自主意識提升與自我追尋攸關。
「對女性來說,不同人生階段,面對離婚決策的成本與風險也不同,」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律師莊喬汝指出,在三、四十歲的生涯階段,已婚婦女即便與配偶的關係出現裂痕,仍傾向留守在婚姻裡,原因包括:已婚的年輕女性正在為生活與工作打拚,沒有心思或餘力處理可能曠日廢時的離婚過程;其次,失婚、單親身分容易被貼上歧視標籤,不利就業;而擔心爭取不到子女監護權,離婚後就看不到孩子,也是一大考慮。
擁有心理碩士學位的婉婷,年輕時熱心參與婦運也信奉戀愛自由,37歲那年,為了結束單身也出於生子的渴望,嫁給家境甚好的男友。婚後5年,她發現自己被「套牢」了──擁有一對可愛兒女的她,成了家庭主婦,金錢無虞、整天賦閒在家,似乎過得很幸福。然而,先生卻習慣「監控」她的生活,稍有違逆,丈夫還會遷怒於幼子,讓她日子過得緊張又孤單。
婉婷也曾考慮過離婚,但她左思右想,離婚後若要靠諮商工作獨立生活,可能掙不了多少薪水,「身上的單親標籤還容易造成同儕或個案的排斥」;更何況她的原生家庭仍透過她得到夫家的經濟援助,「留下來,只有我一個人不快樂,卻能奉養父母,確保孩子生活無虞。」婉婷的顧慮與掙扎,應是很多中年女性的心聲。
學習愛與寬恕,是每個人一輩子的功課。
熟年女性的人生籌碼不同,通常,經濟條件較好的職業婦女,決定離婚時可能更果決,但實際上仍然得面對各種情感、生活與財務上的羈絆。
57歲的吳淑姿,從大學圖書館員身分提早退休,有份穩定的退休俸,和3個懂事的兒女,與外人看來提早與老伴享清福的逍遙暮年。
「其實,退休前我就給自己訂下分階段的離婚時間表,以脫離長期缺乏溝通而冰冷的婚姻。我以么兒大學畢業為時限,預先練習在情感上抽離,在生活上自立,也有計畫地存錢。」然而,3年前一場嚴重衝突卻提早將她推上路,展開形同離婚的新人生。
分居後的吳淑姿,自租小套房省吃儉用,在出版兩本充滿性別意識的小說後,以開寫作班之名在不同城市飄移,並持續參加成長課程,自我療癒也探索未來。如今,她跟丈夫協議後取回登記在她名下、原本出租使用的房產,成立了自己的身心靈成長工作室,每天都冒出新構想、遇到新鮮事的刺激,「熟女潛力是無窮的!」
長年提供婚姻諮商與法律諮詢的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副總幹事沈淑娟指出,近年晚晴服務的對象中,51歲以上的中年族群占了2成,特別的是,「有越來越多是成年子女主動來電或鼓勵母親來求助!」
67歲的蔡美芳,30年前因丈夫外遇而分居,學歷不高的她,在丈夫離家且斷了經濟支援後,靠著幫傭含辛茹苦將兩個兒子拉拔長大,還到婦女團體當志工。雖然生活宛如倒吃甘蔗,她卻始終不接受丈夫的離婚提議,「我沒想過再婚,離婚與否對我沒差,有能力把自己顧好最重要。」
相對於本人的消極,美芳的兩個兒子成年後卻不斷慫恿她離婚及爭取房屋所有權(貸款全由美芳繳清,卻還登記在丈夫名下)。去年底,在小兒子及代書友人見證下,她與久違的前夫終於協議離婚。
「辦登記那天,我對他說:『可以給我一個擁抱嗎?謝謝你給了我兩個寶貝兒子。』他則感謝我接受離婚,還說:『以後家族聚會,還是來參加吧。』」美芳從後一句話讀到前夫的歉疚,多年懸念好像才終於化解。
回首向來蕭瑟處,也無風雨也無情。共同生活二十多年的熟齡男女,為何選擇單飛?心事誰能解?
不分中外,八卦媒體與嚼舌之人總愛探問:離婚是不是哪一方有外遇?又發生、隱瞞了多久?
專研家庭與婚姻模式變遷的中研院歐美所助研究員李瑞中認為,這個問題除了預設道德立場,更可能「倒果為因」。
李瑞中以美國為例指出,有相當多美國人「再婚的時間與離婚時間非常接近」,然而卻鮮少有人拿「外遇」來訴請離婚,除了因為美國離婚制度採取「無過失主義」,當事人無須以外遇做為訴請離婚的理由。再者,分居制度也保障了夫妻兩人各結新歡的權利,「離婚,通常是終於決定要跟後來的伴侶結婚,時間才會那麼近。」
反觀台灣,許多形同陌路的夫妻,早已發展出情非得已的生存之道,像是分居或漠視對方的存在、分住不同的子女家等。
「台灣的離婚相關統計不包含分居狀態,受訪者也常實問虛答,顯然低估了婚姻破裂的程度,也意味著社會對『離婚』仍有強大的負面觀感,」李瑞中說。
莊喬汝認為,「外遇」從來不是男性專利,只是女方發展婚外情時,承受的社會壓力與責備往往超過男性。例如離婚前被狗仔跟拍、被影視圈評論不斷的藝人高凌風前妻金友莊!
莊喬汝觀察,許多女性在婚姻觸礁後過著無性生活,身體不是沒有需求,卻是要等到熟年階段,才會開始正視情慾問題,也才敢突破「禁忌」發展婚外情。「或許是自覺更有能力收拾殘局,也比較問心無塊,至少該盡的母職、妻職都盡了,又或許是覺得,已經沒什麼好失去的了!」
人近中年,體會到光陰寶貴,更願意為自己創造美好的心靈體驗。
當然,男性也可能是不幸婚姻中的受創者,卻在傳統道德的規範下,承受壓力只能往肚裡吞。
走出婚姻10年的老陳,談起長達17年的婚姻困局,復歷經一年半載的離婚談判,仍是餘悸猶存:「婚姻制度實在很可怕!踏進去時莽莽撞撞,想離開卻難上加難,還有『同居』義務!」
離婚後被親友封為最佳黃金單身漢的他,多年來謝絕任何相親機會,「我對感情隨緣,對婚姻更是敬謝不敏。」
老陳29歲戀愛結婚,婚後事業順遂並育有兩子,看似溫馨的雙薪小家庭卻令他有苦難言:「頭幾年就發現兩人個性不合,她習慣頤指氣使,經常失控成精神虐待,甚至出現捏、搥、丟花瓶等暴力傾向。」個性隱忍的老陳,不曾對親友吐露半句話,「我曾經打電話到張老師,3次都沒接通就作罷。」此後,老陳試過調整自己、兩人出國度假、短暫分居等,換來的卻是愈來愈冰冷的言語與怨毒的對待。
「也許是我把婚姻想得太神聖,一旦踏入就要維繫下去,事後想想,若是早點離婚就好了。我希望孩子們有天能理解,婚姻不是非得維持下去才叫美滿,而且我對他們的愛從來不曾減損。」
知名精神科醫師王浩威曾在一次訪談中提到,台灣典型的夫妻關係中有很多「怨懟」,而「怨」又跟「恩」綁在一起,以至恩恩怨怨、難分難了。他指出,美國心理學家John Gottman曾發展出一套預測前來諮商的夫妻「是否會在3年內離婚」的指標,其中一項就是觀察「彼此是否經常不自覺地貶抑對方?」然而,這套標準在西方社會很靈驗,在台灣卻嚴重失準。「貶抑對方對我們來說太平常了。或許只能說,我們的婚姻和愛情距離比較遙遠,和社會、家族比較有關。」
「我們都是這樣過來的!」提供婚姻諮詢的晚晴協會,充滿濃濃姊妹情,讓失婚婦女不孤單。
無論如何,夫妻走上離婚一途,雙方都有責任,任何對外宣稱的理由都只是權宜性說詞。
婚姻中的恩怨情仇難以一刀兩斷,有時需要借助心理諮商在事前事後慢慢修補。值得努力的是,如何避免離婚造成關係的進一步惡化,朝好聚好散邁進。
莊喬汝指出,經過婦運團體的倡議,台灣的離婚制度歷經許多修正,重要變革是,過去只有「協議離婚」(雙方自行協議)與「裁判離婚」(有一方主張要離,提請法院裁判)兩條路,然而,協議離婚過於鬆散,對弱勢一方較沒保障;裁判離婚的條件又過於嚴苛──只能由較無過失的一方提出,且判決後還需雙方都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才算數;更嚴重的是,「雙方常為了舉證對方過失,在法院裡唇槍舌戰,更加撕裂彼此關係,對兩人與子女都不好。」
正因考量到離婚個案包含濃烈情感,從2009年起,國內法院離婚裁判正式引進調解制度,讓雙方可以就財產、子女等實質問題一一調解,避免二次傷害,時程也更簡便。
至於台灣的離婚制度該不該從「有責主義」朝向如歐美般寬鬆的「無過失主義」邁進?反對者認為,一旦開了離婚的方便大門,對弱勢女性更沒保障;莊喬汝即認為,台灣民情與歐美不同,不宜貿然採行。
「離婚,對很多女性而言,是情感問題大過財產問題,即便感情已經淡薄,卻難放手。」莊喬汝舉一對中年夫妻個案為例,原本是丈夫先提離婚告訴,女方堅持不離,訴訟兩年、雙方皆投入大筆律師費後,法官判丈夫輸,不料判決後女方卻立刻改變態度,願意離婚。「有人就是要走過這遭才能療癒,或許,人人都得為自己找到情理法的平衡點。」
愛的代價晚晴資深輔導員葉陶靜指出,不論男女,離婚後都要面臨很大的心理調適,包括處理對新關係的恐懼與信心;對過去的婚姻功能不良有所洞察與頓悟;對離婚後的新生活形成務實的期望;重建與修補親子關係;與雙方的原生家庭形成再結盟的關係等等。
有「離婚教主」之稱的作家施寄青,在婚姻道德保守的1990年代初,把自身離婚經驗出書並成立晚晴協會,積極推動婦運,時隔20年,她與兩個寶貝兒子合力出書《我的老媽是名牌》,名為各自表述,實為驚心動魄的家庭療傷之旅。
在書中,小兒子段奕倫寫到:「雖然一開始只想讓讀者知道老媽有多嘮叨,在我們面前其實也就是一位再平凡不過的母親,現在回頭看看老媽年輕時所經歷過的風風雨雨,我想也只有真正堅強且勇敢的女人可以獨自面對那一切。」施寄青則坦承,在書寫過程中時常傷心落淚,「原來我一直以憤怒來掩飾我深層的悲哀,這種悲哀來自自己失父少母的成長過程,延伸到被迫在兒子們成長過程中缺席的悲傷。如今終於可以發洩出來,也讓我意識到,我的憤怒是來自難以言喻的悲哀。」
20年的歲月,一個稚嫩的孩子可以成熟茁壯,失婚者可以揮別陰霾、活出燦爛人生,一個家庭也可以找到新的能量,彌合傷口。
從正面來看,熟年離婚對個人、對家庭及社會都可以是個禮物,因為在快速變遷的現代社會,不論已婚、失婚、單親或單身,都要對親密關係保持洞察;而一個更為性別平等、包容多元的社會,則是我們共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