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父母把我和兩個弟弟托給外婆照顧,決定到美國求發展。那一年我們依序是十五、十三、十一歲。
對於父母的計畫,祖父始終十分反對,曾對父親說:「美國,美國是有金條在路上等著讓你撿!?」父親聽了臉色鐵青,不發一語,終究還是隨母親去了。母親先去,是跳機去的。父親是跳船——船停靠在佛羅里達州的港口時,父親告別了他的船員生涯,跳上了美國廣大的土地,一路奔向紐約和母親會合。
他們在唐人街租了一個小房間,過起打工的苦悶日子。兩人在不同的州打工,有時兩三個禮拜才見一次面。他們每個月打一次電話給我們;問他們甚麼時候可以拿到綠卡帶我們去,他們總說「快了」。
這張照片攝於一九七六年的唐人街,母親還穿著當時流行的喇叭褲,頭髮燙得十分好看。母親向來注重打扮,到了美國也勉力為之。其實後來她告訴我當時在餐館當女侍,雙手雙腳被碗盤壓得酸得要命,是為了照相才穿起「矮子樂」的。父親那時剛到紐約,美國夢還未破碎,臉上仍是神采飛揚地微笑著。他的好衣服都留在台灣,在台灣翩翩風采的父親,後來在美國不見天日的中餐館廚房裡日漸黯然。
父親在八年後才拿到綠卡,十一歲的小弟再見到父親時是十八歲。那年小弟考上台大,我們全家團圓的地點是在成功嶺。當時我們一家不顧周圍都是穿著綠色軍服的人,眼淚掉了滿地,我光是擤鼻涕就用掉了好幾包紙巾。
剛過廿四歲的我到紐澤西與父親團圓,三月的美東仍是春寒料峭,外面下著雪雨。父親在餐館爐灶前熟練地將大炒菜鍋舉離熊熊大火,鍋鏟鏗鏘,他的汗水淋漓。第一次看見父親這樣工作的我非常困難地將淚水逼回眼眶,父親渾然不覺,我好心疼,我的父親不該只是一個「蔡師傅」。
父親在美國始終不如意,三年前祖父過世留下了一些山坡地,父親和叔伯們現在都成了「土」財主。
祖父當年的懷疑是對的,美國是沒有金條在路上等著讓父親撿,父親是在老家的山坡地上撿到祖父留給他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