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國際語言,說一個好故事
素材不缺了,但是,「什麼樣的元素才能成為神劇?」文策院副院長盧俊偉意味深長地問。這樣的大哉問,肩負產業趨勢分析研究的文策院正積極探討中,業界人士也各有一套看法。
倘若將影視作品視為藝術創作,作品只需傳達導演的個人意志與理念,那麼收視、票房也就無關緊要,但進入到產業,勢必得納入觀眾的喜好與觀影習慣、市場需求與行銷操作,「我們常說影視『作品』,但其實應該稱作『產品』。」盧俊偉說。思維的轉換是必要的。
影視作品的商業化,倒不等同於媚俗,而是採用一種雅俗共賞、跨國際的通用語彙來講述故事,「亨利‧詹姆斯、瑪格麗特‧愛特伍、伊恩‧麥克伊旺,都是諾貝爾獎等級的名家,他們的作品同樣被一再翻拍,受到觀眾的喜愛。」嗜讀翻譯小說的董成瑜舉例。以商業劇本的形式,台灣在地文化可以是加分,「像是宮廟文化,絕對可以有國際市場,但是必須經過轉換,不能只是平鋪直敘像拍紀錄片。」盧俊偉說。
鏡文學從IP開發的角度,對故事、劇本建立起一套評選標準,「好故事,必須有飽滿的人物,有衝突發生,劇情還得往前推展,不會停留在文藝腔的喃喃自語。另外,可以受讀者的喜歡,還要能夠打動影視製作者,引起他們翻拍的渴望。」董成瑜認為。
為了成就好IP,編輯們必須就IP改編的角度給予建議,旗下作者再也沒有「一個字都不能改」的無謂堅持,董成瑜說,常常一個小說,動輒改到六、七版。
鏡文學也善用母公司「鏡傳媒」的媒體資源。由公司率先提出強有力的合作提案,邀請筆鋒犀利的記者意外轉身,成為妙筆生花的創作者;還有從媒體業累積的各種人脈,能介接、媒合,能讓創作者在動筆前進行訪談,「比起在家空想,參考國外作品,複製刻板印象,親自去田野調查,才有辦法真正創作出接地氣、踏實的作品。」董成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