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老屋,400年來的接力
2012年,台南縣市合併後,台南率全國之先,首訂《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為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工作奠定法源依據。「朝著『文化首都』目標邁進的台南,在當時我們認為該有一個文化上位計畫,來引導民間的保存或開發。」曾憲嫻說起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的宗旨。
從1990年代延續至今的台南老屋再生風潮,民間老屋保存的動能逐步累積,如古都保存再生文教基金會、老房子俱樂部和老屋欣力等計畫。大家來台南除了享受小吃美食,另一個重點是從老房子再生的二手書店、餐飲空間、風格夜店、藝術空間,體驗老屋的創意與多元。
那下一步呢?從點到面,從民間到公部門,大夥兒再協力跨前一步,從老屋再生進展到歷史街區保存活化。
何謂歷史街區?曾憲嫻指出,歷史街區指「具有歷史、文化意義之街道或結合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之建築群所形成之環境。」其不強調單一建築特色,而是環境的整體感與區域性,更尊重都市紋理的發展動態。
曾憲嫻解釋,傳統都市計畫偏重用計量人口來決定該設置多少公共設施;只管開發,而輕忽了街區的歷史紋理。歷史街區的計畫要補足傳統都市計畫的不足,但又不同於文化資產的保存,更著重於空間的活化再利用。
歷史街區擬定的過程,先要充分了解區域內的資產及資源;利用歷史地圖套疊,劃定出主要及次要的歷史街道;再進行現況調查,包括歷史資源指認、特色老屋調查、特色建築群等等,「我們的作法是重新梳理歷史的紋理,並提出都市設計營造與街區振興建議,引導出好的城市風貌。」
下一步是行動策略,由文化局和都市發展局協力合作。曾憲嫻解釋,文化局提供誘因,諸如建物整修、文化經營或教育推廣等獎勵補助方案,誘導大家投入老房子的保存與活化;都發局則是把關,以政策手段管制偏離軌道的開發,「上述兩者就像是蘿蔔和棍子」,曾憲嫻如此舉例,兩個局處密切配合,成功的機會才大。
歷史街區不強調單一建築特色,而是環境的整體感與區域性,尊重都市紋理的發展動態。圖為清水寺街的老屋、老樹構組出的氛圍。